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
(技术部分)
比选申请人名称全称(盖单位公章)
2020年 月日
注:技术部分包含设计理念、总平面设计、装修方案设计(含效果图)、软装方案设计,图幅不限

项目名称: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重新比选)
竞争性比选文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0年12月
第一篇 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竞争性比选项目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项目业主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邀请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我院北部新区院区原有建筑的装修装饰大多已经陈旧、落后,局部更是出现了漏水、变形等严重问题,原有建筑设计也难以满足当前日益增长就医人群的服务需求,现北部院区综合楼1-5楼、门诊楼1-4楼需根据比选人需求进行装修装饰升级改造(包含拆除、重建等设计工作),其中综合楼3、4楼预计铺设床位共计100张;龙湖光年门诊部现为新建大楼,内部房间均为清水房,楼道、卫生间部分为精装修。
本项目设计总面积约7373平方米,概况如下:
(1)北部院区1-5楼约6143平方米。
(2)龙湖光年门诊部约1230平方米。
2、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工作前的平面布局、装饰软装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的所有方案设计阶段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的效果图、各楼层平面图(如天棚、灯具布置、地面、墙面、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设备、智能化、智慧医院呼叫系统工程、门诊部、病房等医疗相关专业设计,装修配套设计,包括活动家具布局、选型设计,灯具、洁具选型,主要装饰材料样板,标识标牌概念设计,室内饰品布局、室内软装设计等)、设计估算及概算编制、前期咨询、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
3、项目名称: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
4、项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南街4-8号。
三、竞争性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1)、2)、3)、4)项资质之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比选申请人应提供至少1个医疗卫生建筑装修设计业绩(建筑面积须5000平方米及以上),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及职称证。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 12 月 15 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 月 17 日17时00分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候。在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份。
2、竞争性比选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具体比选地点详见一楼大厅屏幕)
3、竞争性比选开始时间:2020年12 月 25 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五、现场考察
1、如果认为需要,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以便获得有关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进一步资料。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自行得出的结论和解释由其自己负责。现场踏勘的交通、食宿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2、比选申请人因投标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自行负责。
六、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及密封、份数要求
1、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1)资格审查部分
①报价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③有效的营业执照
④有效的资质证书
⑤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人员配备表
⑦其他资料
(2)技术部分:包含设计理念、总平面设计、装修方案设计(含效果图)、软装方案设计
2、密封要求:
将竞争性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到一个封套中,再在封套上写明以下内容:
《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
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盖单位章)
3、份数要求: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分为资格审查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比选申请人分册装订,各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纸质竞争性比选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具体要求,编制规范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要求填写规范,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均只能作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更改。)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本次竞争性比选的要求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将所有原件装入文件袋中,文件袋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将文件袋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随比选申请文件一并递交,一次性提交不允许补交。
七、评标办法
本次竞争性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评标结果的异议
一、各比选申请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异议,所有举报必须提供有效线索和依据。
二、异议渠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异议文件,并加盖单位鲜公章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至比选人。
九、投诉处理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比选人未答复的,可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投诉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部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审计部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电 话:***-********
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公对公转账;
2.担保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中标人应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合同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若中标人超过约定期限7个工作日未提交足额履约担保的, 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须向比选人支付5万元整进行赔偿,比选人将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比选;
4.担保时间:缴纳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本项目服务期期止,若至该日期仍未完成本项目,则比选人可要求延长担保时间至调整的计划服务期终止时间;
5.退还时间:在全部款项结清后6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
十一、中标结果
比选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选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内容真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比选人保留对比选申请人作进一步考察的权利,倘若发现比选申请人在提交的资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经比选人认定比选申请人在竞争本项目合同过程中有腐败或欺骗行为或有围标、串标行为的,即使该比选申请人已经中标,比选人仍将保留取消中标资格、拒绝授予合同的权利。
十二、其他
本项目比选公告及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行采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联系人:伍超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702室
联系人:柳女士
电话:***-********
第二篇 项目竞争性比选要求
一、设计要求
1、总原则:
(1)实用、节约、简洁、美观。
(2)富有现代气息。
(3)以卫生、大平面、大格局、开放、绿色环保为主基调,建筑布局、设计色彩、指示标识均充分考虑人性化因素。对公共区域进行功能性划分,应注意功能布局的合理性。
(4)遵循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
2、具体要求:本项目设计内容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前的所有设计工作,设计深度应达到概算编制深度。
3、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5天内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总平方案局部调整)。
4、设计标准:各项设计工作均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医疗建筑电气设计与安装(J19D706-2)、医疗场所电气设计与设备安装(08SD706-2)、医用气体工程设计(16R303)、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 07-2004)。
二、设计依据
1.建设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附件;
2.符合重庆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3.满足重庆市地方及国家规范要求;
4.其他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
三、设计成果文件
北部院区、龙湖光年门诊部应按照两个项目独立设计、独立分别提供整套的设计成果。中选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有关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评审。
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说明:现状分析、设计思路、设计特点、关键技术说明(含拟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说明)、保障设计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等。
2.效果图、各楼层平面图等、功能设置分析图等。
3.电子光盘1份:光盘内容须包含设计说明、CAD图纸、效果图、方案汇报文件等全部内容。光盘及所有文件不得加密,文件采用通用软件制作格式(文本为WORD格式文件,图纸为CAD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方案汇报文件为PPT格式)。
4.设计完成后按照比选人要求提交展示图,展示图纸以A0图纸规格制作,图纸比例不限,展示图纸须裱在KT板上,展示图纸内容:简要文件说明、彩色总平面图等。
5.能体现设计意图的其他图纸文件。
6.设计合同中要求的内容。
四、授予合同
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比选文件及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五、报价方式
本项目设计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参照本地市场行情,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0万元,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设计服务费包括设计招标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以及所需的专项设计、配合比选申请人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建设全过程服务等相关工作人员的人工成本、保险、差旅费、资料费、各阶段专家评审费以及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比选申请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比选申请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任何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六、结算方式
本项目中标价即为包干总价,该价格不因实施范围调整、设计工期变化等因素调整。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设计费的20%;方案成果设计按比选人要求全部提交并经相关部门评审通过且签字认可后支付设计费的70%;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设计费用。
八、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等团队成员原则上不更换,如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须经比选人同意且更换人员相关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否则,更换项目负责人处罚5万元/人;更换其他人员处罚2万元/人。
第三篇 竞争性比选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初步评审
(1)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比选申请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3)比选申请人按照前述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5)比选申请人未提供虚假资料或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料。
(6)比选申请人按要求提供了原件。
(6)在报价函上填写了竞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竞标总价不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最高竞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7)比选申请人没有串通投标行为。
(8)比选申请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9)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竞标限价。
1.2
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投标,做否决投标处理。
(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2.1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1、投标报价30分;
2、技术部分55分;(北部院区、龙湖光年门诊部应按照两个项目独立设计,独立分别编制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成一册)
3、商务部分15分。
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OO%×(比选申请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0分
2.5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55分)
设计理念
(20分)
具有先进性、创意性(0-20分)。
内容全面,构思清晰,富有创意,逻辑性强,可操作性强,功能需求及人员流动、物资流动上增设特色且合理的功能配置或设计理念,作为项目亮点创新。
按照比选申请人设计方案比较,优得15-20分,良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差得1-5分,未提供得0分。
总平面设计
(13分)
(1)平面布置(含总平面及功能分区)完备合理方便(0-13分)。
功能房间数量及关系配置合理,满足各使用功能配套的日常使用,内部流线组织布局合理,人流动线顺畅、合理,不同人流动线交错合理无明显冲突,不同人流动线满足各自不同要求。功能空间的布置满足医院的审美要求,关系合理美观。空间尺度舒适满足布置要求。
按照比选申请人平面布置图进行比较,优得10-13分,良得7-10分,一般得4-7分,较差得2-4分,差得0-2分,未提供得0分。
装修方案设计(含效果图)(12分)
(1)建筑专业方案设计完整性、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0-12分)。
装修设计合理、造价合理、图面精美,风格统一,设计风格符合医院的特色。设计效果同方案相匹配,无前后矛盾。按照比选申请人装修改造方案及效果图进行比较,优得10-12分,良得8-10分,一般得5-8分,较差得2-5分,差得0-2分,未提供得0分。
软装方案设计
(10分)
软装方案设计合理性、经济性、美观性、可行性(0-10分)。
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具有可操作性,总造价合理等。按照比选申请人软装设计方案(含设计方案及造价)进行比较,优得7-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3-5分,差得0-3分,未提供得0分。
2.6
商务部分(15分)
项目负责人(5分)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得5分。(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备查)
设计人员(5分)
设计人员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得5分。(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或职称证,原件备查)
企业业绩(5分)
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多提供一个医疗卫生建筑装修设计业绩(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得5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
3.1
评标程序
1. 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人报价为有效报价,按照2.2条计算出评标基准价,并对投标报价评分。
2. 按本章评标办法规定2.5、2.6规定的标准进行详细评审,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比选申请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
3. 如经过对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1(1)
投标
报价得分(A)
投标报价
通过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得规定分值的满分3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较,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1(2)
技术部分得分
(B)
技术部分
按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评委打分的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比选申请人技术部分得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1(3)
商务部分(c)
商务部分
按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2
比选申请人得分
比选申请人得分=A+B+C
第四篇 合同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
工 程 地 点: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方 (简称甲方或甲方)委托 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或乙方)承担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家及地方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甲方委托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颁布的现行规范及规程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通知书
3.3招标文件及附属文件
3.4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3.5投标文件及附属文件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
工程名称: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
项目概况:我院北部新区院区原有建筑的装修装饰大多已经陈旧、落后,局部更是出现了漏水、变形等严重问题,原有建筑设计也难以满足当前日益增长就医人群的服务需求,现北部院区综合楼1-5楼、门诊楼1-4楼需根据比选人需求进行装修装饰升级改造(包含拆除、重建等设计工作),其中综合楼3、4楼预计铺设床位共计100张;龙湖光年门诊部现为新建大楼,内部房间均为清水房,楼道、卫生间部分为精装修。本项目设计总面积约7373平方米。
设计阶段:需开展涉及该项目的专题报告、方案设计及估算等阶段的设计工作和后期技术服务。
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工作前的平面布局、装饰软装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的所有方案设计阶段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的效果图、各楼层平面图(如天棚、灯具布置、地面、墙面、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设备、智能化、智慧医院呼叫系统工程、门诊部、病房等医疗相关专业设计,装修配套设计,包括活动家具布局、选型设计,灯具、洁具选型,主要装饰材料样板,标识标牌概念设计,室内饰品布局、室内软装设计等)、设计估算及概算编制、前期咨询、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
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设计标准:各项设计工作均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医疗建筑电气设计与安装(J 19D706-2)、医疗场所电气设计与设备安装(08SD706-2)、医用气体工程设计(16R303)、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 07-2004)。
(1)本工程的专题报告、方案设计及估算必须达到甲方的相关要求、按经批准的设计档次、规模、复杂程度进行设计。必须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的相关规定。
(2)根据比选申请人要求提交经各主管部门审批认可的专题报告、方案设计及估算,在设计审批、设计修改以及在施工至综合竣工验收阶段等环节中提供配合服务。
(3)工程施工时,应按业主要求派驻现场服务人员,负责解决可能涉及到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4)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及重庆市总体规划、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查。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序号
资料和文件的名称
时间
备注
1
各阶段设计批文
及时
第六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有关事宜
1
各专题报告
5
需补图时应满足甲方要求
2
设计方案(甲方要求的效果图含电子版及纸质件、估算书、概算书、效果图、效果图模型、各楼层平面布置图、整体方案文本),直至方案通过
4
备注:本条要求的资料份数系基于档案及实施需要计算,如因其他行政部门审批需要,需另行提供本条所附资料的,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另行提供。
第七条 设计进度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5天内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总平方案局部调整)。
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8.1本合同设计费中标总金额为 元(大写:元整)。设计费按乙方中标价总价包干形式计取,费用包含各阶段专家费等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所有评审费用及审图费以及项目范围内单项工程的其他因报建需要进行的方案论证、方案设计等设计内容以及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其中包括人工费、设备仪器使用费、资料费以及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保险、规费等本次设计范围内所有涉及的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设计费的20%;方案成果设计按比选人要求全部提交并经相关部门评审通过且签字认可后支付设计费的70%;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设计费用。
第八条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公对公转账;
2.担保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合同在乙方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若乙方超过约定期限7个工作日未提交足额履约担保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万元整进行赔偿。
4.担保时间:缴纳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本项目服务期期止,若至该日期仍未完成本项目,则甲方可要求延长担保时间至调整的计划服务期终止时间;
5.退还时间:在全部款项结清后6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0.1甲方责任
10.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10.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返工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10.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阶段的实施,均要得到甲方指令后方可开展具体工作。
10.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支付应承担应支付金额一定的逾期违约金。
10.2乙方(乙方)的责任
10.2.1 乙方应按国家或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合规的计算软件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成果负责。设计深度应达到重庆市建委的相关规定。
10.2.2乙方在接到甲方任务书后,应立即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踏勘。乙方在设计前,乙方应充分了解本工程的现场实际情况及甲方的设计意图。
10.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10.2.4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交设计资料和成果,每延迟一天从设计费中扣减设计费500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前期发生的设计费用,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10.2.5 乙方交付各阶段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求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会,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作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6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证书名称及号码: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设计方由项目负责人与甲方配合工作,直至竣工验收。
10.2.7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乙方到现场或提供技术咨询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信息后一天内作出明确书面答复,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如遇特殊情况者,则乙方在收到甲方信息后四小时内作出明确书面答复。
10.2.8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漏、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10.2.9 乙方不得将设计进行分包。
10.2.10 设计变更必须于甲方确认后五天内提交,推迟一天扣减设计费500元,且因设计缺陷导致的变更,工作量不得超过合同总价5%。
10.2.1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或造成设计图纸出现设计漏项、设计重大变更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其损失大小及乙方的责任大小,实行违约责任追究:
(1)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强制性标准、甲方意见及要求或乙方过失导致政府投资增加的,除乙方无偿完善补充设计及资料外,相应扣减合同费用,追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乙方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由于乙方设计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工期延期等,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10.2.12 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 乙方负责承担设计成果送审和交纳成果质量审查费。
10.2.13 设计过程中乙方与甲方紧密配合,甲方对设计方案的合理修改意见乙方应予以采纳。
10.2.14 设计过程中若甲方要求乙方一同前往外地考察,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的路费、住宿费由乙方承担;餐费及其它费用由甲方负担。
10.2.15因乙方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或班子人员的,每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次,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设计费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该违约金可在剩余设计费中扣划),每更换项目班子人员1人次,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扣减乙方设计费总额的2%,并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2.16设计文件在公司内审、方案评审和设计交底时,比选申请文件所报各专业负责人及主设人员必须全部参加,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牵头汇报。项目负责人每缺席一次罚款2000元,其余班子人员每缺席一人次罚款1000元。
10.2.17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进行无偿调整补充。乙方负责向甲方、造价机构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各项中间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10.2.18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10.2.19乙方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10.2.20乙方承担本项目涉及相关评审的专家咨询费用及审查费用。
10.2.21乙方应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乙方应尽的义务。
10.2.22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10.2.23乙方向甲方所提交的各阶段设计成果或变更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若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若每发现不一致的从设计费中扣减设计费,按每处不一致扣减设计费500~2000元,扣减金额按处数累加。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1.1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甲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协商支付设计费。
11.2 如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双方协商结算本项目设计费。
11.3若发现乙方使用过期规范或图集,每违反一条从设计费中扣减设计费500元;使用落后淘汰产品、落后工艺技术造成甲方工程造价增加,按工程造价增加的10%扣减设计费;设计深度达不到的,返回完善,耽误的时间计算在设计工期内;若不配合完善设计造成建设单位另请第三方完善深化设计,产生的设计费在原设计单位设计费中扣除。
乙方无条件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推迟一天从设计费中扣减设计费500元/天。若甲方催促后15日内,乙方仍未及时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前期发生的设计费用。
11.4 设计漏项的,甲方收取每项从设计费中扣减设计费500-2000元;因设计缺陷导致的工程变更超过此项工程总价的5%,扣减50%设计费。若乙方未到现场或未能了解现场,造成设计与现场不符或工程失误的,每条扣减设计费500~5000元,造成费用大增的,按10.2.11执行。
11.5 如甲方通知进行面对面工作协调而设计单位没有到场的,按500元/次扣减设计单位设计费。
11.6 由于乙方设计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无条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甲方有权根据其损失大小及乙方的责任大小,按国家相关法律向乙方追溯其经济损失。
11.7 因乙方设计深度不够或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不能满足施工和预算要求,导致工程预算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发生工程漏项、漏量、错算等,致使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量、工期、费用等的争议,或结算时,给甲方造成相关工程费用的增加和工程索赔损失等,甲方有权根据其损失大小及乙方的责任大小,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向乙方追溯其经济损失。
11.8 若乙方未按甲方提供的前期资料完善设计成果的,由此造成的设计变更、工程返工、工程量的增减所形成的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根据其损失大小及乙方的责任大小,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向乙方追溯其经济损失。
11.9 违反11.8条规定,乙方拒不对设计成果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的以及拒绝履行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1.10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以及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11.11以上所有违约赔付金额合计不超过合同约定设计费的100%。
11.12若有本阶段付费专利产品,必须在图中注明,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1.13乙方设计人员必须是乙方在编人员,且设计、现场处理、签字等必须为同一人员。
11.14若乙方不认真履行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质量较差,将该单位记入黑名单,禁止从事甲方的设计业务工作。
11.15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在终止或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7日内,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设计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16在项目前期、施工及竣工验收期间,因乙方原因,出现未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设计服务情况的,每发生一次扣减5000元设计费,扣减金额按次累加。
11.17 施工期间,若甲方需要,乙方必须派设计代表提供驻场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扣减乙方设计费,每发生一次扣减设计费5000元,扣减金额按次数累加。
11.18在甲方有需要时,乙方未委派人员协助甲方办理报建工作的,每发生一次从设计费中扣减5000元,扣减金额按次数累加。
11.19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乙方不得以设计尾款未支付为由拒不配合竣工资料签字、盖章等工作,否则按每次5000元扣减乙方设计费。
11.20各阶段锁定的成果纸质件与电子版必须一致,每处不一致扣减设计费500~2000元扣减乙方设计费,扣减金额按处数累加。
11.21本合同所指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人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补偿金,甲方的可得利益损失与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承担或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交通费、误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等。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根据使用要求在施工中作局部调整,乙方必须无偿提供其设计文件,否则,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施工中配合情况,在原设计取费基础上下浮5%。同时将乙方记入黑名单,不准在甲方处从事设计业务工作。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重庆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4.1双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之需要,一方向对方发送有关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如果受送达一方拒绝签收,或者送达一方认为必要时,送达一方可以按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以邮政、快递、手机短信等方式送达,并且自发出之次日起视为已经送达。
14.2如果一方需变更地址或者相关信息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变更通知到达对方之前,视为没有变更。
14.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申请仲裁的,本条关于送达的约定适用于仲裁机构对仲裁文书(法律文书)的送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5.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为止。
15.3 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不得使用具有专利或市场上具有唯一性的产品,若情况需要,则事前必须明确告知甲方。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5.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5.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5.6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即生效,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5.8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9 未尽事宜,进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
第五篇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封面
(以下内容为示例)
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
比选申请人名称全称(盖单位公章)
2020年 月 日
目录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有效的资质证书
五、业绩证明材料
六、人员配备表
七、其他资料
一、报价函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元(大写: )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设计周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
2.我方针对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3、如果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超过期限未签订合同的,你方可视为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及相关权利。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专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方承诺在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竞争性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人手签)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 (盖单位章)
年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北部院区1-5楼、龙湖光年门诊部装修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比选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 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设计 装修装饰 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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