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工务段南办公区企业文化灯箱宣传阵地制作项目招标公告(2020CWHGW027)
乌海工务段南办公区企业文化灯箱宣传阵地制作项目招标公告(2020CWHGW027)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南办公区企业文化灯箱宣传阵地制作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2020CWHGW027)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2020年12月
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2020CWHGW027)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南办公区企业文化灯箱宣传阵地制作项目公告
1.招标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聚力工程,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按照乌海工务段党委会集体决策研究决定,在乌海工务段南办公区探伤实训基地前制作企业文化灯箱宣传阵地项目。因此项工作难度高、工作量大、工艺要求严等实际情况,我段不具备制作的能力,需要将此项工作业务外包完成。同时,由于此项目金额不足30万元,经段集体决策通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外包完成。
2. 外包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⑴项目名称:乌海工务段南办公区企业文化灯箱宣传阵地制作项目
⑵项目地点:乌海工务段南办公区探伤实训基地前
⑶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⑷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内容 | 施工方案 | 备注 |
1 | 乌海工务段南办公区企业文化灯箱宣传阵地制作 | 拟设计灯箱11块,总长度约37m,每个灯箱高约2.1m,包含相关部件。现场勘查后,结合乌海工务段具体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每块灯箱的内容均不一样,具体内容及要求由乌海工务段提供,中标单位需要按要求出具设计方案,方案通过后,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制作安装。 | 采取整体外包形式,最高限价不得超过8.6万元(即包工包料包安装,且含税) |
⑸灯箱示意图:
⑹最高限价(含税):8.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内含广告制作或牌匾设计、标牌安装,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2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3投标人不得挂靠和借用满足承包条件的施工单位。
3.4其他要求:本项目包含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费用。如需现场勘查,勘查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报价根据项目内容分项报价,最终评定以不含税总价评审。
4.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开标时间
4.1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00分(节假日除外), 以邮件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表格式见下表)。
邮件报名:报名资料(投标报名表、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企业简介、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等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按报名无效处理)扫描发送至邮箱whgwdclk@qq.com(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QQ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审核通过后将回复招标文件至报名表填写邮箱。
现场报名: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00分(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报名资料送至乌海工务段211室(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世纪大道旁)。
4.2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编号 | 乌海工务段南办公区企业文化灯箱宣传阵地制作项目 (招标编号:2020CWHGW027) |
4.3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领取: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00分(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在乌海工务段材料科(211室)领取或回复招标文件至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世纪大道旁。
4.5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会议室。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世纪大道旁。
5.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张印电话:0473-2229485
技术咨询联系人:景向清电话:0473-222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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