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全国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设备全国公开招标公告

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
消防设备全国公开招标公告
受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该单位消防设备实行全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CFC-H12154
二、采购项目及预算:
第一包:固定式空气充填泵1台,采购预算300,000.00元;
第二包:抢险救援车1辆,采购预算860,000.00元;
第三包:特种消防器材,采购预算50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且投标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
第一包: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或年度经销权)。
第二包:如果生产厂家投标: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军工产品3C认证。
2、经销商投标: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抢险救援车生产厂家出具的年度经销证明(或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生产厂家的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军工产品3C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第三包:如果生产厂家投标: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器材生产资质证书、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产品证书、军工产品3C认证。
2、经销商投标: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消防器材生产厂家出具的年度经销证明(或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生产厂家的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器材生产资质证书、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产品证书和军工产品3C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以从《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fgp.gov.cn)采购信息栏目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另行发放纸制招标文件。
五、投标、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7日下午 3点整。
六、投标、开标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党政机关综合楼C座一楼102室。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高廷栋 0476—*******
采 购 人:刘慧韬 0476—*******
传 真 电 话:0476—*******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文件采购项目: 消防设备采购编号: CFC-H12154集中采购机构: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日期: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目 录招标公告 ………………………………………………………………………………………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52、定义 ………… …………………………………………………………………………53、项目说明 ………… ………………………………………………………………………5二、投标人4、合格投标人的范围……………………………………………………………………65、进口消防设备……………………………………………………………………………………66、节能产品……………………………………………………………………………………67、环境认证产品………………………………………………………………………………68、自主创新产品………………………………………………………………………………69、扶持政策……………………………………………………………………………………610、投标费用 …………………………………………………………………………………7三、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说明 …………………………………………………………………………712、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 …………………………………………………………………713、踏勘现场 …………………………………………………………………………………814、开标时间延期 ……………………………………………………………………………8 四、投标文件说明15、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6、投标文件的组成 ………… ……………………………………………………… 817、投标内容的详细说明 ………………………………………………………………1018、投标文件的装订 ……………………………………………………………………1119、投标报价 ………………………………………………………………………………112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22、投标截止时间………… ……………………………………………………………1323、投标文件撤回 …………………………………………………………………………1324、投标、履约保证金 ………………………………………………………………………13 六、开标及评标25、开标 ……………………………………………………………………………………1426、评标 ……………………………………………………………………………………1527、定标 ……………………………………………………………………………………17七、公示及授予合同28、中标结果公示 …………………………………………………………………………1839、质疑 ……………………………………………………………………………………1930、中标通知书 ……………………………………………………………………………1931、签订合同 ………………………………………………………………………………19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1、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22第三章 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42第四章 合同样本1、合同样本………………………………………………………………………………44第五章 附 件1、附件……………………………………………………………………………………53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全国公开招标公告受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该单位消防设备实行全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编号:CFC-H12154二、采购项目及预算:第一包:固定式空气充填泵1台,采购预算300,000.00元;第二包:抢险救援车1辆,采购预算860,000.00元;第三包:特种消防器材,采购预算500,000.00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且投标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第一包: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或年度经销权)。第二包:如果生产厂家投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军工产品3C认证。2、经销商投标: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抢险救援车生产厂家出具的年度经销证明(或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生产厂家的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军工产品3C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第三包:如果生产厂家投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器材生产资质证书、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产品证书、军工产品3C认证。2、经销商投标: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消防器材生产厂家出具的年度经销证明(或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生产厂家的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器材生产资质证书、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产品证书和军工产品3C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以从《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fgp.gov.cn)采购信息栏目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另行发放纸制招标文件。五、投标、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7日下午 3点整。六、投标、开标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党政机关综合楼C座一楼102室。七、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高廷栋0476—*******采 购 人:刘慧韬0476—*******传 真 电 话:0476—*******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的政府采购。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采购本次消防设备并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单位,即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2.2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受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组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机构,既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1)生产厂家必须是公安部消防局抢险救援车生产资质厂家,(2)投标人资格通过审查,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经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考察或确认并最终授予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2.5“消防设备”是指本次采购的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3、项目说明3.1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公开采购项目为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的政府采购项目。3.2交货地点: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地点。3.3交货、安装、调试期限:第一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第二包自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交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车,由供货方交付违约金20万元;第三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3.4付款方式:第一包: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验货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满一年全部付清。第二包: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交车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满一年全部付清。第三包: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满一年全部付清。二、投标人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4.2投标资格原件通过审查;4.3制作投标文件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 进口消防设备:如确需采购进口消防设备的,须按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6. 节能产品: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7. 环境认证产品: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发布的《环境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8. 自主创新产品:没有要求。9. 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次采购将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10、投标费用: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收取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但是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三、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说明11.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1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原件,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2、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1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2.2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义,即视为默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12.3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mgp.gov.cn)和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fgp.gov.cn)正式对外公布。13、踏勘现场:没有要求。14、开标时间延期对招标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后,集中采购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过上列网站发布信息公告,请所有投标人经常浏览上列网站,以便获得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四、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15.1投标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或原件资料使用其他文字,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情况不予认可。15.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公制。16、投标文件组成16.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报价、技术及商务四个部分。加“★”号内容为在制作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当单独提供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这部分原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导致不能投标或资料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6.2为了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制作。16.3资格部分: 第一包资质要求:(1)★投标函(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投标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或年度经销权);(7)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现场出示)。第二包资质要求:1、生产厂家投标:(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军工产品3C认证;(5)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现场出示)。2、经销商投标:(1)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2) ★税务登记证;(3) ★组织机构代码证;(4) ★抢险救援车生产厂家出具的年度经销证明(或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5)★生产厂家的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军工产品3C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6)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现场出示)。第三包资质要求:1、生产厂家投标:(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产品证书(5)★军工产品3C认证; (6)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现场出示)。2、经销商投标:(1)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2) ★税务登记证(3) ★组织机构代码证(4) ★特种消防器材生产厂家出具的年度经销证明(或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5)★生产厂家的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军工产品3C认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产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6)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现场出示)。16.4报价部分:(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2)投标消防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明细表(见附件)。16.5技术部分(1)投标消防设备包含名称、规格型号、详细技术数据和性能的彩页或说明书。(2)国家公告投标产品名单目录(第二包、第三包);(3)投标消防设备与招标消防设备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16.6商务部分(1)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2)投标消防设备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3)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承诺、质保期、安装调试、培训方案说明(自制);(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17、投标内容详细说明17.1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16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17.2加“★”部分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应当提供本公司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的顺序全部装订在投标文件里,如果原件与投标文件里的内容不对应,不对应的部分按无效原件或无效投标内容处理,且这部分内容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7.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格式文件中必须承诺的部分留有空项的,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按零分处理。17.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或有关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任何内容进一步审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投标内容,取消预中标人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7.5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7.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或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其投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中标人。18、投标文件装订18.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并根据第16条的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一式五份(A4纸),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页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18.2投标人愿意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其他投标资料一致,附于投标文件之后,与其他投标资料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9、投标报价19.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9.2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表”的内容详细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9.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消防设备生产、备品备件、包装、装卸、运输、安装、调试、利润、税金、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9.4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接受一次报价。19.5 鼓励投标人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19.6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报价总额即作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19.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未报出的单价、合价将被视为含在其他报价中。19.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保证,若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按零分处理。20、投标文件有效期20.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 20.2 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五、投标文件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整袋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投标人盖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2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或泄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22、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原件必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会议现场)派人送达到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22.2集中采购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截止期的约束。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接收。23、投标文件撤回23.1开标之前,投标人提出撤回投标,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23.2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24、投标、履约保证金24.1投标人在开标前时以现金方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采购预算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24.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约完毕后,凭《验收报告》在七个工作日内由集中采购机构无息退还。2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之日起,凭收据到集中采购机构无息退还。24.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或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3)经采购人考察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与事实不符的;(4)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六、开标及评标25、开标25.1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仪式。开标仪式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等参加。2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25.3开标会上首先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以采购人为主,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纪检监察人员协助,必要时可委托评委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25.4当投标人不足3家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开标。此时集中采购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另行决定采购方式。25.5集中采购机构在开标仪式上,根据情况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集中采购机构拆封、唱标人唱标。并公布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集中采购机构将做唱标记录。25.6本采购项目是以政府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当全部投标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于开标当日,由采购人代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6.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或开标前制定的评分标准逐一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出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预中标人,或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排序结果。26.3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26.4符合性审查(1)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签署、删改、交货期、投标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即失去进入详细评标的权力,按零分处理。①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代表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②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或过期失效的;③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④投标文件为活页装订(散页、打孔、插条等)的;⑤投标内容超出其生产经营范围的; ⑥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已公布的采购预算的;⑦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开标仪式上唱出的投标价格为准,而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⑧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的;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5投标内容澄清(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参数,或重要技术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集中采购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后补。(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解答和澄清。(3)重要的解答和澄清内容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但不得对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进行解答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6.6评标内容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其中资格部分是投标人必须具备和满足的;投标报价分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进行评审;技术部分是根据各投标人投标内容进行优劣比较,确定不同分值(技术偏离为负的该项为零分);商务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评定相应分值。26.7评标保密(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3)在评标过程中,进入评标现场人员不得与评标委员会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进入评标现场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26.8评标结论评标工作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写出书面评标结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预中标人。27、定标27.1评标工作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写出书面评标结论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或评标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对预中标人,按先后顺序实地考察。集中采购机构也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招标投标特定内容进行考察。27.2投标人以其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预中标人资格。27.3采购人根据考察结果写出考察报告,也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七、公示及授予合同28.中标结果公示 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中标人名单,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和集中采购机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29.质疑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30.中标通知书30.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按照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1.合同的签订31.1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31.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与采购人协商合同文本,并进行签订。如无特殊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须经集中采购机构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31.3合同履约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具《验收报告》。31.4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集中采购机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第一包固定式空气充填泵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满足呼吸空气国际“E标准”(欧洲“EN12021”呼吸空气标准),输气率500升/分钟,转速1300次/分钟,电机功率9千瓦,带防爆充气箱,同时可充装4只气瓶,高压钢瓶组要求采用4个30L/40MPA高压钢瓶构成钢瓶组,所选钢瓶为符合国内高压容器安全要求的企业制造的产品,带有检测文件和证书,防爆充气箱和人员间的钢板厚度大于10mm。第二包抢险救援车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1、采用五十铃FVR34J2二类汽车底盘,型号:6HK1-TC,额定功率191KW,排放标准:国Ⅲ,驾驶室:双排可翻转驾驶室,乘员6人,后排座椅靠背可装备4具空呼器架;2、徐工随车起吊机:SQ5ZK2,起吊质量:5000㎏,工作幅度:7m;3、温州星际举升照明灯:4×1000W,举升高度:7.6m4、英杰尔发电机:SHT11500,功率:9.5KVA5、美国冠军绞盘:12000LBS(24V),牵引力:5400㎏6、随车国标接口(G5/8)6.8L空气呼吸器10部第三包:特种消防器材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序号器材名称数量性能参数1机动消防泵 (手抬机动泵)2扬程30m(米),流量2348l/min(升/分钟),转速3600r/min(转/分钟),功率6KW(千瓦)。2移动遥控炮2工作压力8X105Pa(帕)、流量60l/s(升/秒)、雾化角>110°(度)、最大仰角75°(度)。3移动自摆炮2工作压力8X105Pa(帕)、流量60l/s(升/秒)、雾化角>110°(度)、最大仰角75°(度)。4躯体固定气囊2规格:2m×50cm。可固定受伤人员,负压,快速成型,不妨碍X光、CT、MRI检查5消防救生气垫1规格:6m×4m,垫顶氧指数(%)≥26;主体材料抗拉强力:经向为700N/5cm,纬向为400N/5cm以上;最大救生高度:根据规格不同在10-20m之间;充气时间:2min;标准负荷80kg;最大负荷100kg;连续工作间歇时间≤20s6救生抛投器4总质量小于4KG,抛投质量大于1KG;发射气瓶压力为300帕,抛射距离水用大于60m,陆用大于80m7机动链锯4功率9Kw(千瓦)、切割长度32-44.5cm(厘米)、燃油0.5l(升)、汽缸容量40cm3(立方厘米)。8移动发电机2发电机可产生50Hz(赫兹),220v(伏)交流电,空转速度3120r/min(转/分),负载时3000r/min(转/分),10.29Kw(千瓦)耗油每小时2.7l(升),油箱13l(升),重量125kg(千克)。9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1主要用于卷帘门、金属防盗门的破拆作业。包括液压泵、开门器、小型扩张器、撬棍等工具。其中开门器最大升限不小于150mm,最大挺举力不小于60kN10电源逆变器1电源转化,可将直流电转化为220V交流电11多功能刀具2 12佩戴式防爆照明灯30 消防员单人作业照明13手提式强光照明灯30 消防员在黑暗或浓烟等环境中的照明器材,可在各种易燃易爆场所,水下及其他工作现场安全工作,连续放电时间强光1.5h,弱光3.5h,生成600m14特级化学防护服4化学灾害现场或生化恐怖袭击现场处置生化毒剂时的全身防护。具有气密性,对军用芥子气、沙林、强酸强碱和工业苯的防护时间不低于1h15消防面罩超声波清洗机1空气呼吸器面罩清洗16防化服清洗烘干器1烘干防化服。最高温度40℃,压力为21kPa17救生软梯4总允许荷载1000公斤,梯蹬允许荷载150公斤,最多同时可供8人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2、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确定预中标人。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预中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三、评分标准本次评标内容按照投标资格、报价、技术和商务四个部分进行评审。1、资格部分:为投标人必须提供且资格通过审查的部分,本项不设分值,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按不具备投标人资格处理。2、价格权值40分:投标报价以开标现场报出的投标价格为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中最低的投标报价 ;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3、技术权值40分:第一、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投标消防设备包含名称、规格型号、详细技术数据和性能的彩页或说明书。(2)国家公告投标产品名单目录(第二包、第三包)”等,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提供且满足采购要求的得39分,没有提供或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0分。第二、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消防设备与招标消防设备技术参数偏离表”等,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对有正偏离的部分评定0至1分。4、商务权值20分: 第一、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提供且真实的得3分,没有提供或不真实的得0分。第二、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消防设备销售给最终用户合同”等,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提供且真实的得10分,没有提供或不真实的得0分。第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承诺、质保期、安装调试、培训方案说明”等,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提供且满足采购要求的得7分,没有提供或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0分。四、评标依据评标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原件资料,招标文件标有“★”号部分,投标人除正常制作投标文件外,只有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且通过审查,其投标内容才能认可,评标时才给予相应分值。五、其他说明本次采购项目详细评分细则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在开标前制定。 第四章合同样本(具体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执行)采购人: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在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甲方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FC-H12154)国内公开招标中中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及乙方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定义1、“项目”指甲方消防设备。2、“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和其他一切文件。3、“消防设备”指合同“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清单”中所规定的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文件资料等。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的运输、保险、测试、维修、提供技术培训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检验”指甲方收货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进行的检测与查验。6、“验收报告”指检验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7、“技术资料”指安装、培训、使用、维修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手册、培训等一切有关资料。8、“质保期”指自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乙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正常运行的时期。9、“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0、“招标文件”指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项目(采购编号:CFC-H12154)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采购编号:CFC-H12154)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招标人按受的投标文件。二、合同消防设备的名称及技术要求:1、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清单第一包:固定式空气充填泵1台,第二包:抢险救援车1辆,第三包:特种消防器材。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货款总额: 元,¥: , , .002、付款方式:第一包: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满一年全部付清。第二包: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交车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满一年全部付清。第三包: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满一年全部付清。四、交货方式:1、交货期限:第一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交货;第二包自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交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车,由供货方交付违约金20万元;第三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交货。2、交货地点: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地点。五、质量标准和验收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的技术规范应与合同中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清单及质量标准“规定”的相一致。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经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的设计、工艺和消防设备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应通过制造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保证交货合格率为100%。5、甲方对合同中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的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应依据本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的时间不迟于交货日期后十日。6、若检验时发现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或外观有损伤及部件缺陷等,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更换。更换方式和时间双方另行商定,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甲方在清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时如发现缺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予以补足。8、合同消防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成功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六、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乙方对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的质量保证期从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12个月。2、乙方承诺在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的质量保证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3、乙方保证在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后,1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并能够更换损坏部件或排出故障。4、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没有响应或在规定时间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问题消防设备,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保证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和相关配件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供应。 七、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合同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通知后五日内没有更换问题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2、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2)如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要求退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甲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固定式空气充填泵、抢险救援车和特种消防器材价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乙方除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 (2)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十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全部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争议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的生效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最终中标(或成交)结果,甲、乙双方及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商一致,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由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存,一份副本由甲方保存。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和赤峰市财政局各备案一份。甲方: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账号: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账号: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监签方: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年 月 日 第五章附 件一、投标函:投标函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 (委托代理人)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FC-H12154)招标活动,对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进行投标。为此:1、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没有任何异议。2、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真实可靠,如果被发现有虚假资料和内容,我公司愿意承担招标文件及法律规定的一切责任。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四份。4、投标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的总投标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6、保证踏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姓名: 电话: 传真: 地址: 日期:二、 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FC-H12154)招标的有关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 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三、开标一览表: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CFC-H12154第 包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元)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备注合计投标总价大写金额: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说明:1、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填写。2、“交货时间”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日完成合同规定的要求所用的时间。3、“付款方式”由投标人填写响应或不响应。4、投标人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5、此表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6、金额保留到元,并用分节号分隔。四:投标报价明细表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投标报价明细表采购编号:CFC-H12154第 包序号消防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产地备注投标总价:注:①表内各栏按规格型号逐一顺序填写、计算。表内各栏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可自行加列。②投标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 的投标总价一致,如果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③在不影响整体框架下,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格式。五:技术要求偏离表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技术要求偏离表采购编号:CFC-H12154第 包序号消防设备名称招标技术参数投标技术参数偏离说明注:①投标消防设备与招标消防设备技术参数有偏离的,逐一顺序填写;②“偏离”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③在不影响整体框架下,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格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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