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机电设备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行政中心机电设备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苍南县行政中心机电设备维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2013年苍南县行政中心机电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建筑智能化系统维护维修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及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主要系统制造商HONEWELL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并至少具有披克、洛普、信达三个中任何一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
3、供应近五年内须有相同系统的成功建设案例;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6日09:30时
六、投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七、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6日09:30时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
十、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2、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制造商服务承诺函等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4、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5、报名登记表;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东仓路新城供电所六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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