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霞葛中心卫生院120急救站和重点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诏安县霞葛中心卫生院120急救站和重点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诏安县霞葛中心卫生院
乙方:江西盈乾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4]ZDZB[TP]*******的诏安县霞葛中心卫生院120急救站和重点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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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2022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邦健、迈瑞等 | 1(批) | 858000 | 858000 | 国内 | BeneHeart D3等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捌仟元整(¥85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诏安县霞葛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我公司所提供产品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所有产品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无改装改配产品。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电气、设备仪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5.2我公司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采购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的售 后服务。我公司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全部是正版的、合法的。 5.3我公司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我公司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我公司赔偿该损失。 5.4我公司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本条款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我公司负责。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6.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6.1.2.1出厂检验:我公司在货物出厂前,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6.1.1验收标准的要求。 6.1.2.2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我公司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6.1.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我公司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如需)按第6.1.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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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95%合同价款。 | |
2 | 5 | 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质保期结束前一天(以甲乙双方签订验收合格单之日起计质保期,为期1年)。
10、违约责任
以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为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诏安县霞葛中心卫生院 | 乙方: | 江西盈乾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诏安县诏平南路232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衙前乡新建路58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冬仁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8*****75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3 |
签订地点: 诏安县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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