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井下作业大队西部作业部春光油田作业区2021年排10区块及春10、春2区块特种车辆
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井下作业大队西部作业部春光油田作业区2021年排10区块及春10、春2区块特种车辆
项目名称: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井下作业大队西部作业项目部春光油田作业区2021年排10区块及春10、春2区块特种车辆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2021年排10区块及春10、春2区块特种车辆服务招标公告
小修作业在生产过程中,很多工序施工都需要特种车辆的配合才能完成。在春光油田作业区块油田内部的五台水泥车无法满足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井下作业大队西部作业项目部特种车辆服务的需求。为提高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井下作业大队西部作业项目部的生产运行效率,规范特车服务市场行为,达到公开、公正、透明的目的, 经招标人(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审核决定,拟对春光油田小修作业生产需要,对《2021年排10区块及2021年春10、春2区块特种车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价格指导,现将招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1本次招标共1个项目,两个标段,:
项目名称 |
项目数量 |
备注 |
2021年排10区块特种车辆服务 |
1 |
|
2021年春10、春2区块特种车辆服务 |
1 |
|
1.2 项目地点:春光油田作业区
二、投标需知
2.1 招标人对本招标通告和招标文件有最终解释权,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招标人的解释。
2.2投标人及其投标存在以下情形时,判为无效投标:
2.2.1投标人不符合本通告所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2.2.2投标人在投标中对招标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2.2.3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密封的。
2.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有以下情形时,判定为废标:
2.3.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3.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3.3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3.4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5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2.3.6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或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
2.3.7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按公司管理规定将对违规投标人进行严厉考核,直至清除公司值班车服务市场。
2.4一个投标人投多个项目时,其中某个项目无效或废标的,不影响其它投标的有效性。
2.5评标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为邀请招标,受到邀请的投标人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租赁资质(工商管理部门颁发)企业;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车辆租赁、运输服务领域,并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3.3凡是参加该项目投标资格的服务商必须满足:
(1)能提供小修作业过程之中所需要的各种车辆:400型水泥车、700型水泥车、罐车、锅炉车、吊车、卡车、自吊车、装载机等;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运输能力和具备相关危化品拉运资质。并具有中石化河南油田市场准入证。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具有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并具备本区域内三年特种车辆服务业绩。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资信,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河南油田相关制度。
3.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在招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违纪行为。
四、评标标准及中标办法
4.1 评标原则
4.1.1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4.1.2以“符合技术要求为前提,提供优质服务为优先,性价比最优中标”为准则,进行现场评审打分,最终结果由评委研究决定。
4.1.3串标、陪标、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不得再参与油气技术服务公司竞标及其他业务。
4.1.4原则上,中标结果由现场招标评委会当场宣布,需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的,在开标后3天内将中标结果通知到各投标人。
4.2评标标准(详见附件)
4.3中标办法
4.3.1招标人组织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审。
4.3.2评标专家组由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纪检人员组成。
4.3.3中标人确定。评标专家按评标标准对投标人所投项目分别进行打分排序,由招标人根据评标专家组评审结果确定第一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4.3.4中标人在3日内开始办理特种车辆服务手续,中标人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当年在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该项目服务资格,且三年内不得进入油服中心特种车辆服务市场。
5.1 招标文件组成
5.1.1 本招标通告。
5.1.2 特车服务的技术协议。
5.1.3 在开标前招标人所作的澄清和补充要求(如有)。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以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井下作业大队西部作业项目部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要求
总要求 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分开装订,开标后不予退还。
6.1.1 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
6.1.1.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6.1.1.2法人授权委托书;
6.1.1.3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6.1.1.4公司简介;
6.1.1.5公司资质及业绩;
6.1.1.6特种车辆服务方案(包含投标单位的驾驶员详细信息);
6.1.1.7特种车辆服务时间承诺;
6.1.1.8应急预案;
6.1.1.9其他资料;
9.1.1.10廉政承诺书。
注:技术投标文件不应包含任何投标价格信息和其它商务信息,否则由于泄露商务信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2商务文件
6.1.2.1报价清单(我单位是按车辆服务时间收费,卡车和吊车是按吨.小时收费,注明各种车辆单结算价及结算时间区间)车型为:400型水泥车、罐车、锅炉车、卡车、吊车、自吊车、装载机等。
6.1.2.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商务内容。
注:商务投标文件不应包含任何应列入技术包中的内容,否则由于错误封装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2月19日19时前递达;递交地点: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井下作业大队西部作业项目部生产办公室,地址为:奎屯市129团新疆采油厂办公楼5楼519室。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0日16:00。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7.1 招标人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如不参加
投标人将失去对开评标过程提出异议的权利。
7.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组织拆封唱标。招标人宣
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井下作业大队西部作业项目部
地址:奎屯市129团新疆采油厂办公楼5楼519室邮编:834032
报名联系人:贾明杰 电话:189*****78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
井下作业大队西部作业项目部
2020年1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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