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6线秀山至河口公路大马城至白马塘K753+900~K762+200段、S216线K5+410~K5+568哲庄镇哲庄村桥边组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G326线秀山至河口公路大马城至白马塘K753+900~K762+200段、S216线K5+410~K5+568哲庄镇哲庄村桥边组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G326线秀山至河口公路大马城至白马塘K753+900~K762+200段、S216线K5+410~K5+568哲庄镇哲庄村桥边组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复〔2020〕378号、黔路复〔2020〕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威宁县、赫章县境内
2.2项目规模:S216线K5+410~K5+568段位于毕节市赫章县哲庄镇哲庄村,路基宽7.5m,公路等级为三级,主要建设内容为对K5+410~K5+504段路基左侧边坡分三级进行放坡,坡面采用主动防护网进行防护,恢复K5+360~K5+571.625段损坏路基路面,对K5+460~K5+520段边坡左侧设置被动防护网,K5+522~K5+600段左侧边坡清除危岩体后挂主动防护网,K5+380~K5+500段路基设置临时防护保证右侧居民房安全。G326线K753+900~K762+200段位于威宁县境内,路基宽8.5m,公路等级为二级,主要建设内容为挖出路面结构层及路面结构层以下部分填筑体,采用钢管桩注浆加固地基,钢管桩顶至路面结构层采用轻质泡沫混凝土回填,完善沿线交安设施,增设钢筋砼护栏,热熔标线,单柱I型标志,凸面镜,视线诱导标。(7)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全部划分为1个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路段的灾毁恢复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设计。
2.3计划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全部划分为1个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路段的灾毁恢复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G326线秀山至河口公路大马城至白马塘K753+900~K762+200段、S216线K5+410~K5+568哲庄镇哲庄村桥边组灾毁恢复重建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强制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补充:1、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不得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受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3)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4)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注:①投标人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评价结果按最新发布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或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引用(如同时具有评价时,优先引用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评价);②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评价结果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引用;③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最新评价结果参见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④投标人在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结果应填入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以便招标人进行查询)。无上述 3 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 A 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 B 级对待;——仅有 1 次达到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 2 次达到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的,按 C 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超过 1 次的,或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超过2 次的,或直接定为 D、C 级不良记录合计 2 次的,按 D 级对待。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其他:(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财务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http://ggzy.guizhou.gov.cn/)登录省中心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缴费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招标代理公司并签到。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网站上发布。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7.1.1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7.1.2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7.1.3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7.1.4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7.1.5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7.1.6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7.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7.2.1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7.2.2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7.2.3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7.3 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招标人为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贵州省公路局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养路工程处,投诉举报电话:****-********。
招标人: | 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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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毕节市七星关区翠屏路12号 | 地址: | 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85-2裙楼二楼 |
邮编: | 551700 | 邮编: | 550002 |
联系人: | 唐志鹏 | 联系人: | 吴天潇 |
电话: | ****-******* | 电话: | 156*****066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156*****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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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恢复 公路 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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