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YCYHNMGFH-2020-35;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四、采购组织形式:委托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五、采购估算:380万元(含税);
六、采购内容: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保险业务服务。我行拟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开展信用保险合作,该保险产品为:华安学贷险;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经过前期市场调研了解,目前保险公司中仅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公司”),能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产品和服务,其余保险机构均无同类产品。通过查询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仅有该公司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条款费率批复。
目前,总行已与华安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一起开发了完整的助学贷系统,也是目前我行唯一一个全流程线上模式。同时,经过与教育厅和资助中心到福建分行调研了解,资助中心对邮储银行与华安保险公司合作的系统和服务非常认可,评价很好。
综上,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九、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自2017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自2017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2017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公示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采购前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
十一、异议的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2号综合写字楼;
采购人联系人:武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5*****87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8@qq.com。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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