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干衣机招标公告
洗衣机、干衣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洗衣机、干衣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宁河区医院委托,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洗衣机、干衣机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洗衣机、干衣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LHZB-CS-*******
二、项目内容
1、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详见项目需求书
2、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天津市宁河区医院洗衣机、干衣机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洗衣机、干衣机采购、配送、安装、调试并免费提供安装时所需配件,交付后可立即使用。具体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项目需求书》。
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3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投标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的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网站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以上证件须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2日,每日9: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现场报名。
4、磋商文件的售价(元):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质材料并加盖公章。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00。
2、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9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先生
2.联系方式:185*****288
3.邮箱地址:********38@qq.com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方科长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2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需以书面形式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
|
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