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宣传片、旅游微电影设计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旅游宣传片、旅游微电影设计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2-391号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焦作市旅游局委托,就焦作旅游宣传片、旅游微电影设计拍摄制作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焦作旅游宣传片、旅游微电影设计拍摄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2-391号
二、招标内容:
1、项目一:五个版本的旅游宣传片一部
2、项目二:焦作旅游微电影一部(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文化传媒、影视、广告片、宣传片制作资质;
7、具有多部旅游宣传片、微电影拍摄的经验和独立的拍摄制作团队;
8、项目二必须具有不少于三家的线上(全国性)或线下(省级)的推广渠道;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12月7日—12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下午3: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下午3:00时
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 购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项目一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8000.00元);项目二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
帐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焦作工行焦东路支行
九、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
3、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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