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取法律服务机构
2020年12月22日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取法律服务机构
受委托,定于2020年12月22日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交易厅公开比选法律服务机构,标的具体情况、比选资格、比选方式详见《比选须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一般企业债券选取专项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
二、比选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入选《龙岩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4.具有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经验。
三、报名资料(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
1.律师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负责人身份证;
2.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证明材料;
3.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4.报价函;
5.签订完整的承诺书。
如负责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比选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四、比选方式:综合评分。
五、比选保证金8万元,保证金转入我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账号:171*****010*******)
六、向成交人收取一定的交易服务费,详见《比选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17时止。
委托人咨询电话:135*****262赖女士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lycq0597@163.com
网址:www.lyggzy.com.cnwww.lycqjy.com
联系地址:龙岩市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比选须知
(项目编号:FL2020-6)
受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组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选取专项法律服务机构必选活动,欢迎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向的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比选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比选、报名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2020年12月22日 10点(密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713竞价厅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1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联系电话:****-******* *******
二、项目名称、内容及工作要求
1.项目名称: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一般企业债券选取专项法律服务机构。
(1)注册发行规模:中期票据不低于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低于10亿元、一般企业债券不超20亿元(以最终测算定额和审批为准,分期发行);
(2)债券期限:中期票据5年内、超短期融资券270天内、一般企业债券≦7年;
(3)服务费报价为固定报价,服务费含尽调人员差旅费等,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注册及首期服务费报价设置上限:中票报价不超9万元(含9万元)、超短报价不超5万元(含5万元)、一般企业债券不超18万元(含18万元);首期发行后再次发行的服务费报价上限:中票报价不超3万元(含3万元)、超短报价不超2万元(含2万元)、一般企业债券不超3万元(含3万元)。
2.服务内容
(1)为委托人提供有关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一般企业债券的法律咨询;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委托人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一般企业债券进行尽职调查,且应对监管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所有的法律文件发表意见;
(3)为委托人设计、论证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一般企业债券的方案;
(4)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协调沟通,协助委托人准备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一般企业债券的申请材料;
(5)审核委托人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一般企业债券的有关材料;
(6) 就委托人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一般企业债券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7) 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一般企业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与律师工作报告(服务方案中须有详细的尽调工作开展时间安排,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8) 法律尽职调查机构必须配合委托人对尽调等相关材料进行数据更新。
3.其他要求
(1)对执行法律尽职调查业务过程中知悉尽调标的方的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尽职调查结果保密。
(2)对不能按期按要求完成法律尽职调查任务的成交律师事务所,委托人可视实际情况考虑予以更换,并由该律师事务所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法律尽职调查机构及经办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对出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法律责任。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必须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如发生重大差错将按每发现一处扣减尽职调查业务服务费1000元。
三、比选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入选《龙岩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4.具有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经验。
四、比选保证金
1.保证金8万元,必须于2020年12月21日17时前汇到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账号:171*****010*******)报名参加的申请人与缴交比选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比选成交后,成交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尽职调查业务约定书》,由委托人经过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保证金在接委托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3.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比选手续
1. 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须密封递交下列响应材料(一式俩份),每一份申请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律师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负责人身份证;
(2)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非负责人参加时提供);
(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证明材料;
(4)2018年-2020年10月底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5)签订完整的承诺书;
(6)报价函。
如负责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比选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必须到本公司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款凭据。
六、比选程序
1.比选按公告日期在指定地点举行,申请人必须在比选会开始之前凭保证金单据和身份证明办理入场手续(原件由申请人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各申请人进入比选现场的代表(含代理人)仅限2人,其他人员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会场。
2.申请人签到、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由本公司和有关监督人员查验申请人的比选响应资料的密封情况,并当场拆封,现场公布各申请人的报价情况和统计评分结果;
3.若申请人缴纳的比选保证金与所需缴纳的保证金不符,比选主持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确认为报价无效。
4.《报价函》必须打印填写,不得手写和涂改,电脑打印字体应清晰,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无效报价的申请人将取消比选资格。
5.只有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定。
6.统计评分结果宣布后,所有申请人均需在《比选结果确认表》签字确认,成交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受理大厅2#窗口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见证手续。
7.本公司有权就比选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8.如委托人撤回比选标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申请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申请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申请人参与本次比选的先决条件。申请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七、比选原则及方法
评分小组由3人组成(本公司1人,委托人派相关工作人员2人)负责比选资格审核,并对所有申请人的评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比选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基本分100分,其中:服务报价75分,服务费支付方式10分,专项法律服务业绩15分。
(一)服务费报价(75分)
1.注册及首期发行的服务费报价为45分(中票15分、超短15分、一般企业债券15分)。以各参选机构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相同的得满分,按照报价与基准价的偏离度进行扣分,每偏离5%扣2分,扣完为止(偏离度小于5%或非5%的整数倍,按相应比例折算)。
2.首期发行后再次发行的服务费报价为30分(中票10分、超短10分、一般企业债券10分)。在批文有效期内,且在首期发行之后再次发行的费用按发行产品只数报价,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第一名得满分10分,每下降1名扣2分。
(二)支付方式(10分)
可发行成功后再付款的得满分10分;未发行且在注册申报期分期支付得7分(最后一期须在发行成功后支付),非前两者的不得分。
(三)专项法律服务业绩(15分)
2018年-2020年10月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和一般企业债券产品的专项服务业绩(以成功发行为准,按发行只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参选机构中排名第一名得15分,每下降一名扣3分,扣完为止。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2位,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名的确定为委托人此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和一般企业债券的法律服务机构第一成交候选人,其次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当出现两家及以上参选机构得分相同的情况时,以注册及首期发行的服务费报价的总价最低者中选;若再相同时,则以可发行成功后付的中选;若前两者得分又相同的,则以服务业绩高者中选。若前三者都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即为成交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经办人员对接相关事项。若中选机构放弃本次法律专项服务业务的,委托人可直接邀请比选结果下一名成交候选人作为本次法律专项服务机构,并以此类推,不再另行组织比选。
八、交易服务费
成交人以成交价参照原龙发改价管[2018]27号文规定的标准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含交易佣金和鉴证费,成交价5000元以下免收服务费,含5000元),上述交易服务费分档累进计算,并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
产权交易佣金收费表:
产权交易总额 | 分档费率 | |
1 |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 2.5% |
2 | 101-200万元 | 2.0% |
3 | 201-500万元 | 1.5% |
交易鉴证费收费表:
产权交易总额 | 分档费率 | |
1 |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 1200元 |
2 | 51-100万元 | 0.25% |
3 | 101-300万元 | 0.15% |
4 | 301-500万元 | 0.12% |
九、付款方式
1.按成交价确定服务费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人员差旅、住宿等所有相关费用);
2.成交人可选择发行成功后和分期支付法律服务费,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税费承担
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比选会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一、违约责任
成交人应价后反悔的,或者成交人拒不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法律服务合同》,逾期不办理手续,本公司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委托人有权邀请下一个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同时委托人和本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人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本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人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
十二、注意事项
1.本公司已将知悉的与本次比选标的有关的情况全部体现在申请人领取的材料上。若对比选标的和本公司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事项,应当于比选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由委托人或本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视为无异议,完全认可本次比选文件及其相关规则,愿遵守本次比选的相关规定,并同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申请人应对获得的本比选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同意,申请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本文件中的资料泄露给其他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3.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比选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方式和规则,申请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十三、特别提示
1.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情况及比选流程进行充分的咨询和了解,一旦参与比选,视为无异议,并对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 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申请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即使申请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申请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申请人成为成交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附件:1.报价函;
2.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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