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VOC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企业VOC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的委托,对乐从镇企业VOC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从镇企业VOC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营服务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1

VOC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软件平台

1套

2

监控平台服务器

1套

3

监控平台服务器机房托管

1项

4

数据采集传输仪

40套

5

VOC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营服务

1项

1、详细技术规格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包括临时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非广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自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经营场所(提供工商、税务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包括临时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非广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提供在广东省内自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经营场所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2 年1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2 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2 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的3工作日前,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邮编:528000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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