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分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塞分局办公楼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1、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塞分局办公楼装修工程已由 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新建项目 。
规模及结构类型:装修面积约2300M2,投资额约320万。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装饰)。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财政 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阴市人民东路601号。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1 月5日至2013年5月4日,工期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满足: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未明确问题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执行):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限于以下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如有)⑥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 2012年 8 月至2012年10月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证明⑦投标保证金票据⑧江苏省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江苏省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⑨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2年12月7日至 2012年12月11日。
6、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12 年12月27日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810室(江阴市长江路181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18楼)。
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将于2012 年 12月7日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上发布,投标人从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的附件中下载获取。
8、投标人于 2012 年12月12日14时 00 分至15时 00 分,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709(江阴市长江路181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17楼)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每张费用为 100元整 。未按时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按废标处理。
9、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2 年12月13日 16:00 时前,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的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疑问留言区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后于2012 年12月14日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的 “答疑公示栏”中发布,投标人自行点击下载后获取。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必须是投标人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出具的本票或汇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 浦发银行江阴虹桥支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票据必须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的出票行与账号应与企业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的开户行及账号一致。
11、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2、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13、一个标段只能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4、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ggzy.com.cn/jyweb)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审核手续。若中标人在开标前企业库申报信息未获审核通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在中标公示期间,预中标单位是江阴市以外企业的须至江阴市建设局建工处进行备案登记,凭备案登记表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16、本工程评标办法: 采用价格单一因素评分法。
注:1、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请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ggzy.com.cn/jyweb)”办事指南中下载。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2、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按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ggzy.com.cn/jyweb)中“无在建工程及无报名项目”。
3、投标保证金按照江阴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澄建[2008]95号)文件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苏建招【2009】140号文执行。
4、2012年8月至2012年10月社保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社保证明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开标时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6、本工程执行网上招投标系统模式(CA)。



建设单位: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冯太春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阴市澄江西路13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城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园洪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阴市长江路459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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