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需求公示

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需求公示

( 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水务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366.53万元

项目背景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提出,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有国家、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在此背景下,开展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的背景和必要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工作部署,按期完成全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成果编制及提交工作。《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通知》(办规计[2019]219号)要求各有关单位抓紧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广东省水利厅要求各城市12月10日前完成水务水利设施空间规划成果编制。


二是结合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契机,加强水务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与对接。我市已全面启动《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和各行政区的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有必要尽快开展全市水务基础设施和涉水生态空间的现状及规划梳理工作,主动思考、积极作为,实现与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良好衔接。


三是适应新时期水务管理需求,提升我市水务基础设施规划管理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想中,明确提出空间均衡的要求,我市土地资源紧缺,空间规划和管理将成为新时期水务规划管理的重点工作。有必要开展本规划的编制,统筹整合污水处理、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等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布局方案,做好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协调。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提供以上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01-01073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1.0与PLAN-****-********01-01074、PLAN-****-********01-01075打包。100.0
2PLAN-****-********01-01074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1.0与PLAN-****-********01-01073、PLAN-****-********01-01075打包。*******.0
3PLAN-****-********01-01075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1.0与PLAN-****-********01-01074、PLAN-****-********01-01073打包。*******.0

具体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背景: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提出,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有国家、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在此背景下,开展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的背景和必要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工作部署,按期完成全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成果编制及提交工作。《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通知》(办规计[2019]219号)要求各有关单位抓紧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广东省水利厅要求各城市12月10日前完成水务水利设施空间规划成果编制。


二是结合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契机,加强水务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与对接。我市已全面启动《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和各行政区的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有必要尽快开展全市水务基础设施和涉水生态空间的现状及规划梳理工作,主动思考、积极作为,实现与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良好衔接。


三是适应新时期水务管理需求,提升我市水务基础设施规划管理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想中,明确提出空间均衡的要求,我市土地资源紧缺,空间规划和管理将成为新时期水务规划管理的重点工作。有必要开展本规划的编制,统筹整合污水处理、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等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布局方案,做好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协调。


2.项目概况及项目目标:


按照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工作要求和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际情况,本规划为全市范围的水务基础设施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对象为行政区级及以上市政给排水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及涉水生态空间,具体对象如下表所示。


深圳市(不含深汕合作区)规划对象一览表

设施类型



省级层面*


市级层面*


区级层面


市政给排水基础设施


给水工程设施



给水厂


原水泵站、市政给水加压泵站


污水工程设施



水质净化厂


市政污水泵站


排水防涝设施



中型及以上市政排水防涝泵站


规模大于1m3/s市政排水防涝泵站


再生水工程



再生水厂


再生水(补水)泵站


其它



污泥厂


调蓄设施、临时水环境治理设施等


水利基础设施


水库*


大中型


小型


小型


引水工程*


3-10m3/s以上


3-10m3/s以上


其他


调水工程*


3-10m3/s以上


3-10m3/s以上


小型


提水工程*


大型


中型


小型


水闸*


大型


中型


小型


防洪泵站*


中型


中型


小型


堤防*


200km2以上


50km2以上


10km2以上


水文站网*


省级站


市内重要



海堤



市内重要


区内重要


涉水生态空间


河流*


流域面积大于200km2


流域面积大于50km2


流域面积大于1km2


湖泊*


常年水面面积不小于1km2


市级重要湖泊


其它湖泊


蓄滞洪区*


《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确定的蓄滞洪区




饮用水源地*


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饮用水源地


其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


省级以上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和重点治理区


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和重点治理区


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和重点治理区


水源涵养区*


重要河流的源头区,以及重要的地表和地下水源补给区


市级重要的地表和地下水源补给区


区级重要的地表和地下水源补给区


人工湿地



面积大于20公顷


面积大于5公顷



注:*为省水利厅要求对象,其它为我市新增对象


考虑到深汕合作区相关规划均未稳定,未来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水利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基础薄弱,结合深汕合作区实际情况,确定深汕合作区重点以省级和市级要求的重大水务基础设施及主要涉水空间为规划对象,具体如下表所示。


深汕合作区规划对象一览表

设施类型


规划对象


市政给排水基础设施


给水工程设施


给水厂


污水工程设施


水质净化厂


排水防涝设施


规模大于50 m3/s排水防涝泵站


水利基础设施


水库*


小(1)型以上


引水工程*


3-10m3/s以上


调水工程*


3-10m3/s以上


提水工程*


中型以上


水闸*


中型以上


防洪泵站*


中型以上


堤防*


50km2以上


水文站网*


市内重要


海堤


市内重要


涉水生态空间


河流*


流域面积大于50km2


湖泊*


市级重要湖泊


蓄滞洪区*



饮用水源地*


其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


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和重点治理区


水源涵养区*


市级重要的地表和地下水源补给区



注:*为省水利厅要求对象,其它为我市新增对象


3.工作内容:


(1)现状调研与分析


对现状水务基础设施和涉水生态空间进行全面调研,分流域、分区域、分层次收集整理现状已建和在建水务基础设施、涉水生态空间基础资料,开展现场调查与复核,整理形成全市水务基础设施和涉水空间现状基础底图,分析我市水务基础设施及涉水空间在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相关规划解读与评估


对市政给排水规划、水源规划、防洪潮规划、碧道规划、海绵规划等各类水务相关依据性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法定图则规划、各类控制线规划等进行详细解读,梳理整合水务规划方案,分析梳理相关规划编制完成后的重大水务基础设施的实施情况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3)面临形势及发展需求分析


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按照省水利厅要求,重点开展水资源承载情况的现状评价及潜力分析、涉水生态空间评价分析等内容。


(4)规划目标与策略


根据我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和规划支撑能力分析结果,结合我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水务基础设施、涉水生态空间的建设需求,研究并提出规划的总体目标和策略。


(5)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整合及空间协调性分析


整合相关水务规划,做好与在编水务规划的协调,形成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方案,本规划不涉及规划用地选址,重点对本次规划对象范围内的规划新建水务设施的用地进行规划相符性和协调性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提出规划协调建议。相符性和协调性核查分析主要包括:地籍权属等现状用地情况,法定图则等土地利用规划情况,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管理线,以及与已核发用地方案或规划选址的重大项目的空间关系等。


(6)涉水生态空间布局规划整合及空间协调性分析


结合相关规划和规范指南,整合形成河流、湖泊、饮用水源保护等涉水生态空间布局方案;重点对整合形成的空间布局方案进行空间协调性核查分析,并做好与在编相关涉水生态空间规划的协调,提出规划协调建议。空间协调性核查分析主要包括:地籍权属等现状用地情况,法定图则等土地利用规划情况,与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管理线的空间关系等。


(7)涉水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


围绕当前水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从维护涉水生态空间结构和功能、构建河流绿色生态廊道的要求出发,采取差异化的治理目标和思路,分区域分河段提出涉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的重点方向和措施。


(8)水务基础设施及涉水生态空间管控措施


对于水务基础设施和涉水生态空间,分级分类提出管控措施和保护要求,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其它用地规划的衔接,以确保水务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和正常建设。


(9)水务基础设施空间规划台账构建


按照省级层面数据汇交要求,并对接我局智慧水务相关数据格式要求,系统建设全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规划台账。本项目重点对已建、在建和规划待建的水务基础设施建立台账,不对现状已建和在建设施的合理性及功能定位进行分析。对于非独立占地的已建和在建水务基础设施明确设施位置;对于独立占地的已建和在建水务基础设施明确设施用地红线坐标;对于规划待建的水务基础设施,可根据已批和在编规划的实际情况,明确其位置或用地红线坐标。


台账建设力求水务设施信息的覆盖全面,对于已建和在建设施,台账信息涵盖设施位置、设施名称、设施种类、功能、用地审批情况、已建或在建规模等;对于规划待建设施,台账信息涵盖设施种类、设施名称、设施拟选址位置、功能、建设计划、已划定用地红线设施的用地核查情况等。依据建立的信息台账,按照省厅要求,同步完成27项水务设施统计表格编制和提交工作(详见附表)。


(10)水务设施及涉水生态空间规划“一张图”编制


编制水务设施及涉水生态空间规划布局图,按照省级层面文件汇交要求,形成市级层面空间水务设施及涉水生态空间规划“一张图”,完成省水利厅交办的规划任务,同时扩大数据范围和细化数据精度,完成相关矢量数据成果提交工作,为水务主管部门日常规划管理工作提供图形、表格支撑。


(11)近期实施计划及项目清单


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和水务系统建设需求,提出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提出近期实施项目安排。


4.服务要求:


承接方须严格遵照服务期限,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要求项目团队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9人。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主要技术人员,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承诺全程参与本项目并按照招标方要求出席有关的会议。非因本人离职或患重大疾病无法工作等原因,一般不得更换人员。如因其他原因确需更换,需保证职称方面与原有人员相匹配,并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每更换1人扣减合同价10%;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除患病或其他重大事项外(需提供相关医院或相关机构证明),缺席有关会议的(以会议影像资料为记录,如照片、录像或会议发言录音),每人次扣减合同价1%。

5.工作计划: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资料收集与相关部门调研;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成果;
(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提交省厅要求成果;
(4)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0个日历天内,提交最终成果。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成《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项目编制


(2)续签要求:


不可续签。


2.项目验收要求:


通过市水务局组织的评审验收。


3.项目提交成果:


规划成果及本项目过程所收集的资料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书面允许,投标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投标人须按计划准时提交,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验收。主要成果资料包括:


(1)《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报告;


(2)水务设施及涉水生态空间规划“一张图”及规划台账(gis格式,省、市各一套);


(3)重大工程项目清单;


(4)开展本次项目所收集到的资料。


4.售后要求:


承接方应编制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并要求后续服务期(规划通过评审并提交最终报告后2年)服务人员不少于1人,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


5.合同计价方式:总价包干合同。


6.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7. 履约担保:无需履约担保。


8.付款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提交中间成果后支付合同价的50%;


3.尾款:成果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按照最终审计价支付合同尾款。


9.其他:


联合体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企业数量不得超过2家。相关评分细则中的资质和奖项等涉及等级类的条件,以联合体成员企业具有的最高等级进行评分;涉及数量的条件,以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总数进行评分。

评标信息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34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2

专家打分


评审内容:
1.项目的认识与理解。
2.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2

专家打分


评审内容:
1.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
2.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分析。
3.项目实施提出的相关合理化建议。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5

专家打分


评审内容:
1.项目质量管理。
2.项目安全管理。
3.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完成时间。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专家打分


评审内容:
1.项目完成后服务人员信息与联系方式。
2.项目完成后服务时限。
3.项目完成后服务内容与响应时间。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2

专家打分


评审内容:
针对质量不合格、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工期延误、工作失误等提供相应违约责任承诺及违约经济赔偿承诺。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9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若投标人所具备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所具备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到期的,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查询的资质有效期结果的网址截图信息,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9日的视同有效,截图可证明证书在有效期内且网站证书编号与城乡规划资质证书扫描件编号需保持一致),本项最高得30%分。
具有甲级证书得30%分。
具有乙级证书得20%分。
具有丙级证书得10%分。
2.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甲级)的得50%分数,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的得25%分数(因国家机构改革之故,土地规划编制资质暂停审查审批,凡土地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有效期在2019年5月13日以后的皆视为有效),无或其他不得分。
3.具有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证书(设计类)情况(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本项最高得20%分。
具有AAA级证书20%分。
具有AA级证书15%分。
具有A级证书10%分。
具有A级以下证书不得分。
以上 3 项累加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资格)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2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1.近三年(2017年9月1日至今)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全市性水务综合规划业绩,每具有1项有效业绩得40%分数,本项最高得40%分。
2.近三年(2017年9月1日至今)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业绩,每具有1项有效业绩得40%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数。
3.近三年(2017年9月1日至今)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全市性全市性涉水空间管理线(含城市蓝线、河道管理线、水库管理线、水源保护区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以及全市性市政或水利基础设施台账项目等业绩的,每具有1项有效业绩的得20%分数,本项最高得20%分数。
以上 3 项累加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近五年(2015年9月1日至今)获得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总体规划或涉水类规划相关奖项情况:
1.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得100%分数;
2.省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或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咨询奖的得80%分数;
3.市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或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咨询奖的得20%分数。
以上3项不累加计分,只计最高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
4.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6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1.具有水利水电或城市规划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的得2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城乡规划师,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得20%分,仅具有其中一项资格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3.近三年(2017年9月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参与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全市性水务综合规划的得40%分,本项最高得40%分;
4.近三年获得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奖项得20%分数,省级奖项得15%分数,市级奖项得10%分数,本项最高得20%分,奖项不累计得分,无不得分。
以上 4 项累加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无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该标准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5.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2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要求项目运行期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运行期服务团队中要求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人,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8人及以上具有水利水电类、给水排水或城市规划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0%分;6-7人得30%分;5人得10%分;5人以下不得分。
2.服务团队人员参与编制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全市性水务综合规划的得20%分;
3.服务团队人员参与编制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全市性涉水空间管理线(含城市蓝线、河道管理线、水库管理线、水源保护区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等)项目的得20%分;
4.服务团队人员参与编制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全市性市政或水利基础设施台账项目的得10%分。
以上 4 项累加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无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该标准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5.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5

专家打分


(一)评分内容:
具有水务(含水利)行业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每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

7


环保执行情况


1

专家打分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1

专家打分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9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3


专家打分


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保障企业”),直接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投标的,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10稳岗企业2

专家打分

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 2019 年 12 月同口径人数 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 target="_blank">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修改(1).docx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基础设施 水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