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安全与应急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安全与应急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安全与应急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安全与应急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晋分采【2020-00247】G236-A165
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安全与应急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包预算金额:540000元 最高限价:540000元
第二包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2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应急救援四足机器人 | 1 | 套 | 在类似于真实的煤矿环境下,通过机器人代替人类进入塌陷或者有害气体区域,让机器人采集矿区地形图,并检测矿区环境的各类温湿度,有害气体等关键数据,提供安全参考,在评价矿区应急救援、安全管理和灾难预防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详细技术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无。 | ||||
交货地点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1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安全学院科技楼。 | ||||
款项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80%;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第二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实验室安全系统 | 1 | 套 | 实验室安全系统主要包括实验室排风系统、集中供气系统及安防系统,是实验室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实验室排风系统通过机械排风保障实验室环境安全,集中供气系统可以保持气体纯度,实现不间断供气,保持气体压力稳定,充分使用钢瓶中的气体,减少气体残余量,避免室内长期使用钢瓶带来的隐患,并对室内危险气体进行及时报警。安防系统对实验仪器设备及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控和各种风险的安全防控。实验室排风、集中供气及安防系统对于保障实验室仪器正常运行,实验室人员和设备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详细技术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 无。 | ||||
交货地点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实验室。 | ||||
款项支付方式 | 中标供应商将中标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违约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前附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12月2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详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已入主体库的供应商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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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61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纸质投标文件5份(应由电子投标文件导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
4、潜在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6、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董琛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胡宇
电话:150*****540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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