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1、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 莆田市荔港大道跨木兰溪特大桥建设工程已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工程规模:桥型为自锚式悬索大桥,主桥长380米,两边引桥各长240米,桥面宽37.5米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投资概算:    约15000万元                       
资金来源: 市政府筹措      建设地点:  荔港大道跨木兰溪路段张镇至港利村
建设工期: 365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3、 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它要求详资格后审文件):
1) 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
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 投标人自2001年3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跨跨径100米以上的悬索或斜拉桥梁工程施工,该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4)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为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桥梁工程、公路工程)施工专业一级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人民币 50 元,施工图每套售价人民币 12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有异议,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 6日下午5时前,逾期送达或登录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   2006年4月10 日下午 5 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公布答疑内容并在开标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拾玖万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6年3月29日至 2006年4月4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招标人: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人:   刘小姐、陈先生       
电话/传真:****-******* 138*****772 电话/传真:****-********139*****0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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