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损毁修复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损毁修复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损毁修复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损毁修复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8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4-00535
项目名称:2020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损毁修复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5.00
采购需求:查看

01包
服务对象为:2020年于洪区蒲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施工一、二、三、四、五标段;

保险公司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如下风险保险:
1、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风险保障
2、自然灾害风险保障
3、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及盗抢保障
除保险条款责任免除外其它原因造成的工程损毁(工程损毁是指工程项目发生保险事故而无法使用的情况,只包括工程本身成本,不涉及其他损失和费用),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内负责维修,修复或重建。
责任免除是指: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项目使用人的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2.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类似战争行为、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3.地震、海啸及次生灾害、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核聚变、核裂变;
4.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5.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6.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项目使用人改动原设计结构、设备位置或原防水措施;
7.非因工程本身在保险范围内的直接损失及费用、人身伤亡或精神损害赔偿及罚款、罚金和惩罚性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建成(不含质保期1年)后10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5.00
采购需求:查看

02包
服务对象为:2020年于洪区蒲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施工六、七、八、九、十标段;

保险公司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如下风险保险:
1、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风险保障
2、自然灾害风险保障
3、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及盗抢保障
除保险条款责任免除外其它原因造成的工程损毁(工程损毁是指工程项目发生保险事故而无法使用的情况,只包括工程本身成本,不涉及其他损失和费用),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内负责维修,修复或重建。
责任免除是指: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项目使用人的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2.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类似战争行为、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3.地震、海啸及次生灾害、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核聚变、核裂变;
4.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5.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6.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项目使用人改动原设计结构、设备位置或原防水措施;
7.非因工程本身在保险范围内的直接损失及费用、人身伤亡或精神损害赔偿及罚款、罚金和惩罚性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建成(不含质保期1年)后10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保险公司需具备中国银保信服务评价AA评级(连续2年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17至2020-12-23,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28 13: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12-28 13: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nhzgcgl@163.com发送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洪湖街19-5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512室(业务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hzgc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0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美峰、孙凌飞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标签: 保险 修复 损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