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需检验、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需检验、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需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TC-HW-2012-49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买方(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需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第一包:低本底P型高纯锗谱仪

第二包: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仪、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第三包:微波消解装置

第四包:密度计

第五包:全自动粗纤维测定仪、全自动粗脂肪测定仪

第六包:氮吹仪、厌氧操作系统

第七包:砻谷机、碾米机、超离心研磨仪、超纯水器

2、交货期:

第一包: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第二包: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第三包: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第四包: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第五包: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第六包: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第七包: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最终用户)。

3、资金预算:

第一包:90万元 第二包:163万元

第三包:38万元 第四包:42万元

第五包:65万元 第六包:34万元

第七包:39 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该预算将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a.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b.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投标。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 600元,售后不退。

6、所有投标书应于 2012年 12月 28 日 10 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7、定于 2012年 12月 28 日 10 时30分(北京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招标机构名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详 细 地 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蔚山路2499号

邮 编:130012

联 系 人:蒋晶、张天翼

电 话:0431—********-***

传 真:0431—********

电 子 信 箱:jilinxinhuayi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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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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