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2021年汽车租赁意向服务采购公告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2021年汽车租赁意向服务采购公告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就2021年汽车租赁意向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2021年汽车租赁意向服务。
三、项目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社会第三方以社会化租赁车辆的方式,为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四、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2021年汽车租赁意向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报价表》。
五、结算及续约有关说明
(一)采用先租赁后每月按实际结算的方式结算。
(二)1年意向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单位服务进行用户满意度测评,通过用户满意度测评要求的,可直接续签下一年度采购意向服务协议。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三)供应商应持有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2021年汽车租赁意向服务采购需求报价表;
3.以上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说明:
电子邮件地址: techdepart@163.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50号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谢工收 ;电话:***-********)。
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采购响应及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者,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本项目接受电话咨询。
(四)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 href="http://sthjj.gz.gov.cn/attachment/6/6731/*******/*******.doc" alt="附件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2021年汽车租赁意向服务采购需求报价表.doc">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2021年汽车租赁意向服务采购需求报价表.doc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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