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EPC--七标段汽水取样装置招标公告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EPC--七标段汽水取样装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海南炼化项目1609-P0032-0005-汽水取样所需汽水取样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7184-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海南炼化项目1609-P0032-0005-汽水取样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汽水取样系统\25m3/h DN4000×2200×4000 锅炉水 304 | 1.00 | 套 | 包1-汽水取样装置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30日、海南炼化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复印件,三年里至少有一年利润率大于0%。 2.投标人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3.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中列出;商务合同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付款方式和设备质保期要求详见设备采购合同,提出偏差否决投标(质保期以商务合同条款为准) 5.投标人必须提供该类产品近3年(2017-1~2019-12)在国内石油化工、电力行业配套锅炉,且至少有5个项目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如果合同中未体现业绩时,必须同时附上合同的技术协议(查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6.满足响应招标技术文件中第1.7条款 7.满足响应招标技术文件中第1.13条款 8.满足相关数字化交付要求,见招标技术文件中第1.15条款 9.满足响应招标技术文件中表J.1 分包商清单要求 (注:如投标方选用“或等同”分包商,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取得招标方及用户书面确认。) 10. 投标时注意: 1. 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加注星号(“★”)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上述条款若与招标技术文件中加注星号(“★”)条款不一致时,以上述条款为准。) 2. 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2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2月15日8:00时至2020年12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招标中心线上远程开标(纸质版及U盘不用递交,只需线上上传加密电子版)。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招标中心线上远程开标(纸质版及U盘不用递交,只需线上上传加密电子版)。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12月30日09:00时前与王林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董奇武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交货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计算,报出最快交货期 。 21.投标说明: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wanglin@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2、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需网上重新报名,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4、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方式调整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7、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人员防疫安全,投标人员未提前预约并得到书面(邮件)许可,严禁到达招标中心办公及评标地点,违反者后果自负。 22.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王林 | ||||||||
电 话: | ****-********(电话若未接通,请发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wzwanglin@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董奇武 | ||||||||
电 话: | 0574-8797 4610 | ||||||||
电 子 邮 件: | dongqw.snec@sinopec.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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