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报刊零售早报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报刊零售早报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报刊零售早报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JSNTCG-2020-206,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采购范围包括集邮文化传媒部的报刊零售早报配送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要求相关内容。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服务采购范围包括每天清晨需要将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参考消息、环球时报等及时送到37个报刊亭点,每天两个频次的配送:第一频次6:30之前完成,第二频次10:30之前完成所有配送等服务。
服务周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计算供应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高低提出供应商排名建议。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2供应商须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营业执照包含物品配送、代送服务等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在南通市区有常设的服务机构及人员。非本地注册公司,须提供在南通市区有常设机构的证明文件,如:办公地点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证明)等。
2.4供应商须满足本次项目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招标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话联系进行报名(联系人:袁经理,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谈判文件。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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