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金钟养老中心热力管网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东丽区金钟养老中心热力管网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养老中心热力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0-B-021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养老中心热力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GP-2020-B-0215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金钟养老中心热力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5999万元 最高限价:87.599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对中型、小型企业竞争性磋商的项目。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采购本国产品,支持国内产品。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6.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一名,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6日到2020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增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雪 电 话:156*****785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
招标
|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