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莆田火车站青山片区
建设规模:四地块总面积14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
项目投资总额:27000.00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资金来源:财政
设计总工期: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项目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2、在福建省林业厅有备案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5:00起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 http://www.ptfwzx.gov.cn/pt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 载。
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 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 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
3) 招标人不接受书 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8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 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 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已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的评标办法:莆田简单低价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5000.00 元及以上,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莆招投标办[201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预交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招投标 办[2010]13号)、《关于变更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相关账户单位名称的通知》(莆 招投标办[2010]21号)文件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发展服务中 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截标时,系统上有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己参与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必须解密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 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2-12-14 15:30。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 (网址: http://www.ptfwzx.gov.cn/ywsys/UploadFile/admin/网上投标操作手册.rar )。若有疑问 ,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
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 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中最新版(V2.02)来制作。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先下载代理做的电子招标文件、再导入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其他施工项目(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等)、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类使用无电子招标文件方式制作投标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新版投标工具中需要上传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定额站2011年1月4日发布的《闽建价〔2011〕1号》规定的《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修订部分)为准(一般造价软件都支持该标准清单xml文件的导出),否则投标文件工具因不能导入清单文件而导致无法生成最终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技术上如有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系统网站:http://www.ptfwzx.gov.cn/ptsztb/ 企业信息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ptfwzx.gov.cn/pthy/ 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www.ptfwzx.gov.cn/ywsys/
8、 公告其他说明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欣捷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南路9号冶金大厦13层北面东侧之二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小林联 系 人:郑开宇
电 话:139*****207电 话:150*****037
传 真:传 真: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xinjielipt@163.com
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欣捷利(莆)招[2012]010号 项目名称: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 标 人: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欣捷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2012年11月 文 件 目 录 一、 招标公告 二、 投标须知 三、 编制合同 四、 投标文件 招 标 公 告 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人: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就 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欣捷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一、 项目简介 1、名 称: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地 点: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 3、概 况:四地块总面积14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2、在福建省林业厅有备案的企业。三、本次公开招标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人行为已经有关部门同意。四、公告、领取材料时间及方式公告、领取时间: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4日;领取方式:可登入www.ptztb.gov.cn(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查看下载。五、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 (¥: 5000.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以 现金 (信封装好)形式向招标人缴纳,经开标后,未中标的单位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4日15 时00分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政府机关7号楼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三层,收件单位:厦门欣捷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本次招标以最低价中标法九、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和《编制合同》。 招标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139*****207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欣捷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开宇联系电话:150*****037 投 标 须 知 一、本次招标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质量优、速度快、费用省的目标进行。二、项目简介 1、名 称: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地 点:莆田火车站青山片区; 3、概 况:四地块总面积14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 4、规 模:占地面积约149亩,其中(1)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瑞景时代商住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27#、28#)占地约70.7亩(2)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阳光新城商住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29#、30#)占地约79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2、在福建省林业厅有备案的企业。四、编制时间、验收办法 1、中标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审批合格。五、评标方法本次招标:以最低价中标法,最高限价不得超过20万元。六、招标程序 1、发布招标公告及相关材料; 2、投标人索取投标文件(网上下载); 3、按招标须知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4、缴纳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核并确定中标人。七、递交投标文件 1、报价承诺函(独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4、乙级及以上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格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出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八、截止开标时间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经审查,少于3家合格的,本次开标按流标处理。九、确定最终中标人:招标人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最低报价者为确定最终中标人;最低报价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十、中标人在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按规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相关网站通报公示;重新进行招标工作。十一、投标人自行前往了解项目的详尽情况,一经递交投标材料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项目、接受本次《投标须知》和《编制合同》的有关条款并愿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投标人不得对项目或本次公开招标投标人的相关文件条款有任何异议。 十二、各投标人不得干扰本次招标工作,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供应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同时招标人有权追偿投标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三、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于2012年12月11日17时00分前直接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 2012年12月12日17时30分前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布答疑内容;招标人如认为需要对本次公告等相关文件(包括答疑内容)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将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与答疑内容一并公布,不作另行通知;发出的答疑修改、补充公告或通知,与本次公告等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十四、确定最终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将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在合同签订前,最终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直接充抵合同履约保证金。十五、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招标人可取消中标人资格,所交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人逾期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2、中标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的; 3、中标人逾期或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的; 4、中标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 5、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公开招标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人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十六、本《投标须知》和《编制合同》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招 标 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欣捷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 制 合 同 项 目 名 称: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 标 人(甲方):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投 标 人(乙方): 签 订 时 间: 2012年 月 签 订 地 点: 福 建 莆 田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招标人(甲方):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甲方拟对莆田火车站青山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共85亩林地报批,进行商住及配套设施项目开发,现委托乙方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项目名称:莆田火车站青山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二、编制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7)《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3]139号(8)《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9)《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10)《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1)《福建省森林条例》2002年;(1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全省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闽政文(2005)592号;(13)莆田市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报告》2001年;(14)有关林业调查技术规程、技术标准、规范和资料。三、文本要求: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区域地块编写成四本,分别是:(1)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瑞景时代商住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27#、28#)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2)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阳光新城商住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29#、30#)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乙方及时把最终成果报告打印装订成册,为甲方提供捌份完整的成果报告,及电子版。四、文本内容报告表内容规定: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及项目区域情况,项目区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拟使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综合评价,保障措施,项目可行性结论等相关内容。五、验收办法乙方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通过省林业厅收件为准。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编制所需的相关材料; 2、甲方应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资料或报告表编制所需的协议(或合同)等,则乙方提交报告书期限顺延; 3、甲方应为乙方赴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调查等工作的人员提供便利并配合乙方工作,以便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4、甲方不能随意扩散传播乙方完成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设计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完整之日起20日历天内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3、乙方交付合格的成果后,应协助甲方按相关规定对成果进行报批,并负责必要的补充修改,直至编制的报告能够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为止; 4、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甲方提供数据资料的保密工作。七、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用结算方式 1、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 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须交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方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林业厅收件通过后一次性退还; 4、结算方式:甲方在乙方提交编制成果后支付总额的30%,乙方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林业厅收件,并提供等额发票后七日内,支付剩下70%余款。 5、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收款账户:开 户 行:帐 号: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逾期按日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累计; 2、乙方提交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法通过省林业厅收件,乙方应无偿负责修改,直至达到林业厅要求;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中止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服务费,工作量低于一半的按合同总金额一半支付,工作量大于一半的按合同总金额支付; 4、甲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方案服务费用,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逾期按日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累计。九、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向项目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均完成应履行之合约义务后终止。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通 讯地 址: 通 讯地 址: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盖章) 投 标 人 地 址: 日 期: 报 价 承 诺 函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经过认真审阅有关文件,我方愿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活动,接受本次《投标须知》和《编制合同》的全部条款及要求等相关文件。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报价,参与本次公开招标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投标人活动。如被确定为最终中标人,我方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贵方签订《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我方已按这次文件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将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 (¥: 5000 元)整以现金形式交纳于招标人,如我们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视为违约,可取消我方的最终中标人资格,且交纳的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我方在此声明:本承诺函中的声明和递交的投标文件材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 系 人: 地 址:电 话: 邮政编码: 开 户 行: 账 号: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同志(性别: ,年龄: ,国籍: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委 托 人 受 托 人 姓 名 姓 名 性 别 性 别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职 务 职 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身份证/护照号码 本人因不能参加 年 月 日在福建省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举行的 招标活动,特委托受托人行使以下第 款权利:(一)招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二)现场报价、开标期间的相关承诺及投标人确认;(三)代表本人签订《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受托人无权再委托。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作出的承诺、签署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及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年 月 日 备 注 兹证明上述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 (法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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