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输线路代维招标公告

传输线路代维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传输线路代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传输线路代维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受邀单位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及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黄南分公司传输线路代维项目

招标编号:QHYDZB********1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自行组织

招标范围:海南分公司2013年度传输线路代维

二 邀请单位

获得2012年青海公司线路代维准入资格的单位。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所有相关信息及招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招标网》公布,网址:http://b2b.10086.cn 。各邀标单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招标网》,在《省公司采购公告》中查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黄南分公司网络代维项目招标公告》,了解相关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7日10时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地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青海有限公司

四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48号 邮编:810008

联系人:马英 电话:137*****563 传真:****-*******

邮箱:137*****563@139.com">137*****563@139.com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传输线路代维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 目 录 1、 投标邀请函………………………………………………3 2、 投标人须知……………………………………………4 3、 维护内容及技术要求(技术要求须逐条应答)…6 4、 商务规范(须逐条应答)……………………………7 5、 评审办法………………………………………………15 6、 投标文件的编制………………………………………16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传输线路代维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受邀单位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及范围: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黄南分公司传输线路代维项目招标编号:QHYDZB********1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招标组织:自行组织招标范围:海南分公司2013年度传输线路代维二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所有相关信息及招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招标网》公布,网址:http://b2b.10086.cn 。各邀标单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招标网》,在《省公司采购公告》中查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黄南分公司网络代维项目招标公告》,了解相关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7日10时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地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青海有限公司四 联系方式单位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48号 邮编:810008 联系人:马英 电话:137*****563 传真:****-******* 邮箱:137*****563@139.com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本须知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投标范围 2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传输线路代维项目 3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组织 5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6 投标保证金:无 7 投标有效期:90天 8 标包:不划分标包 9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二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技术规范(4)商务规范(5)评审办法(6)投标文件的编制 2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于投标截止日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 3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三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至少有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格式见附件2))(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必须文件及投标人补充的其他文件(4)本招标文件的点对点应答,包括技术应答和商务应答(5)投标产品商务报价表,须单独封装。(格式见附件3)(6)线路维护组织方案(7)维护人员清单及职称、比例结构(8)维护用工具、器具、仪器仪表、车辆等清单缺以上任一项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文件的编制:请参阅第六章 3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0FFICE2003版本,不含报价)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2月17日10时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青海有限公司四 报价要求 1 报价格式:报单价和总价,报价格式严格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传输线路代维项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否则评标小组有权按废标处理 2 报价内容:传输线路代维费包含了传输线路维护中除光缆和接头盒外的全部维护费用 3 报价币种:人民币五 开标、评标 1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7日 2 开标地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青海有限公司 3 开标程序: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唱标环节。 3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明细见第五章 4 评标人员: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5 监督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监察室 第三部分 维护内容及技术要求(技术要求须逐条应答)一 维护内容 青海移动海南分公司传输线路工作量汇总表 一干/km 二干/km 本地网/km 全长/km 维护人员配置数量/人 224.50 1844.96 2699.44 4768.89 48 青海移动海南分公司传输线路工作量明细表 地区 维护单项 数量/km 需代维人员数量 备注共和 一干光缆 224.517 17   二干光缆 616.582 城域网光缆 99.853 本地网光缆 767.458 管道 19.78 贵德 一干光缆 0 8   二干光缆 282.263 城域网光缆 11.719 本地网光缆 465.728 管道 10.87 贵南 一干光缆 0 9   二干光缆 244.28 城域网光缆 21.156 本地网光缆 633.051 管道 14 兴海 一干光缆 0 7   二干光缆 303.16 城域网光缆 27.044 本地网光缆 351.387 管道 14.594 同德 一干光缆 0 7   二干光缆 398.67 城域网光缆 10.027 本地网光缆 247.751 管道 5 二 技术要求(或维护要求)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包含以下内容 1《代维工具和仪表最低配置要求》,见技术规范一。 2《中国移动青海公司网络代维质量规范-传输线路分册》,见技术规范二。 3《青海移动网络代维考核规范》,见技术规范三 第四部分 商务规范(须逐条应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代维合同书 买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卖方:【 】公司 2012年X月 目 录 第一章 代维网元内容第二章 代维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第三章 付款方式及费用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第五章 纠纷处理第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附 件 基站代维相关管理考核办法及表单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当事人于 2012年X月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黄南州分公司签订。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东路48号联系方式:乙方: 地址:联系方式: 第一章 代维网元内容一、传输代维内容及界面 1.1、本次代维包含架空、直埋、管道传输光缆线路的完好和光缆传输特性的日常维护(含光缆线路附属设施)及传输线路的故障诊断和排除。 1.2、与设备侧维护界面:分界面以沿线各机房ODF架接入点为界,ODF架外侧部分由乙方维护,核心机房ODF架内侧部分由移动公司负责维护,基站ODF架内侧部分由负责该基站设备的维护人员维护。 1.3、 与其他维护区界面:各市、州、地维护界面的划分,由青海移动各分公司与代维公司的维护工作量的确认表中加以明确。二、基站代维内容 2.1、基站主体设备代维内容宏峰窝主体设备、微峰窝主体设备、一体化基站、ACES、VSAT、IDR、拉远基站等。 2.2、基站动力及配套设备代维内容交直流引入、交直流配电、油机、蓄电池、开关电源、空调设备、监控设备、防雷接地系统、消防系统、节能系统。 2.3、基站传输设备代维内容微波设备、光中继站设备、SDH/SPDH/PDH光端机、HDSL/DDN等接入设备、光交接箱、光分纤箱、IDR。 2.4、其它相关代维内容天馈系统、竖杆、室内覆盖分布设备、直放站、机房基础维护等。 2.5、基站设备故障诊断和排除。 第二章 代维工作内容和要求三、 代维工作内容及要求具体描述见本合同附件中传输和基站维护作业计划书和要求。在代维执行期内,对代维基站内新增设备和传输线路新增部分纳入日常巡检范围内。四、 代维线路、代维基站总数及类型详见附件《基站代维清单》; 第三章 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五、 代维费用计算 5.1本合同代理维护费为:总价为 元/半年。 5.2基站代维费用计算 本合同代理维护费为:总价为 元/半年,其中每个宏蜂窝基站 元/站年, 一体化基站:0.4;独立微蜂窝:0.2,直放站:0.2;独立室内分布系统:0.3;微蜂窝+室内分布系统:0.5;微蜂窝+塔放系数0.3;微波中继站:0.3、传输中继站:0.3;IDR站:0.8;VSAT为0.2(以县城为中心,直线距离超过100KM增加0.1系数,每点系数最高不超过0.4)。 5.4费用注明:基站代维费包含了基站主设备及电池、开关电源、配电箱、稳压器、空调、油机等配套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及乙方不能完成代维范围内的工作而请厂家技术服务的费用,未包含所维护设备的部件返修费。对于市电高压引入部分,乙方负责日常巡检并提交故障情况报告到甲方。传输线路、基站主体设备、配套设备大修改造、整治费用独立于代维费用之外,由甲方组织实施。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传输、基站数量如有增减,由甲乙双方补充签订《基站代维数量增减确认书》后,再委托给乙方维护。甲乙双方将根据基站增减情况于次月起调整相应代维费用。六、 付款方式代维费用按季支付,代维费用数额由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于次月10日前核定后,乙方根据核定金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采用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七、 支付标准在代维期间,甲方根据《基站代维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的工作逐月进行考评。乙方在收到甲方当月考评结果后,应于2日内提出异议并要求复评。考评结果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签字后,甲方按考评成绩确定乙方当月的维护费。甲方按考评成绩确定乙方当月的维护费,考评成绩在96(含96)分以上,核当月全部代维费;总分在92-96(含92)分之间,每低1分扣除当月代维费的0.5%;总分在88-92(含88)分之间,每低1分扣除当月代维费的1%;总分在84-88(含84)分之间,每低1分扣除当月代维费的2%;总分在80-84(含80)分,每低1分扣除当月代维费的3%;总分低于80分,每低1分扣除当月代维费的4%。如在合同期内,发生3次低于80分的情况,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及未支付的维护费。 履约保证金 8.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发生抵扣后,乙方应立即补全。 8.2、甲方可用履约保证金冲抵违约金、赔偿金等。 8.3、在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将保证金余款返还给乙方。 8.4、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四章 甲乙双方责任 八、 甲方责任: 1、 甲方对乙方实施的代维工作进行月考核,具体考核见附件、《移动基站设备维护管理考评办法》; 2、 甲乙双方应根据每月实际代维基站数签定《代维费用月结算表》,并签字盖章,每月10日前以OA上报至省公司网络部。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各代维基站及其设备的相关资料,并负责向乙方交接基站的现状及维护工作,在交接期间协调乙方与业主的关系,以便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4、 每月对代维基站进行不定期抽查。原则上,各地市每月抽查传输线路代维总量的10%;宏基站数应不少于代维宏基站数的10%,抽查其它基站数应不少于代维基站数的8%。每年应完成对本地所有代维基站的抽查。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代维所需的基站主、配套设备的备品备件甲方按照代维要求对人员、车辆、仪器仪表等的配置情况,对乙方进行审核。 6、 基站维护期间,应急发电机及燃油由甲方负责审核提供,发电机维护保养(大修除外)由乙方负责。若发现乙方油料流失或挪用,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严加考核。 7、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基站运行情况,并反馈相关信息。不定时组织代维抽查,以确认乙方的工作符合本合同约定,如甲方有不满意的地方,乙方依照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 8、 甲方负责提供一个基站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返签终端给乙方;若条件不具备,由乙方提供PC终端及相关设备接入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9、 甲方给乙方增加的在本合同之外的临时任务必须由代维管理员予以审核,临时任务的添加不能影响日常的代维作业计划。 11、甲方按照《青海移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九、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度安排。 2、 乙方按本合同附件中提供的人员、车辆、维护设备的最低配置要求进行资源配置。为保证维护质量,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乙方进行相应增加。 3、 乙方派驻甲方的维护人员、管理人员不得在省内参与其他运营商的代维工作,也不得参与乙方的其它工程建设。 4、 如乙方需设备厂商、服务商等配合完成维护项目,设备厂商、服务商的资质须甲方认可。 5、 乙方不得将为甲方代维的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承担,一旦有转包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乙方还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 乙方应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在未与甲方沟通的情况下,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招用、聘用和录用原甲方的员工为乙方工作,否则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 7、 对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持证上岗作业的专业(如电工、高空作业等),代维公司内从事相应维护工作的人员,应持有合格的资格证书。 8、 乙方负责完成相关代维工作并按《移动基站代维作业计划和要求》的规定和要求,完成相关基站各种设备的维护和故障抢修工作,保证相关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质量指标符合考核要求。 9、 乙方保证代维期间代维内容内的基站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10、 因乙方工作过失或故意造成甲方基站各类设备被盗、被损、灭失等情形时,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1、 乙方在完成基站设备抢修和日常预检预修的同时,保证车辆、设备和人员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网络调整和设备保养等项目的实施。 12、 乙方应完成工作中与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协调工作。 13、 乙方应免费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维护工作。临时工作应不超过日常维护量的10%,超出部分由双方协商采用考核加分或有偿补偿的方式进行。 14、 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完善相关用工手续,提供福利保障,稳定员工队伍,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15、 对破坏我公司财产者,乙方必须主动协同我公司追查索赔。 16、 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17、 乙方全面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和技术指导,做好与甲方相关部门的衔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及甲方关于传输线路、基站设备维护的各项规程、文件对乙方同样有效。 18、 为保证网络运行质量,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出提高网络运行质量的各种合理化建议。 19、 乙方遵守代维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承担代维工作中相关服务费用的开支,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服务费中,乙方不得再行要求甲方支付费用。 20、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畅通的联系渠道,代维工作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应立即以电话和书面形式报告甲方,一般问题汇总后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 21、 乙方应及时、准确的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的各种报告和报表,报告和报表均应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提交。 22、 乙方对代维甲方的各种资料必须对第三方保密,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组织每个代维人员每年按照甲方提供的模板签订保密协议。 23、 乙方应确保整个代维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遵守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规定,避免对环境健康安全造成影响,对其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4、 乙方必须按照《青海移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在代维工作中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5、 乙方需将招聘人员合同、福利保障、员工保险等报甲方备案。 26、 乙方应保证每个地区全年维护技术人员流失率不得高于10%,与通过移动公司中/高级技术人员认证的技术人员在当地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2年。 27、 乙方应保证西宁地区每专业(主设备、电源设备、传输线路和设备等)每年参加厂家中级培训的人数不少于4人,其他地区每专业(主设备、电源设备、传输线路和设备等)每年参加厂家中级培训的人数不少于2人。 28、 乙方每个维护点/组除了配置移动手机以外,还应配置至少1台其他运营商的手机,作为第二通信工具,并保持所有通信工具处于正常的通信状态。 29、 乙方必须设立代维项目专人负责制,并设A、B角互为备份;负责人必须同时配备专用联络手机,并保证7×24小时开机;该负责人应保证在发生故障或紧急情况下时能及时赶赴现场指挥调度,不得出现A、B角同时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乙方必须在所维护区域内设有固定办公地点,设立专用于代维工作联系的固定电话和传真,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并设有7×24小时值班室。 30、 乙方每年必须划拨代维总费用的5%用于人员培训,以提升代维人员的技术力量和综合素质,并要求每年每市州获得主设备基站厂家中级技术认证人数不得少于1名、电源配套中级认证人数不得少于1名。每个维护区至少配置一名中级技术支持人员(人员要求:行业内从业满4年、在本公司工作满2年、具备相关设备厂家中培认证或移动公司认证的中培人员)。第五章 纠纷处理 十、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的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的细化,提出维护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照章执行。乙方如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十一、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讨论,必要时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另行协商,采用书面形式予以补充,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十二、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分歧、毁约、账务及其他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将该争议提交西宁仲裁委员会裁决。十三、 在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十四、 双方应当全面、实际、充分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违约;若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重大损失,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第六章 合同期限及其他 十五、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十六、 合同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合同,达不到合同及附件的服务要求,在经过甲方两次书面通知后仍未有根本改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十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降低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增加费用。如发生上述现象,造成不良影响或甲方各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有权取消乙方继续服务的资格。十八、 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十九、 双方对合同规定的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由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二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可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并由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一、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二十二、 在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欲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内,除非一方向另一方书面通知不再续签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二十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乙方: 青海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 帐号:日期: 日期: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一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二 评审细则评审步骤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符合性检查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须按期年检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未过期且须按期年检 税务登记证 须提供税务登记证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代表为非法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其他因素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等情况 价格评审 投标报价 上述符合性检查通过后,投标价最低者中标,投标价取商务报价表总价。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一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至少有以下部分组成: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格式见附件)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包括投标人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有效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复印件,通信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复印件、通信网络维护承包资质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件复印件。(注意:年检记录必须为最新的) 4本招标文件的点对点应答,包括技术应答和商务应答 5投标产品商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须单独封装。 6维护组织方案 7维护人员及职称称比例结构 8维护用工具、器具、仪器仪表、车辆等清单缺以上任一项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二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应以中文编制。 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投标。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投标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4所有纸质投标文件除非特别注明,均须逐页或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逐页签字方视为有效。 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0FFICE2003版本,不含报价),电子版应包含企业资质文件的扫描件。正本、副本、电子版的内容应当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以正本为准。 7每本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三 投标文件应答 1对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点对点应答文件,均应根据所投标内容对相应文件逐点应答“满足”、“部分满足”、“不满足”或“同意”、“部分同意”、“不同意”,不可使用“了解”、“明白”等模糊措辞。 2对“部分满足”、“不满足”或“部分同意”、“不同意”的部分或有不同于本文件相关要求的其他建议的,均应逐点给予详细的说明与答复。四 投标文件的封装 1 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密封,具体包括:(1)投标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一份(0FFICE2003版本,不含报价)(2)投标商务报价表 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或副本、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传真及地址;商务报价表单独密封后与电子版一同封入正本密封包装内。 附件一:投标函投 标 函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根据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传输线路代维项目投标邀请函(QHYDZB********1) ,投标人 (此处填投标人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1 份: 1 投标函 2 法人代表授权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点对点应答,包括技术应答和商务应答 5投标产品商务报价表 6线路维护组织方案 7维护人员及职称称比例结构 8维护用工具、器具、仪器仪表、车辆等清单据此,投标人同意如下内容: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解读全部招标文件。 3遵从本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我方不是贵方方的附属机构。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我方承诺:我方不得将本次招标或合同的有关资料向第三方透露。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 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此处填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单位(此处填被授权人职务或职称), (此处填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传输线路代维项目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理人作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于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授权。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日 附件3:商务报价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传输线路代维项目报价表项目 数量/km 单价(元/月/km) 时间/月 总价/元(单价×数量×时间) 备注一干 224.50   12    二干 1844.96   12    本地网 2699.44   12    合计 4768.89 —— 12    说 明 1 须严格按本表格式报价,否则评标小组有权按废标处理 2 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与本表内容发生矛盾时,以本表内容为准,本表须单独封装法人代表/法人授权代表(签章):日 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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