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一体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核酸检测一体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医院)核酸检测一体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核酸检测一体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预算资金为160万元,共分为一个包。所采购产品均属于《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产品,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1)核酸检测一体机1台(2)全自动核酸提取仪2台(3)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2台(4)核酸快速检测仪1台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为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核酸检测一体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制造商执行的货物制造、检验和验收的标准要达到国标及同等相关标准,且为优级产品。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品牌的优质品,贴牌或以次充好产品按无效报价处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12-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医院) 地址:垦利区新兴路99号
联系人:宋彬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东营垦利利兴路65号楼明珠大厦A座1001室
联系人:周焕梅 联系方式:132*****799
发布人: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5时49分04秒

标签: 医疗设备 核酸提取仪 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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