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叶都市美邻项目柴油发电机组供应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金叶都市美邻项目柴油发电机组供应及安装工程已由 公司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维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海尔路头塘村 ;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 ;
2.3计划工期:日历日30天 ;
2.4招标范围:重庆金叶都市美邻项目柴油发电机组设备(计划量为一台,常用功率550KW,备用600KW,包括排烟管等配套设备)供应及安装。包括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卸货、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还包括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试车用机油、柴油、电池液、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全部内容,试验合格后,油箱中另附200升柴油作为备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入围符合性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项 目 合格条件 提供的证明资料要求(原件查验后立即归还)
营业执照 2012年年审合格(目前处于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证书,并交验原件
资质要求 产品质量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具备指定发动机(康明斯、大宇或沃尔沃)及发电机厂家的OEM授权 认证证书及授权书,并交验原件
业绩要求 近三年在重庆市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5项) 合同文件,并交验原件
类似项目:是指备用功率不小于550KW的住宅建筑群体或酒店工程的柴油发电机组的供货及安装,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应能证明该项目为类似项目。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投标申请书”(壹份,包含上表中所述内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具备承担拟招标项目供货及安装任务的能力,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2)“投标申请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并在封面注明:“金叶都市美邻项目柴油发电机组投标申请书”,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申请书, 不予退还(原件除外)。
(3)“投标申请书”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条理清楚、有序,并应印上页码,以便查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申请书”时,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不能提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11日上午09:00时至2012年12月17日下午17:00时,在中维地产重庆有限公司合约部进行报名。
4.2投标人在提交了“投标申请书”,并经招标人审查合格的,招标人将统一通知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招标人:中维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海尔路6号10附4号3层
联系人:高明
电话:
***-********传真:
***-********日期:2012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