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赵家街道高速出口附近裕河沟内自然堆放的连砂石料一批招标公告

开州区赵家街道高速出口附近裕河沟内自然堆放的连砂石料一批招标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高速出口附近裕河沟内自然堆放的连砂石料一批

标的系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高速出口附近裕河沟内自然堆放的连砂石料一批,无租赁、抵押、担保、占用及其它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详情如下:

标的名称

数量(吨)

评估值(万元)

保证金(万元)

采挖范围

连砂石料一批

7500

3.75

3

根据《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办关于开州区赵家街道高速出口附近裕河沟内自然堆放的连砂石资源公开转让方案》,采挖范围自小精灵幼儿园起至万开高速匝道桥梁止约1公里(详见开州区水利局现场设置界牌)。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2020年12月30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开州支所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帐,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意向受让方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砂石开采加工。(2)意向受让方需拥有《开州区砂石开采加工联合审批表》或《河道采砂许可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四)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七、由于河砂随着河床流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意向受让方应具有风险意识,在竞买前要对标的作充分的考察和全面的风险评估。若转让范围有河砂短缺现象而导致采挖量减少,或因意向受让方采挖能力不足、管理不善引起纠纷、出现不可预见因素、河砂市场行情变化或意向受让方与沿河群众发生纠纷引发停工等原因导致经营亏损或经济损失的,责任自负,转让方不作任何补偿,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后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的现状全面接受并无异议。

八、据评估报告载:(1)标的属于天然涨水形成,现自然堆放于河道河床内,评估方及转让方根据现场目测数量作为基本数(约7500吨,5000立方米)确定;(2)由于标的现自然堆放于河床内,受让方需先在河道内挖采并清淤、再运输到自己加工场地,方能作为可供加工的原料产品,其市场价值是扣除了清淤及采集费用的价值(即:受让方承担河道清淤费用和砂石采集成本);(3)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以确定标的转让的数量与实际购买所能取得的数量是否一致,实际的清淤及挖采成本与取得资产的价值是否匹配、合意,其取得实物的数量上、挖采成本等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九、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标的实际数量与公告数量、评估数量可能有出入)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十、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同时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在合同期间无违规违法以及违反合同行为,未对转让方的利益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在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十一、本次交易所涉及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若协议成交,按成交总价的2%收取;若竞价成交,按成交总价的5%收取。

十二、受让方结清价款和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赴标的所在现场与转让方进行移交。受让方从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之日起60天内按照转让方管理要求在指定区域采挖、清淤、运输等。逾期仍未完成以上标的转移的,转让方有权将剩余标的没收后重新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采挖、清淤、运输、保管等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三、受让方须服从开州区赵家街道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本次转让的范围和数量进行清淤性采挖,标的所产生的弃料处理需做到保护公路、堤防等基础设施,保障周边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弃料不乱堆乱放。对采挖过程中形成的沟、坑、洞及时用弃料填补,保持河床底平、坡顺无坑,不改变河道的纵坡和水流流势,使河道基本平顺、通畅。采挖具体数量以采挖前测量的原始地形图和采挖后的测量地形图计算实际采挖量,不得越界和超量,否则将按《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十四、受让方采挖作业应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原则,采挖区域内若出现对防洪、水生态、水环境、交通、电力及其他涉水工程产生严重安全隐患或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应立即先行停止作业,由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厘定责任,待整改完成后再恢复采挖作业。如因受让方采挖作业造成了不良后果,转让方有权终止受让方的采挖作业,全额扣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十五、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纳税。

十六、 本次交易公告的连砂石料数量仅为参考值,标的数量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数量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七、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八、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办关于开州区赵家街道高速出口附近裕河沟内自然堆放的连砂石资源公开转让方案》。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 ***-********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重庆联交所开州支所(重庆开州区九龙宾馆综合办公楼二楼)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 ********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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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砂石料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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