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医院陪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大坪医院陪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坪医院陪护服务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医院服务

采购单位大坪医院陪护服务经营部
行政区域重庆市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6日16: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重庆市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幢1-9楼,具体详见一楼大厅指示,现场递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坪医院陪护服务经营部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F" target="_blank">挂网稿 -- 大坪医院陪护服务项目(资格预审文件).docx

项目概况

大坪医院陪护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L13(05)-F20001

项目名称:大坪医院陪护服务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大坪医院陪护服务

项目地点:大坪医院。

服务期:服务时限为1年,合同年限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经监管部门综合考核合格的,在上级政策规定允许情况下,可延长服务年限,合同1年一签)。

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须为以陪护服务内容为主营业务的专业服务方,护理员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体健康证明。

2.投标人负责所属员工的劳动合同、培训、考核、薪酬、保险等,对员工陪护期间的行为负责。

3.投标人与患者直接签订陪护合同,收取陪护报酬,承担所有陪护责任与风险。

4.投标人必须提供陪护管理与运行方案。

5.中心有权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指导、监督。

6.作为引进的军队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化保障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向中心上交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

7.投标人采用智能信息管理系统用于陪护管理,智能信息管理系统里面必须包含有人员信息系统、排班系统、满意度调查以及收费查询系统。

8.根据护理级别、服务方式等,统一陪护收费标准,进行服务报价,服务价格一对一不超过210元/天,一对二不超过120元/天,由投标人明码公示价格,统一收取费用。

9.投标人提供特色为军优惠服务,至少每年提供不低于1000人日的免费为军陪护;现役军人及其家属自请特别护理、非治疗需要的特殊病房等医疗服务的,陪护费用由个人自付,不低于9折等。

(二)陪护管理办公室管理

中标人派驻不少于3人的专职管理人员,设立陪护管理办公室,根据患者的需求与病情的等级分类收费,陪护费不超过公示标准。按照陪护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见附件1),每月到科室巡检督察,与患者及医务人员进行沟通,发放陪护人员服务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2),了解服务满意度和服务质量。

(三)风险责任认定

陪护公司所聘用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或利益受损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中标人及所聘用的人员在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意外的,由公司负完全责任及经济赔偿。公司及所聘用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害及损失由公司承担责任,中心免责。

2.5项目商务要求

(一)大坪医院陪护服务项目,评选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选取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分别发放中标通知书,原则上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承担大坪医院第一住院部陪护服务范围内的相关服务工作,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承担大坪医院第二、第三住院部陪护服务范围内的相关服务工作。如患者及家属对陪护公司服务不满意,可自行选择其他陪护公司。

(二)合同期限

服务时限为1年,合同年限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经监管部门综合考核合格的,在上级政策规定允许情况下,可延长服务年限,合同1年一签。

(三)租金收取

参照服务地点同地段商业用房和场地租赁价格(3.0元/平方/天),公司每月向中心缴纳场地费用,场地具体费用在合同中详细约定,水电费按实际使用收取。

(四)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单位分别缴纳50万元担保金。合同签订时,公司须向中心缴纳50万元的服务承诺保证金,主要用于违约和监督处罚,处罚后公司应及时补齐服务承诺保证金。

1.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经查实的,每次罚款5千元。

(1)未经中心同意自行变更收费价格。

(2)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或与医患发生冲突行为。

(3)陪护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

(4)使用非本单位员工的。

(5)发生陪护工作内容及要求中明确的严禁行为。

2.因陪护服务不当引发的患者医疗纠纷,除必须承担的医疗费用外,直接扣除承诺保证金10万元,同时解除双方合约关系。

2.6陪护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晨晚间生活协助

1.完成陪护患者晨间照顾工作,包括整理病床、协助患者穿衣、梳头、倒水、漱口、洗脸、洗手、刮胡须、大小便等,在医务人员查房前协助患者进食。

2.协助患者睡前冼脸、洗手、泡脚、整理床单元,床旁备好饮用水、便器等。

(二)患者日常生活照顾

1.协助患者日常生活,按需为患者加减衣服、盖被、梳头、洗脸、漱口、床上擦浴、洗头、洗手、擦汗等。

2.为患者提供便器,协助大小便,并及时清理倾倒、清理;

3.保持患者皮肤清洁、干燥,大小便后及时清洁皮肤,更换潮湿污染的衣物。

4.及时为患者修剪指(趾)甲和胡须。

5.保持患者体位舒适,帮助患者翻身、拍背。病情允许时扶患者坐起,协助患者床上或床边活动等。

6.陪同或推送患者到相关科室检查及治疗。

7.协助处理患者出入院事项,如更衣、整理物品、接送患者等。

8.按需在餐前给患者擦手或协助洗手,协助患者进餐、服药, 餐后饮水漱口等,清洁整理患者使用后的相关物品。

9.及时了解和解决患者的生活需求,如患者有非陪护工作范围需求,应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

(三)床单位管理

1.按照病房管理规范,保持患者病床、地面清洁,私人物品妥善放置。

2.保持床头柜桌面整洁、床下无杂物。

(四)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病区管理工作,在护士的指导下工作。 

2.上班期间统一着工作服,服装整洁,不得干私活,病房内不得嬉笑打闹、不准喝酒、不准抽烟、不能带无关人员到病区内。

3.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动作轻柔、态度和蔼,不得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或打斗。

4.在护士指导下,根据病情对患者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严防发生坠床、烫伤、跌打、外逃、自杀等现象。

5.不得私自向患者及家属暗示或索要钱、物,不占用患者物品。

6.严禁执行任何医疗护理操作,如换液、吸痰、拔管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病区护士处理。

7.严禁随便进入医生办公室、治疗室、值班室、护士站等工作场所,严禁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

8.严禁向患者兜售商品。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公司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拥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计划方案,如陪护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与标准、培训方案、服务质量评分标准、服务满意率调查表等。4.拥有包含但不限于员工档案、排班系统、满意度调查在内的智能信息管理系统。(三)人员要求1.管理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医疗卫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配有法律顾问,有解决各种纠纷的方案和赔偿能力。3.在岗陪护员工不少于200人。人员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任务。男员工不得超过60周岁,女员工不得超过55周岁。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陪护人员可以随时更换。(四)业绩要求:2.1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应具备5年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陪护管理经验,且有10家以上三甲医院相关管理业绩。2.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应具备3年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护工管理经验,且有10家以上三甲医院相关管理业绩。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市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幢1-9楼,具体详见一楼大厅指示,现场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坪医院陪护服务经营部     

地址:重庆市        

联系方式:杨老师 ***-********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陪护服务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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