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二道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16日15: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12日13: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3室 | ||
预算金额 | ¥8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德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巍138*****6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德生****-******** | ||
附件: | |||
附件1 | 改-二道疾控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12.11.doc |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DZC-2020-WT115(XYZX-2012-5)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根据《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南》中实验室设备配置参考目录里对县级疾控要求,二道疾控中心为了提高检验能力,现申请采购相关仪器设备,以下为申请采购的仪器设备及购买仪器说明:
一、以新冠肺炎为主的病毒性传染病监测及能力提升。全自动高压灭菌器1台价格为人民币6万元。自动核酸提取仪1台价格为人民币22万元。荧光定量PCR仪1台价格为人民币32万。此项合计人民币60万元。
二、水质等理化检测能力提升。高锰酸钾指数分析仪1台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超声波清洗机2台价格为人民币1万元;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从合同鉴定生效日期起30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售后服务要求:免费保修1年,终身维修;
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鉴定生效日期起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切财务状况良好。3.6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法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7)投标人近六个月连续依法纳税凭证;(8)提供单位近六个月连续社保凭证。 以上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徐巍138*****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吴德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德生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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