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6067]永宁街翟洞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JG2020-6067]永宁街翟洞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永宁街翟洞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0">本招标项目永宁街翟洞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0〕
标段类别 |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资质要求 | 备注 |
/ | / | / | / | 路基、路面、涵洞、挡土墙、排水及交安设施(含标线标志护栏、照明)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至附录7 |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路31号
邮政编码:511356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
邮编:510000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47*****380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3、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最新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于50%; 4、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中至少有二年盈利的。 |
注
2、
3、近三年年度
业绩要求 |
近五年(自2015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新建、改建、扩建四级公路(或以上等级)累计12公里且同时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同时包含标志标线和波形钢护栏)、照明工程) |
注:1、业绩计算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2、
3、
4、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名 | (1)具有路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须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担任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岗位累计不少于24个月; (3)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名 | (1)具有路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主管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技术工作岗位累计60个月;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
5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道路工程师 | 1人 | 1、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工程部门负责人岗位经验12个月或以上;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1、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3、具有安全负责人岗位经验12个月或以上; |
质检负责人 | 1人 | 1、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测量工程师 | 1人 | 1、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资料员 | 1人 | 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注:
2
3
5.
6.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 |
1 | 压路机 | / | 台 | 1 |
2 | 沥青砼摊铺机 | / | 台 | 1 |
2
3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个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2)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的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应满足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的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下浮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最高评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投标下浮率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均含备选,如有)、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10)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共计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取1个球,摇出球对应的下浮率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区间从0%至3%)。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4)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评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最高评标限价的100% ,小于最高评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②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在上述确定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 家时,则计算上述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评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评标限价的85%为评标基准价,同时应对投标报价小于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即使某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未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如其报价处于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的有效范围内,其评标价仍应参与有效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5)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0.5×最高评标限价 + 0.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评标价 | 满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D1; D1 取3;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D2; D2 取1。 注:评标价得分偏差率保留 4 位小数(第4位小数应四舍五入) | |
2.2.4(2) | 其他因素 | 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等情况作评审、确认。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
2.2.1 |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2.2.4 |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3.3.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2 项第(2)、(3)、(4)目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3.2~3.3.5 项不适用。) | ||
3.5 | 增加3.5.3 项: 3.5.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
3.6.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6.1 项修改为: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计算错误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 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 则a-d 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 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 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 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
3.8 | 增加3.8.3-3.8.6 项: 3.8.3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合同段出现都被评为综合排名第一时(如此种情况不止一个投标人,则按其所投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进行以下操作),而按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授予合同的个数不大于所投合同段个数时,则选择该投标人在所投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的合同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的其它合同段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8.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
落款发布人:廖鑫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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