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聚醚部—偶氮二异丁腈框架协议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聚醚部—偶氮二异丁腈框架协议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天津分公司聚醚部-2021年一季度偶氮二异丁腈框架协议所需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天津分公司(物装)。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7051-B1 2.项目内容:天津分公司聚醚部-2021年一季度偶氮二异丁腈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腈类化合物\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 | 50.00 | 吨 | 包1-1 | |||||||||
包号 | 招标企业 | 第1名份额 | 第2名份额 | ||||||||||
B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70% | 30%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3月31日、 天津分公司聚醚部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生产或经营资格(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和经营业绩,提供有效期内《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投标人的运输车辆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须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否则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入围后按招标人要求履行中试程序,及时提供中试样品,接受中试结果。” 3.执行标准,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一份质量证明文件(投标人出厂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人所投物资在2019-2020年度聚醚装置使用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和相应发票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2月17日8:00时至2020年12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09:00时。 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12月29日09:00时前与宋文亮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贾晓丽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必须使用危化品专用车辆运输和相应危化品应急预案。 中标供应商自收到通知之日起,需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21.投标说明:招标公告中的投标说明: (1)各投标人下载完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请先认真阅读附件“CA版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可以在系统直接下载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电子发票;开票时间在三个月外的,可登录51发票平台下载。 (3)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songwl@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4)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如有系统问题请务必提前联系招标人员,自行重复支付标书费的,一概不予退回。 (5)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疫情防控期间仅接受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传成功方可,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保存。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8)疫情期间,开标以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均不到现场,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的方式在电招平台进行。招标文件如有与此不一致的描述,以此为准。。 22.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宋文亮 | ||||||||||||
电 话: | ***-********(如未接通,请发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wzsongwl@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贾晓丽 | ||||||||||||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jiaxiaoli.tjsh@sinopec.com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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