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编制工作服务类采购招标公告

《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编制工作服务类采购招标公告


《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编制工作服务类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编制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编号:FJRSZ-*******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出具书面承诺声明;

3.本次采购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万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201217日至20201223日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到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300元,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2月24日09:3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0年1224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10、采购单位: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交通科研楼A栋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1、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 邮编:362000

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8*****789

传真:****-********

1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谈判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提供的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以无效标处理。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作服 编制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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