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法院送达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法院送达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法院送达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晋江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晋江市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7日17: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01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7日09:30
开标地点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
预算金额¥179.2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杰洪
项目联系电话187*****593
采购单位晋江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593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877号闻馨一品3棟7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303

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法院送达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晋江市人民法院委托,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82]QZZJ[GK]*******、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法院送达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法院送达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0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QZZJ[GK]*******
项目名称: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法院送达服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3584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C080101-法律诉讼服务法律诉讼服务6400(件)(一)案件接收、建档及分拣1、案件接收:立案庭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应将起诉状、原告证据材料、当事人身份信息、立案审批表等诉讼文书将对应被告人数的上述材料副本整理成送达卷后,移交公证送达组。送达组协调人员接收时应清点核对,确认材料内容、份数无误方可纸质签收。2、案件建档:送达组协调人员签收送达卷后,在送达中心进行建档,生成案件基本信息表并形成档案卷,便于各环节送达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获取及备注有关送达注意事项。3、案件分类:建档完成后,送达组对案件进行初步分类:(1)立案庭案件,无特殊情况可当日开启送达程序;(2)普通程序案件,在案件基本信息表上加盖“普通程序”印章,以提示按普通程序进行送达(普通程序案件庭室应在7天异议期内提前告知);(3)金融类案件,卷宗材料中如有提供被告地址确认书和送达条款,则在卷皮上加盖“视为送达”印章,并将对应地址视为有效送达地址;(4)系列类案件,进行统一归卷整理,避免送达进度不一或同受送达人多次送达;(5)保全案件,在案件基本信息表上加盖“保全”印章并暂缓送达,于保全之日起十五日后与承办法官确认送达时间,送达组同步生成保全表,对保全案件进行实时进度跟踪并留痕;(6)涉外案件由庭室提前在异议期内告知;(7)异议期案件(定民一、民二),公证送达组在收到案件后7日内暂缓送达,如无特殊情况(鉴定、保全等)于接受案件之日起七日后开启案件送达。?(二)开庭排期?庭室应提前一个月向送达组提供法官下月假期(公休、会议、请假日等),送达组排期人员将结合案件送达情况做好庭审排期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改开庭时间,庭室应至少于开庭前三个工作日通知送达组,以便送达员通知原被告改期。(三)电话通知?送达组收到案件后,根据案件情况将使用电话送达对案件进行初步过滤,电联被告除通知到院开庭外,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法官要求通知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电话送达区分以下几种情况:?“无人接听”、 “拒接”、 “通话中”“关机”的需多次拨打确认,“停机”、“非本人”、“空号”、“号码不存在”、“已暂停服务”则只需拨打一次,电话拨打情况应记录在送达系统中并进行录音存档。?1、电话通知前应做好准备工作:检阅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整理被告的联系清单(含电话、住址); 2、在电话通知环节,应把握好以下工作方法:(1)注意态度语气。送达人员在通知当事人的时候应态度大方稳重、语气平实可信;(2)掌握通知技巧。电话接通后,应先核实对方身份情况,确认是当事人后,表明送达人员身份,告知法院已受理某人诉其某类纠纷一案;若当事人提出异议或想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则告知亲自到法院领取诉讼材料或进行邮寄,不宜在电话中告知案件详情,防止被告知悉后拒绝到法院应诉;电话沟通过程当中也可根据情况告知被告可由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3)明确提示事项。被告同意到法院领取诉讼材料的,应向其明确领取的时间、地点、楼层、房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此外,被告为自然人本人需告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住成年家属代为领取需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若被告系单位,则告知单位派员领取诉讼材料,来人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附卷,同时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印章。 电话送达工作应在启动送达后三日内完成。?(四)到院领取?本环节送达人员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审查身份。送达人员需核对领取人员的身份证件,对非本人前来领取诉讼材料的,应核实身份信息和户口本信息并复印留底;单位委托人员应出具相关委托手续等材料;2、规范签收。引导当事人规范填写送达回证;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当场填写,若系当事人近亲属等代为填写的,事后应由当事人本人补正。 注:当受送达人无法到院领取诉讼材料,由亲属到院代为签收的,送达组认为该当事人还是有意愿接受调解或出面解决问题,应可由亲属暂代为签收材料,后续开庭可由本人补签相关材料,最终送达有效性由法官把控。(五)司法专邮?1、邮寄情形 根据本院之前的送达经验,结合送达组近期的送达开展情况,发现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成功案件较多,送达组在排庭后将根据案件类型部分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送达,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金融类案件中,原告提供的材料中有地址确认书和送达条款的,直接采用邮寄地址确认书或送达条款中的地址则视为有效送达;(2)除有地址确认书和送达条款之外的案件,被告所有地址将一次性进行邮寄送达;(3)案件中一个地址原则上只采用一次司法专邮,如司法专邮在退件回执中注明理由为“人在外地暂时无法签收”,并非地址错误或拒收,送达组在后续将根据电话沟通结果判断是否对该地址或受送达人提供的其他地址进行再次邮寄;2、邮寄步骤:(1)根据案件类型,从原告提供的诉讼材料中筛选出案件所需邮寄的对象、地址及联系电话;(2)使用送达系统在“法院专递详情单”的对应位置批量打印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根据邮寄的文书材料,在详情单“文书名”栏目内逐一勾选,并抽出“寄件人存单联”归档;(3)核查准备邮寄的文书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简易:传票+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空白答辩状+送达地址确认书+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加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适用速裁方式审理的案件(将传票、举证、应诉换成采用速裁方式审理及开庭通知书);核对详情单与所寄文书内容是否一致;(4)将诉讼文书封装贴单后,交由EMS工作人员收揽投递;(5)送达人员将邮寄时间、单号、地址、签收时间等批量录入到送达系统中的流程登记表,以便法官查看、审核送达流程。?3、注意事项: 在邮寄环节,应注意核对以下工作内容:?(1)通过送达系统核对邮单上所填收件人姓名、单位名、地址等相关信息正确性,便于投递人准确投递;(2)邮单寄件栏中的单位名、庭室、电话、收寄日期及交件人等信息应准确填写,以便后续邮寄结果查询;(3)送达人员应根据所给的排庭时间,预留足够的邮寄在途时间。?在邮寄结果确认环节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已签收的邮件(被告为自然人的),应认真审核签收人及签收时间。非本人签收的,应查看是否注明代收人与本人的身份关系,是否填写签收人身份证件名及号码,如由家属签收并注明签收关系的可视为送达成功,如果未注明关系的则需要电话沟通,确认判断是否视为送达;如写他人签收的则需要电话确认,确认不到的则由承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视为有效送达;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只要有人签收,即送达成功。签收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将邮单反馈结果放进入卷宗一并移交庭室。(2)对被退回的邮件, 应通知排庭人员将预排庭消除,并查明退件原因。若为查无此地址或地址不详,如有其他地址的,可再次邮寄,如无其他地址的,则采取其他方式送达;若按照受送达人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邮寄,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其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邮寄送达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地10日)。4、EMS问题反馈 定期向EMS反馈邮寄中存在的问题,如沟通无果,则向法院提出并由法院出面协调解决。(六)上门送达?若被告全部地址已邮寄送达都退回的,电话也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户籍地(没有户籍地的以诉状地为准)晋江本地及石狮市或者泉州地址车程较近的应采取上门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同的送达材料同一地址原则上不超过2次;1、操作规范:(1)本人签收:送达时找到当事人本人的,由本人签署送达回证及送达地址确认书;(2 )同住成年家属代为签收:代收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写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送达地址确认书必须由当事人本人填写,家属代写无效,除非家属还系当事人的委托诉讼委托人;(3)拒签:当事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签的,予以留置送达;(4)无人:多次敲门无人;询问居委会(物业、村委会、派出所)工作人员,受送达人是否住在此处,如受送达人长期不在该址居住的,则应向相关单位开具证明,如不配合出具证明的应在送达回证上备注情况;(5)找不到地址、无法确定门牌号的:询问居委会(物业、村委会、派出所),或者要求原告带路;(6)上门送达过程中,对标志性门牌及与居委会(物业、村委会、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的情景需拍照存证;(7)对于空挂户、集体户、拆迁户应做好登记,此后其余送达该址的案件标注说明即可,便于提高送达效率;(8)上门送达结束后,在送达回证备注栏上简要备注上门情况。送达不到的需通知排庭人员取消排庭。(9)上门送达返程后,送达人员应将取证照片根据案号、地址建立电子存档,并打印附卷,上门送达的详细情况在送达流程登记表记录后签字确认。 上门送达应当在完成电话、邮寄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上门送达工作。(七)委托送达?若电话、邮寄、上门送达均无法送达到被告的情况下,被告户籍地(没有户籍地的以诉状地为准)为外地的,则需事先通过电话联系外地法院,询问邮寄地址、庭室、电话等相关信息并邮寄法院代为委托送达。?1、委托外地法院代为上门送达,需起草填制委托函稿并制作委托案件清单。2、委托稿起草需要注意:核实受托法院是否为被告外地住址的辖区基层人民法院,该法院是否真实存在;随函所附材料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应有相应的调整;被告为公司企业的,须在被告信息中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3、委托函草拟完毕核对内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两份委托函正稿并加盖院章;4、委托送达前,应提前由排庭人员进行开庭排期;5、根据预排的开庭时间填入开庭传票,并由系统整套生成应诉材料、盖有院章的委托函、送达回证、地址确认书等材料,一并邮寄给受托法院代为上门送达。6、收到受托法院的邮件签收回单后应及时存入卷宗,并在受托法院签收7日后,需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受托法院,跟踪确认案件送达进度。7、委托案件预排开庭时间前3日仍未收到受托法院回函的,应先通知原告送达情况并按照规定参加开庭(过庭),被告未到庭的再由法官判断是否进行公告送达。8、若受托法院回函,表明无法向被告送达的,则应及时通知庭室案件是否转为普通程序并消庭,案件进行下一环节送达。 委托送达的送达期限控制在一个月内完成。(八)公告送达?穷尽以上几种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被告的,应进行公告送达。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应先根据审限时间申请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再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时间一般约为登报后第93日,涉外案件约为登报后第123日。?1、转普审批流程 由各业务庭自行处理。2、启动公告流程 案件需要开启公告送达,送达组需优先告知法官审核送达流程,确认无误则可进入公告送达。 案件拟进行公告的,送达人员需对前面的送达流程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清楚及送达不能的证明材料充分。已确定当事人身份事项及送达不能,由送达人员制作公告笔录后通知原告到院签公告笔录(同时在缴费官网上进行公告缴费),签完之后,制作公告稿头交由承办法官签发,根据承办法官审核通过的公告稿制作公告正本,打印一份并加盖院章。立案庭法官签完公告稿之后,送达人员直接通过外网在法院网上刊登公告,上传后直接打印报纸,(民二庭需要制作案件公告信息表发送至人民法院报邮箱,等报纸刊登)根据公告的登报时间,利用司法计算器计算公告开庭日期,并将开庭时间及时上报送达组排庭人员,避免排庭重复或冲突。根据开庭日期填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送达给原告或多被告中已应诉的被告。公告送达员需自己初审送达流程无误后,在流程登记表上签字并交由本组审核人审核、签字。 公告送达应当在15日内完成(具体视法官审核速度而定)。(九)送达交接?公证送达组与各业务庭室的案件交接工作由协调岗人员负责,与各业务庭室的送达案件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送达组送达完成后确定可以开庭的案件。送达员将送达完成的案件移交给协调岗,由协调岗负责审核送达情况,审核未通过的退回送达员补充处理,审核通过的则复印案件流程登记表存底,而后做好交接清单,通知庭室负责人到公证送达组领取送达相关材料,案件无特殊情况应于原被告送达完成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庭室接收案件。材料包括:送达流程登记表、原告送达回证、被告送达回证(根据具体情况还有邮寄回单、上门情况追记、委托送达的信息、公告的报纸)、留底的材料(传票+举证+应诉+出庭通知书+合议庭组成告知书+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2、当事人撤诉案件或者已达成调解的案件。公证送达组接收到撤诉或调解通知时,应及时告知负责的送达人员停止该案送达,送达员将材料交由协调岗登记后通知各业务庭至送达组领取材料。3、业务庭认为送达程序存在问题,需退回送达组进行二次送达的,应填写《法院移送中心材料附表》,并将送达卷宗材料交由协调岗移送对应的送达人员进行二次送达。4、业务庭接收到的补充证据材料需要送达的,需进行材料交接。如有各庭室接收到当事人的补充材料需要补充送达,统一填写好《法院移送中心材料附表》,并将补充材料交由协调岗移送给各送达员进行补充送达。5、送达过程中,如遇案件临时需要保全、鉴定的,法官或书记员应第一时间通知送达组暂缓送达,送达组将后续等待通知再启动送达流程;6、送达过程中,如遇需要临时更改承办人的案件,法官书记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送达组,避免后续重复送达影响审限;7、对接受外地法院委托送达的案件材料进行交接。从各庭室接收到外地法院委托送达的送达材料进行送达,送达完成后交由送达员直接邮寄回外地法院。(十)送达审查?公证送达组在将案件移交给各业务庭前,将进行内部审核,确认无误后移交庭室。法官书记员作为案件的承办人员,接收到送达组移交送达完成的材料后,务必认真审核送达情况,确保送达流程合法合规方可开庭,认为送达程序不符合送达规定的应及时告知送达组并将材料退回补充送达。(十一)地址确认书的认定?对于已签署地址确认书的当事人,送达组在后续送达工作中将对其地址直接进行邮寄送达,邮寄反馈结果拒收或其它(如:址无此人、电联无果)等情况,将一律视为有效送达。(十二)判后送达?案件判决后,由书记员将后续需要送达的材料(判决书、被告到庭签署的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移交送达组,送达组将通过如下几种方式进行送达:?1、对于已签署地址确认书的受送达人,送达组将直接采用邮寄方式进行送达,无论邮寄结果是否签收一律视为有效送达;2、对于庭前未签署地址确认书的受送达人,送达组将采用 庭前最终送达成功的方式进行送达。*******
合同履行期限: 12个月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17 17:05至2021-01-0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1-07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晋江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38号
联系方式:187*****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877号闻馨一品3棟701室
联系方式:189*****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杰洪
电   话:189*****30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2-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外包 法院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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