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114线清城区兴仁至新基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省道114线清城区兴仁至新基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省道114线清城区兴仁至新基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 114 线清城区兴仁至新基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工【 2012 】 54 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清远市清城区清三一级公路大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及清城区政府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清三一级公路大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省道 114 线清城区兴仁至新基段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桩号为 K49+173―K57+288 ,设计时速为 60km/h ,路线全长 8.12 公里,路基宽 12 米 ,路面宽 9 米 ,水泥混凝土路面。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8 日 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在清远市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报名,①报名申请表 ( 可在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 ) 一式两份,单独递交;②清远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表;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⑨法定代表人安全 A 证。⑩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 2009~2011 年平均 1500 万以上的公路工程)以上② - ⑨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用 A4 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 ( 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备查 ) 。

4.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外省企业须壹级建造师,已在清远市住建局办理备案)。

4.3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带第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书和以上资料到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5 日 15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5 时至 15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清远市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清三一级公路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大修工程管理处

地址:清城区横荷清三公路禾泰硕汽车城旁 地址:清远市新城紫光阁花园 A 栋 203

联 系 人 :叶 生 联系人:林 生

电 话 : ****-******* 电 话: ****-*******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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