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屯昌县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屯昌县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屯昌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屯昌县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7日16: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
预算金额¥59.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770
采购单位屯昌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屯昌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景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杜工、131*****770

项目概况

屯昌县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0-81

项目名称:屯昌县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证屯昌县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通畅运行,避免因系统设备故障未能及时恢复影响业务办公正常进行,拟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整体外包,交由专业的运维机构对其管理及优化。

二、维护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以下内容)

各信息化子系统的硬件软件维护、网络维护、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优化、办公设备维护、供水供电系统维护等。

三、现有主要系统

1、法院专网:法院内部办案或法院间互联专用网络,主要在各办公室、会议室、法庭等敷设办公楼网络信息点;

2、监控专网:应用于视频监控系统的网络;

3、移动专网:主供移动办公或办案使用;

4、外部专网:目前主要用于与检察院、国土、房产中心、看守所有网络接口互联;

5、党政网;

6、互联网;

7、电话系统;

8、中心机房:服务器、UPS电源、动环监测系统、空调、核心交换机等;

9、信息化管理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终端杀毒、非结构化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和it运维综合管理维护

10、智慧审判系统;

11、审判辅助系统:裁判文书管理系统、法院审务管理平台、司法辅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电子归档、电子签章系统、量刑规范化智能辅助系统、法律查询系统、物证管理系统;

12、物证管理系统

13、科技审委会系统;

14、执行业务系统:执行信息系统、执行查控,执行指挥调度系统、执行指挥中心;

15、电子档案阅卷系统;

16、庭审视频系统;包含科技法庭、远程接访系统、远程提讯系统和远程提审系统;

17、诉讼服务平台;

18、诉讼服务中心各便民系统;

19、司法公开系统:包含司法公开管理系统和审庭直播系统;

20、会议视频系统

21、安防监控系统;

22、考勤系统

23、门禁系统及进出口管理系统;

24、行政办公系统:包含移动办公系统、OA 数据中心系统、财务管理系统;

25、计算机软硬件系统:PC 电脑和笔记本电脑;打印机、 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

26、LED发布系统;

27、音频系统;

28、供水供电系统(保障全院正常供水供电);

29、门户网站;

其他说明:屯昌县下属三个派出法庭:新兴、南吕、南坤

以上系统设备,部分已超过原厂保修时效。

四、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服务要求

1、建立统一的运维机构服务支持;

a) 统一保障电话平台、查询服务进程、跟踪处理进度、确保服务时效、控制服务质量、调查客户满意度、处理客户投诉件;

b)7*24小时服务台技术支持;

c)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制度):保密制度、资产保管制度、值班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服务例会制度、工作汇报制度等;

d)建立事件管理、人员进出管理和登记、通过考勤管理等制度定期进行人员考勤情况统计和管理;

e)资料文档建立及整理,建立针对本项目的配置库、知识库等工作、定期更新整理,确保文件及时、准确、完整归档;

f)提供项目咨询评估服务、自测评估服务等;

2、二线运维支持

a)负责运维项目各项条款的履行,对运维项目的优质、高效、安全负责;

b)对驻场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技术支持;

c)对驻场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

d)根据驻场技术人员的现场反馈,结合用户实际情况,为用户的信息化建设提供符合实际的技术方案建议;

e)针对紧急故障或重大故障提供全面技术解决方案;

f)负责对各系统故障进行处理,远程指导驻场人员/用户操用员进行操作,必要时亲自到场解决,每月至少2次到现场巡检及技术支持;

g)负责用户方相关应急预案、重要事件及重大活动的配合保障;

3、综合布线线路维护;

4、网络维护;

5、中心机房维护;

6、信息化管理系统维护;

7、法院业务专用系统维护;

8、会议系统维护;

9、安防监控系统维护;

10、会议视频系统维护;

11、安防监控系统维护;

12、考勤系统维护;

13、门禁系统及进出口管理系统维护;

14、行政办公系统维护;

15、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维护;

16、LED发布系统维护;

17、音频系统维护;

18、供水供电系统维护(保障全院正常供水供电);

19、门户网站维护;

20、人员配置要求

1)、驻场服务:计划采购具有计算机技术能力的驻场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服务,其中指定服务负责人1人,对服务工作进行紧密管理,协调各方面的日常服务问题。

在服务过程中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流程,驻场技术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政治素质。

2)、二线技术支持:针对此次服务至少配置2名二线技术支持,对于驻场技术人员不能解决的问题,随时待命赶赴现场排除并修复故障。

21、人员技能要求

本次运维服务要求驻场人员对法院信息化建设中各个系统硬件及软件的操作使用、工作原理、售后维护有丰富的经验(特别是法院专用的业务系统),以保障每堂庭审顺利进行;同时还应具备其他基础IT设备(监控、音视频设备、显示设备、门户网站、内外专网、办公设备、中心机房设备、数据中心、供水供电设施等等)的使用操作及维护技能、网络故障的排查与修复、尽量做到故障现场处理。

22、服务响应要求:

1)提供7*24小时技术热线,免费提供技术咨询。

2)工作日期间,提供5*8小时服务(用户上班时间必须保证有技术员现场服务),服务过程中出现故障,10分钟内赶到现场排查解决,若不能当场解决,立刻上报二线技术支持人员,4小时内赶赴现场。

3)遇重大活动、特殊时期、恶劣天气等情况下,须24小时技术员值守。

4、服务过程中应签订《安全保密承诺》,对服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有关于单位的任何信息不得向他人泄露。

23、由于本单位各系统中LED显示屏故障率较高,在日常工作中对外宣传展示时有着不良影响,从而影响法院形象,故要求运维方在运维期间拥有综合实力与履约能力较强的厂家进行技术支持。

五、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纳税凭据、社保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服务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屯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        

联系方式:许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景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            

联系方式:杜工、131*****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  131*****770

 

标签: 运维服务 信息化系统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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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景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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