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储备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招标公告

国有储备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招标公告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国有储备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土资房告字〔2012〕3061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幅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2年12月29日上午10:00

拍卖地点:青岛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规划建筑面积(m2)

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HD2012-

3061

黄岛区黄河西路南侧、青石湾水库以南

29223

住宿餐饮

≤1.05{拟建设面积30484平方米,在景区允许配建的休憩、服务建筑用地面积(160720平方米)范围内}

40

1800

30484

1119

HD2012-

3062

黄岛区黄河西路南侧、青石湾水库以南

1051.3

住宿餐饮

≤2.38{拟建设面积2502平方米,在景区允许配建的休憩、服务建筑用地面积(160720平方米)范围内}

40

250

2502

1062

HD2012-

3063

黄岛区黄河西路南侧、青石湾水库以南

6219.5

住宿餐饮

≤1.07{拟建设面积6654.9平方米,在景区允许配建的休憩、服务建筑用地面积(160720平方米)范围内}

40

750

6654.87

1134

HD2012-

3064

黄岛区黄河西路南侧、青石湾水库以南

18991.7

住宿餐饮

≤1.05{拟建设面积19941.3平方米,在景区允许配建的休憩、服务建筑用地面积(160720平方米)范围内}

40

1200

19941.3

1122

注:本次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即成交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出让金中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登记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

三、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在30日内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竞买人需独立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出让文件的买取

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8日至2012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土地交易窗口买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拍卖宗地现场踏勘时间及集合地点

承办人组织有意竞买者对拍卖宗地进行现场踏勘。

集合地点:青岛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时间:2012年12月27日上午9:30

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七、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拍卖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和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土地交易窗口办理竞买申请手续。承办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拍卖出让文件》规定条件的,承办人将在审核后核发《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竞买人应确保在报名截止前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其参加拍卖出让活动。拍卖出让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16:00。

HD2012-3061、3062、3063、306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分别为: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整、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竞买:

1、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的,导致土地闲置的;

3、扰乱土地出让活动秩序,受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警告或处罚的;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九、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巫峡路6号

承 办 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国土资源分局

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赵 娜 解建峰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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