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续包方案

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续包方案

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续包方案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商铺续租由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所联合南朗村“两委”协助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南朗经联社”)组织,为使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进行商铺土地续租,经南朗村“两委”,特制定本续租方案,供南朗村村民代表表决:

一、资产续包标的的基本情况

1.发包方: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续包方:吴应锦;

3.资产名称:南朗村委会旁商铺(以下简称“本资产”);

4.资产数量及面积:共有1块,面积约:0.15亩 ;

5.标的物所在位置:南朗路口南1号

6.合同的标的物承包的起止期限:5年,从2021-01-01起至2025-12-31止;

7.续包价:36000元/年

8.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

9.表决方式:采用南朗村民代表方式进行表决;

10.合同签订及相关付款办法:

待本续包方案通过表决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到 南朗资产财务办公室 签订续租合同,足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承包款给发包方(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下同,相关交易采用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若中标方在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合同、不足额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承包款的,发包方收回本资产另作发包;以后在每年的12月 31 日前应一次性交付下一年承包款,遇节假日可顺延。从第二年起,若续包方逾期10日内未缴交承包款的,每逾期一天,续包方须按每年总承包款的日的10‰发包方交纳滞纳金;若承租方逾期超过10天不足额缴付承包款的视为违约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不再通知续包方即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本资产重新发包,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续包方所拖欠的有关款项。

承包款、合同履约保证金可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账号:****-********95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南朗分理处

11.资产使用范围:按照标的物的使用属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村(居)村规民约合法使用(有关功能需经有关部门核定的行政许可为准)。

12.根据《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待本续租方案通过表决并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者携本人身份证于5个工作日内到 南朗资产财务办公室 签订续租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续包资格;原承包方不得继续占用本资产,需在十日内将本资产清理完好,并将本资产归还资产办所有,否则资产办有权处理,清理费用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原承包方对本资产造成破坏,造成的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由原承包方承担。

二、其他

1、本次本资产续租,若续租方在本年度期内退包的,则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重新根据《顺德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对本资产进行发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因此,退租者在承租期内不得再要求承租本资产。

2、其他要求详见《杏坛镇南朗村委会旁商铺土地承包合同》。

3、本资产上盖有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一层),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

附:1、《杏坛镇南朗村委会旁商铺土地承包合同》

2、《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续租)》

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0年 12 月 11 日

注:本续包方案一式三份,镇交易管理所、申请单位一份、申请单位公示一份。


附件1:********84_att1.zip">顺德区杏坛镇南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续包方案.zip
附件2:********84_att2.zip">合同和台账.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 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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