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 招标公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各税务师事务所: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为做好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工作,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各税务师事务所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项目
选取税务师事务所1家,开展巨化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工作。
二、项目概况
(一)工作目标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须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合法合规开展涉税审核鉴证业务,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
(二)标包划分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需要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服务的单位共56家(母分公司合并计为一家),划分为一个标包。(单位清单见附件)。
(三)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围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展相关服务,包括(1)开展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核,编制正确纳税申报资料,协助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出具相关鉴证报告;(2)开展资产损失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3)开展研发费加计扣除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沿用高新评审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项鉴证的除外)。
(四)服务期限
本次中标单位将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2020-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相关服务。巨化股份及下属单位的鉴证业务按上市公司时间要求完成,其余单位最晚于每年5月15日之前完成税审初稿,5月25日之前定稿。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8日8时(北京时间)。
四、投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录中国化工云商网(http://www.ccccnet.com)报价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和法人授权书,提交“投标人须知”所述内容相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
五、投标人须知
参加税务专业检查及咨询服务的投标单位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单位须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执业5年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没有诚信和廉洁方面的不良记录。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四)投标单位须具有浙江省内化工行业服务业绩,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税务师(或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独立带队为浙江省内化工企业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至少3年的经验。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综合评标得分是技术资信和商务分之和最高者中标,如出现投标人得分总和一致情况,以技术资信分最优为准。
(一)技术资信(共50分)
序号 |
计分标准 |
分值 |
1 |
2020年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评为等级税务师事务所:AAAA级及以上得5分;AAA级得2分;其余得1分。 |
5 |
2 |
近2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入围浙江省地市级以上税务局招标项目的,每承担1个项目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为准) |
4 |
3 |
项目组成员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浙江省内大型(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化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项目,每承担1家得1分,最高不超过15分;承担过其他浙江省内大型国有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项目,每承担1家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相同单位承担多次按多次计,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为准) |
20 |
4 |
项目组成员中持有注册税务师(或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2人的得3分,每增加一人加2分,最高不超过9分。实际选派的人员必须与投标函一致。 |
9 |
5 |
项目组成员近2年(2019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浙江省内大型国有企业财税类课题研究业务项目和税务专项咨询业务项目的,每承担1个项目得2分,按最高不超过6分。(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为准) |
6 |
6 |
项目组成员中担任高新企业评委的或负责高新企业申报咨询业务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以聘任文件或合同为准) |
3 |
7 |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投标文件是否全面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
3 |
(二)商务(共50分)
1.本次招标比价根据浙价服(2004)159号《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原则,投标单位所有报价包含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费用。各投标单位按照打包价进行报价。标包内包含的单位数目在56家的基础上增减变动不超过3家的,打包价不变;增减变动超过3家的,超过的单位参照标包内单位规模协商定价。本次招标比价最高限价为80万元/年,超过80万元为无效标,报价金额精确到至人民币整数元。
2.基准价的确定:
(1)若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评标基准值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1。
(2)若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A1。
(3)若最低报价低于上述A1*70%的投标价,去除最低报价后再进行一次平均价计算得出平均值A2作为评标基准价。
3.根据投标人最终报价与基准价值对比,计算出商务报价评分值:
(1)基础分5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50分;
(2)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扣1分;
(3)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扣2分。
以上评分保留小数2位;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 电话:****-*******
地址:浙江衢州巨化中央大道巨化集团2号楼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
2020年12月11日*******&Site=&menu=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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