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特斯公司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京哈段)通信系统接入层网络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艾特斯公司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京哈段)通信系统接入层网络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艾特斯公司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京哈段)通信系统接入层网络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实施方案批复已由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艾特斯公司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京哈段)通信系统接入层网络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
2.2、采购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2.3、供货地点:辽宁省。
2.4、资金来源:自筹100%
2.5、项目概况:辽宁高速通信传输网络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通信传输干线网,采用OTN技术组网,主要用于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各分公司至省公司的数据传输(2017年改造完成),目前运营公司各分公司到总公司的业务传输带宽达到千兆级,通信网络运行稳定;第二部分是接入层传输网(多采用SDH技术组网),主要用于收费站、服务区至运营公司各分公司的数据传输(含收费数据、办公网数据、监控网数据),目前大部分设备使用年限均超过10年(建设期为2003-2012),设备老化严重,已无扩展能力,同时随着高清视频图像、数据中心、应急指挥、云计算应用、灾备中心等技术在全国高速公路的普遍应用,并且随着管理工作的需求,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监控系统也在使用这些新技术进行改造,对通信传输带宽需求不断增加,许多地点已经出现了带宽不足的情况,已严重制约了辽宁高速信息化的发展需求,迫切需要进行网络升级改造。
2.6、采购范围:本项目针对艾特斯公司通信系统接入层网络改造工程机电产品采购,分为以下2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对多个合同包进行响应,但按照供应商填报的优选顺序最多只能成为一个合同包的成交供应商。同一供应商不允许在同一合同包里提交多种方案,供应商在每个合同包针对同一种关键设备只允许选用一种品牌及型号。
合同包 | 产品类别 | 关键设备名称 | 备注 |
1 | 传输设备 | 干线OTN光传输设备 | 铁岭分公司 |
开关电源(含蓄电池) | |||
2 | 传输设备 | 干线OTN光传输设备 | 葫芦岛、锦州、盘锦、沈阳、桃仙分公司 |
开关电源(含蓄电池) |
2.7、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为设备厂商或代理商。厂商可自行参与询比采购,或委托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
3.2.供应商需具有关键设备对应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注: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设备采用同一品牌,且评审专家无法判定哪家授权为唯一授权或授权真伪时,则针对该设备所涉及同一品牌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3. 关键设备产品近三年(2017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累计成功应用的业绩,合同数量不低于下表中“基本业绩数量”。(供应产品业绩包含厂商、代理商全部业绩)。
产品业绩金额要求表
合同包 | 关键设备名称 | 基本业绩数量 |
传输设备 | 干线OTN光传输设备 | 50套 |
开关电源(含蓄电池) | 20套 |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5.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5.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5.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4、在2017年12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17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5.8、供应商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3.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
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节假日休息)。
4.2、购买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购买采购文件。
操作过程为:1)点击微信“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地铁咨询招标”,登陆后分别编辑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并进行保存。2)请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唯一授权(代理商提供)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ydtgczx@163.com,邮件标题为:XX公司报名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3)以上操作完成后请拨打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无法进行后续付款的操作。
4.3、采购文件售价每合同包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9时30分,请各响应单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邮 箱:chenhy@lnats.com
采购代理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 系 人:孙鹏 孙盟
邮 编:110166
电子邮件:sydtgczx@163.com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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