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预算造价为125521元。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上游拦水坝、下游拦水坝、挡墙、台阶等;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 12 月 12 日 8:3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宁海县内独立法人资格(指注册地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
2.4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5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4人,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6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2012】2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如无公告期,按通报或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计);
2.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开标时间:2012年 12 月 18 日 9:00 时。
3.2 开标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大街62号,原黄坛区委四楼)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跃龙街道云台村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
联 系 人:吴善洋 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电话:
189*****169 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1号3楼
联系人:陈冬燕 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电话:
****-********云台村挡水坝招标文件.doc
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NHZG-2012-XZ078招标文件业主:宁海县跃龙街道云台经济合作社 (盖章)代理机构: 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时间:二O一二年十二月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12. 招标文件133. 投标文件144. 投标165. 开标176. 评标187. 合同授予1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 纪律和监督1910 违约责任2011 中标承诺2012 行贿犯罪查询20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章评标办法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7协 议 书29工程项目廉政合同33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预算造价为125521元。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3招标内容:上游拦水坝、下游拦水坝、挡墙、台阶等;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 12 月12 日 8:3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备宁海县内独立法人资格(指注册地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应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2.4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5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4人,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6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2012】2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如无公告期,按通报或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计);2.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三、开标时间和地点3.1 开标时间:2012年 12 月 18 日 9:00 时。3.2 开标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大街62号,原黄坛区委四楼)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跃龙街道云台村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联 系 人:吴善洋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电话:
189*****169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1号3楼 联系人:陈冬燕 邮政编码:315600联系电话: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跃龙街道云台经济合作社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联系人:吴善洋电话:
189*****169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1号3楼联系人:陈冬燕电话:
****-********传真:
****-********1.1.4项目名称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1.1.6工程造价预算造价 125521元1.1.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1.2.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内容上游拦水坝、下游拦水坝、挡墙、台阶等,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2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6报价要求下限: 111311 元;上限: 116047元(均含本数)【注:根据预算下浮8%~12%,业主掌握使用部分未下浮】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宁海县内独立法人资格(指注册地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4、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4人,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6、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2012】2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如无公告期,按通报或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计);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1.10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2012年12月14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nhztb.gov.cn)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1.11分包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2012年12月14日17:0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nhztb.gov.cn)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3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2年12月17日17:00时前3.2.4工程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4 日16时30分前帐户名称: 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海支行银行帐号:
****************01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三天内退还,不计息。3.7.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二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的正本、副本标识字样。4.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①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标识字样。③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④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4.2.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2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00 秒4.2.2投送地址开标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大街62号,原黄坛区委四楼)4.2.3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不提供原件】。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资格评审结束后退回。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大街62号,原黄坛区委四楼)5.2开标提示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其投标视为无效;5.3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为准,①密封情况的检查;②开标顺序:身份核对→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确定B值→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公布。6.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由业主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7.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10违约责任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作承包人违约,并承担相应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担保中支出。①质量: 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的10%;②安全:未履行安全等级施工承诺的,承担违约金为中标价的10%;③延误合同工期按每天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计算,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10%。11中标承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入的施工机械、人员、机具与投标文件承诺的相一致。12其他1、在工程开工后直至完工退场,工地现场发生的卫生费、治安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生保护措施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监理人签证。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构筑物由中标人负责保护及承担措施费用。保护期间若发生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实际施工时,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服从。增减工程量或工程项目按价款结算的有关条款结算,承包人不得提出额外索赔。4、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10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5、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6、施工过程中临时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7、须自备发电机,保证在停电时能连续施工,费用由中标人自理。8、投标人对本工程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月实际施工期到位率不得低于90%。9、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0元的资料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费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工程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工程工程造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工程承包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工程招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 用于本工程的建设资金已通过自筹方式获得,能够保证用于完成本合同合格工程的支付。 1.3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和质量、安全、报价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工程的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本工程的工程类别: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 本工程的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被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消(暂停)备案(登记)资格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0元的资料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5.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所述时间开放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勘察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损坏和风险承担全部费用。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9.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1.10招标文件的质疑1.10.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或/和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经招标人同意。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工程量清单(包括总说明); 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2.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nhztb.gov.cn)上答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澄清、修改。2.2.3当发出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时,招标人将适当延迟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理解。具体时间在招标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2.2.4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为准。2.2.5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nhztb.gov.cn),以取得与投标、实施本工程有关的必要信息。2.3 招标人紧急通知时间2.3.1 如遇难以预见的情况,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nhztb.gov.cn)上紧急通知,请投标人关注。2.4文件解释权招标文件(含答复、答疑等补充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3.1.1.1投标函3.1.1.2诚信经营承诺书3.1.1.3投标人廉政承诺书;3.1.1.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3.1.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1.1.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3.1.1.7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1.1.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3.1.1.9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资料:能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下列资料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投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D、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E、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3.1.1.10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价格表现。3.2.2 综合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第1.3.6款规定的有效范围内。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了正式工程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3.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退还,不计息。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按第三章第3.1.2款规定修正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3.5.1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资料”一致,如有因须办理年检、延期、变更、换证等手续而不能提供部分证件原件时,须出具由受理相应手续的主管部门情况证明,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情况表可以不提供原件】。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 投标 4.1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4.1.2 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法人单位公章。4.2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资格评审结束后退回。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5.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视为无效。5.2开标提示5.2.1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其投标视为无效。5.3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并介绍工程概况; (2)介绍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的密封情况;(5) 开标顺序:按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为准,①密封情况的检查;②开标顺序:身份核对→开标→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确定B值→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公布。(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员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7.1.2 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3个工作日。7.1.3 公示期间,对该招标项目有投诉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查处。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 7.4.1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10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要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10 违约责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中标承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行贿犯罪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列方法对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七部委令 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 第30号)、《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2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由业主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4评标的程序和内容4.1 评标的一般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3)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5)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4.2 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将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投标人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2)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等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4.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包括两个方面内容: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商务的评审:(1)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或盖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报的;(3)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4.4 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报价评审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评标价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调整投标人报价。算术错误的改正原则为:(1)投标报价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 投标报价以元为最小单位,保留到个位数为止。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投标人,需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正,第一位小数四舍五入。(3)凡属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的报价错误或遗漏,不得调整投标报价,若有算术性差错均在投标报价不变前提下按招标人的要求调整单价和有关费用,调整单价和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和有关费用,则按商务标评审不合格处理。如商务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2)投标总报价超出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的;(3)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数量、单位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业主掌握使用项目的;(4)投标人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的;(5)同一项目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不一致;(6)工程量清单中的合价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7)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高于招标限价相应单价的;(8)工程量清单中带有“*”的工程项目未提供正确单价分析表的;(9)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4.5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的计算并排序。(1)有效报价是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或商务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不进入平均值A的组合。(2)确定平均值A:a、当有效报价多于或等于五家时,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去掉一家最高报价和去掉一家最低报价后计算报价的算术平均价,确定平均值A。b、当有效报价为四家时去掉一家最高报价后计算报价的算术平均价,确定平均值A。c、当有效报价为少于或等于三家时按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价,确定平均值A。 (3)确定浮动率B:浮动率B在+0.5%、0、-0.5%、-1%、-1.5%五个数中由招标人推荐代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在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当众随机抽取。当有效报价为一家时或所有有效报价均相同时,可不进行确定下浮率B的抽取程序。(4)确定评标价C:评标价C=(平均值A-业主掌握使用项目费用)×(1+浮动率B)+ 业主掌握使用项目费用。(5)确定中标候选人:a、有效报价范围内低于评标价且最接近评标价者(不含零接近)为中标候选人;b、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当所有报价均大于或等于评标价时,以最接近评标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报价等于评标价C者为优先确定排名的中标候选人) ;c、在上述二点情况下当出现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时,则用摇号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4.7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经评标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力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结果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要求进行公示,投标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规定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5决标(1)决标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依法组织招标。(3)招标人将招标投标情况和决标结果经宁海县跃龙街道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向投标人发出中标或招标结果通知书。(4)根据宁资交管办【2010】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在决标前将向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中标候选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5)在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的决标备案手续前,招标人可对预中标人的资质、证书等情况情况进行核实,如有发现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示,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6)按浙政发(2009)22号文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应当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的约定和承诺,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把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工程承包协议发包人:宁海县跃龙街道云台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宁海县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及 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决定将该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程名称: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 二、工程内容:上游拦水坝、下游拦水坝、挡墙、台阶等。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元整。五、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2年12 月日(以开工报告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日历天 若实际开工日期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甲方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非甲方原因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日500元累计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天的按天计算),其极限为履约保证金总额。六、质量与验收: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所有工程项目由甲方委托专业人员验收,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达不到以上要求应按合同价的1.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因不合格而采用的补救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按合同价罚5%,无法补救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返工,并加罚合同价的10%。七、安全生产:工程安全要求:合格。本工程因属包工包料工程,必须安全生产,若有安全事故,和(或)造成的工料损失与其他任何损失,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八、乙方项目负责人:九、付款办法:工程预付款:签订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壹万元作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全部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含工程预付款);余款待工程结算经财政部门(或中介机构)审核完成后,除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不计息)。十、竣工结算办法: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及数量发生增减,除下列情况下外,结算时执行合同原有价格:(1)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重大设计变更(包括工程量和材料的变更),发包人需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如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0%,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指超过20%以上部分)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发、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的计价依据和组价原则,按确定的下浮率下浮结算。具体的下浮率为(1-中标总价/招标测算价)*100%。(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执行;2、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经计算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由发、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和组价原则,按确定的下浮率下浮结算。具体下浮率为(1-中标总价/招标测算价)*100%。(4)取费费率:按照承包人投标时不同工程类别选取费率。对于新增的合同中无相同或类似单价的工程项目费率,取费费率取各项弹性区间费率的中间值。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报请发包人(审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具体执行《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07】16号文件)、《宁海县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量和材料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4】89号文件)、《宁海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宁水【2007】72号文件)。如合同执行期间,有新发文件规定的,按新发的文件执行。十一、材料采购:本工程承包范围所用的一般材料原则上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必须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准用证、复试报告。在材料到货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于原认可样品质量规格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可以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事后发生材料设备不符合原认可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则相应顺延。甲方保留对本工程全部进场材料的检验认可权。十二、竣工验收1.当本工程满足以下条件时,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要求验收工程:①本工程已按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完成;②圆满地通过了各单项工程的检查和验收;③有经审核后完整的竣工资料。2.本工程竣工经乙方初步验收合格后,应向甲方及时提出书面申请验收报告,待甲方组织验收通过后,方能作为最终验收合格。十三、质量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经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的5%。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进入保修期后,如未发生保修责任事件,质保期满28天内退回保修金;如发生保修事件,退回保修金时间顺延一年,直至保修期满。保修期内保修金不计息。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包人的工程保修内容以本工程的发包内容为准。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四、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 元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十五、其他规定: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开工报告。若乙方未按此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推迟付款时间。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及时提交相应施工资料,施工资料应按系统、规范、有序的原则和立卷归档的基本要求装订,经甲方审核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施工资料作为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必要条件之一。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进行发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中止承包合同。发包人可视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工程履约保证金:未履行质量、安全承诺的、由于施工单位延误合同工期的。5.争议解决:有关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7.本协议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肆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项目名称: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宁海县跃龙街道云台经济合作社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询价、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测设计合同、采购合同、代理合同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负责人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为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本人或亲属旅游、出国(境)等提供方便。(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三)不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安排其他消费活动。(四)不为甲方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在自觉履行合同的同时,由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负责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甲方监督单位: (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NHZG-2012-XZ078-01投标函(格式)宁海县跃龙街道云台经济合作社 :1.遵照宁海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安全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NHZG-2012-XZ078-02诚信经营承诺书(格式)宁海县跃龙街道云台经济合作社 :为了配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 ,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1、参加本工程投标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其他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愿被视为以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2、我公司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3、如我公司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办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手续且提供的各类证件真实有效。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日期: 年月日 NHZG-2012-XZ078-03投标人廉政承诺书为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投标人特作如下承诺:1、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3、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4、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5、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6、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决不进行商业贿赂,并按规定签定廉政合同,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本次投标项目: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年月日NHZG-2012-XZ078-0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 NHZG-2012-XZ078-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NHZG-2012-XZ078-06授 权 委 托 书(格式)(招标人)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日期:年 月 日 NHZG-2012-XZ078-07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格式)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序号姓名性别职称现场承担工作资格证书编号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组成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资质等级证号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年限近五年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工程主要工程情况序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1234567891011NHZG-2012-XZ078-08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NHZG-2012-XZ078-09资格审查资料 NHZG-2012-XZ078-10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格式) 【附表4-1】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年 月 日工程量清单说明1工程量清单说明1.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临时工程采用总价合同,由承包人自行报价,一次包干。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由承包人承担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其他摊入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4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他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1.5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认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1.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我省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他规费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1.7工程量按建筑物的几何轮廓尺寸及设计开挖线计算。因施工需要或自身失误引起的超挖、超填,以及施工期间的沉损、冲损等均应计入单价。1.8 投标人在临时工程费用报价时须合理考虑日常防洪排涝的情况下,施工区域内施工期间及汛期的排水费用(包括排水设施费用)及其它防汛措施,以上费用计入临时工程,费用一次性包死。1.9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测算时须合理考虑为维持临时交通场内外道路、临时围堰、引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采取的加固、拓宽、维修、养护等费用,承包人对上述设施必须及时执行监理指令加以保护,以上费用计入临时工程,费用一次性包死。1.12 投标人在报价测算时须合理足够地考虑开挖区及堆土区的杂物清理及原有建筑物(包括桥梁、道路、预制场地、水闸(泵站)排水设施等)的拆除及处置费用,由投标人现场踏勘测算确定,以上费用计入临时工程,费用一次性包死。1.13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1) 计费标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2)《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及预算定额补充说明(3)《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4)《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5)《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浙水建[2012]49号);(6)主要原材料价格参考《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10月份价格,并按当地市场实际价格自行调查确定;(7)本工程混凝土、砂浆采用质量合格的淡水砂。投标人为了增加投标的竞争能力,也可自行确定采用的定额和标准。1.11 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做废标处理。1.12 投标人的报价是完成设计图纸规定的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全部工作的总报价,如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应在答疑时及时提出,招标人未作纠正的项目,其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其他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2其他说明2.1 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周边协调要求1)本工程在施工中必须保证行人、车辆的通行安全,承包人进场后应在各路口搭设有足够强度的安全防护通道以及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施工现场附近的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的设置必须满足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的要求,保证交通畅通,并承担施工期间管理范围内道路的市政设施日常养护和维修工作。若由于承包人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维护不力造成后果的,均由承包人负责。2)本工程交通便道的施工由承包人负责实施。道路结构不低于原道路的承载标准。2.2 承包人对施工车辆、尤其是大型设备运输车辆沿线经过的桥梁及道路,应对相关桥梁、道路最大载重吨位的限载量和强度进行调查和验算,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确保桥梁和道路安全畅通。因本工程施工造成损坏,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按原样无偿修复或承担修复所需的所有费用。2.3 安全保护及监测1)因本工程基坑开挖等施工对周边房屋、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协调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并及时处理解决附近居民因施工引起的各种纠纷。2.4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占用和破坏周边的绿化。因本工程施工不当而引起绿化管理部门的处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5 本工程施工中所有土方、材料的内外运输,必须遵守本市有关交通、环卫、安全、防噪声等行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均应办理,并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解决。承包人施工中因违反本市有关规定,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罚款和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元(人民币)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备 注一建筑工程二临时工程总价承包,包括场地平整、施工道路、排水、围堰、水、电、工棚等所有临时工程,均一次包干。三其他费用1125业主掌握使用,不得调整四备用金5977业主掌握使用,不得调整五投标总报价六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项目名称:跃龙街道云台村岭脚吴自然村挡水坝工程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业主测算价综合单价合价备注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一挡水坝工程(一)上游拦水坝`1M7.5浆砌块石M355.22331.30(二)下游拦水坝*1M7.5浆砌块石M381.51331.30*220cm厚C20砼浇筑M323.95549.20(三)挡墙*1土方开挖M3193.933.72*2土方回填M3122.657.56*3干砌石挡墙M3126.13216.56*420cm厚C20砼镶面M325.48592.80(四)台阶*115cm厚C20砼浇筑M311.59530.72第二部分 临时工程一围堰项1.003000.00二施工交通工程项1.005000.00三其他临时工程项1.001750.00第三部分 其他费用1125业主掌握使用一安全施工费项1.00592.00592业主掌握使用二工程保险项1.00533.00533业主掌握使用第四部分 备用金项1.005977.005977业主掌握使用 合 计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 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工程量清单中业主测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单价分析表 投标人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编号前打*标记)的单价分析表,每个单价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如采用非水利定额编制报价的项目,也可以采用其他相应格式。 单价分析表(格式) 定额编号: 施工措施:项目名称及编号: 定额单位:工作内容: 单价: 序号工料名称单位单价工料定额合价备注1直接工程费小计2措施费(一)直接费小计(二)间接费(三)企业利润(四)材料补差(五)三税税金合计投标人:(盖单位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