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山前庄头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棚改)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金华山前庄头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棚改)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为金华山前庄头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棚改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地址位于尖峰郦园南侧。项目业主为浙江金华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金华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位于尖峰郦园南侧。2.2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4664.28平方米。用地构成为:建筑用地6496.12平方米,绿化用地28168.16平方米。2.3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7043.71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27965.94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含架空层)69077.7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7221.3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676.28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51.6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354.45平方米,消控室50.51平方米,快递智能配送点32.86平方米,开闭所74.74平方米,公变配电房338.18平方米,公厕80.07平方米,门卫19.39平方米,出地面地下管井h>2.2m53.16平方米,阳台超比例折算25.2平方米)。具体以竣工测绘为准。2.4本项目共计建筑物11幢578户,1 幢门楼。2.5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18.74%;综合容积率1.99;2.6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618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0个,地下停车位608个;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1109个。招标范围:金华山前庄头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棚改项目)物业服务,金华山前庄头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棚改项目)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绿化,公共秩序维护及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服务方应当知道的范围等。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3.2、具有物业服务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3.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3.6、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被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3.7、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3.6、3.7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8 日至2021年1月8 日17时00分前登陆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5、投标文件的提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投标文件部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流程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CA锁、验证资料及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采用快递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以快递的方式递交的,须在2021年1月11日17时00分(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前递交到本项目公证机构(快递收件人:钱璐瑶136*****582,收件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胜利街508号金华市公信公证处,快递面单上必须填写寄件人信息及手机号码,快递面单上默认不能填写的,由寄件人自行粘贴相应信息在快递封套上,快递面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但不得显示单位名称);以现场递交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递交至开标现场,通过公证处验证后立即离场。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地址):2021年1月12日9:00在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4室(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5.3开标时间前30 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开标直播群,开标全过程将在钉钉群中进行直播。

标签: 前期物业服务 小区建设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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