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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隆区鸭江镇“清洁卫生户”评比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武隆区鸭江镇“清洁卫生户”评比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公序良俗建设,调动全镇广大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镇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清洁卫生户”评比活动,现将《武隆区鸭江镇“清洁卫生户”评比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武隆区鸭江镇“清洁卫生户”评比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渝文明委〔2016〕5号 )《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文明办〔2019〕15号)和《重庆市武隆区“清洁卫生户”评比方案》(武隆委宣〔2020〕30号)和我区公序良俗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总攻“志智双扶”专项行动,决定在全镇各村(居)开展“清洁卫生户”评比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倡导文明乡风,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推进“志智双扶”专项行动等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开展“清洁卫生户”创建评比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让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调动全镇广大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推进乡村文明风尚,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镇拟评比“清洁卫生户”80户。通过开展“清洁卫生户”创建评比工作,激发广大群众绿化、美化、净化家园的热情,有效解决农村房屋乱搭乱建、墙面乱贴乱挂、生产器具乱停乱摆、生活物品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排乱倒等行为,以点带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全镇公序良俗建设。
三、评比标准
严格按照庭院内外绿化美、居室整洁靓丽美、物品堆放整齐美、厨卫分离清洁美、绿色低碳环保美、身心健康生活美等基本标准开展评比活动。
(一)庭院内外绿化美。因地制宜栽花植绿,沟渠无杂物、排水通畅。院落内精心设计有特色、无杂草,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外墙粉刷整洁美观,无有碍观瞻构筑物、墙体改造等行动,清除周围乱晾乱挂、乱涂乱画乱贴现象,使院落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二)居室整洁靓丽美。居室内外清洁,无乱搭建、乱悬挂、乱张贴现象,家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外观干净,无杂物、无明显垃圾,窗明几净。
(三)物品堆放整齐美。院屋内、庭院、房前屋后无杂物,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庭院内外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摆放有序。
(四)厨卫分离清洁美。对改水、改灶、改厕、改圈“四改造”,通风透气,健康宜居。厨房内使用先进炉具、灶具和清洁能源,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勤刷消毒,灶台清洁卫生。畜禽圈养,圈舍卫生干净、无异味。
(五)绿色低碳环保美。农户自觉保护生活环境,积极参与社会绿化美化活动,保护绿地花木。不使用一次性餐盒、一次性筷子等消费品,不浪费水电,随手关灯、随时关紧水龙头。提倡垃圾分类,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六)身心健康生活美。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守法纪、讲公德,有着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孝老爱亲、邻里互助、家庭和睦。
四、评比方法及细则
(一)评比程序:农户家庭自荐或他荐→村集中初审推荐(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区委宣传部、区人居办等相关单位审定→表彰授牌。
(二)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一是邻里间或家庭成员间不和睦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二是家庭成员存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三是恶意妨碍村庄建设发展,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是有其他不宜评为清洁卫生户行为的。
(三)评比奖励:对获评“清洁卫生户”的家庭以全区通报、挂牌等形式进行表彰,同时给予300元奖励或等额物质奖励。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1月18日—11月24日)
各村(居)要认真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刊播“清洁卫生户”评比活动的有关内容,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5日—12月15日)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村(居)要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评比活动。采取群众大会、党员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广大群众学习活动方案和评比标准。以村为单位,开展自荐及村民小组集中推荐、村两委讨论初审并公示;由乡镇(街道)组建成立“清洁卫生户”评审组,对各村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评比结果报区委宣传部审定。
(三)审核评定阶段(2020年12月16日一12月20日)
镇宣传办、人居办等单位对各村(居)上报的评比结果进行审定。
? (四)总结表彰阶段(2020年12月21日—12月25日)
区委宣传部根据确定的受表彰名单,对获评“清洁卫生户”的农户进行挂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或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切实重视“清洁卫生户”的评比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职责明确、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清洁卫生户”评比活动扎实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等加强“清洁卫生户”评比活动的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清洁卫生户”评比工作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规范评比活动。各村(居)在开展活动中要坚持评比标准、严格评比程序,把评比过程变成农民群众开展打扫庭院卫生、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和提高文明素质的过程。确保“清洁卫生户”评比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完善相关资料。各村(居)严格按照《武隆区鸭江镇“清洁卫生户”评比计划表》确定的评比名额,将初审后的名单汇总到武隆区鸭江镇“清洁卫生户”评比推荐表,于12月11日前报送至镇文旅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比资格。推荐表后附《武隆区“清洁卫生户”评分表》和每户四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发至邮箱。电子邮箱:********4@qq.com">********4@qq.com。联系人:刘振华。
标签: 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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