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第36号整改任务销号招标公告
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第36号整改任务销号招标公告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忻环督改发〔2020〕10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36:2018年以来,太原等4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降反升。10月份太原市、阳泉市降尘量分别高达15.0和14.8吨/平方公里,在“2+26”城市中居首,但尚未按《山西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要求将降尘指标纳入考核。督察发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原环境保护等部门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省直有关部门重点任务分解》要求,扬尘治理不力。一些工矿企业扬尘污染严重,企业集聚区周边道路扬尘突出,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问题”显著。
责任单位:原平市住建局、原平市交通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整改目标:原平市降尘量达到考核标准。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确保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达到环保要求。
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要求各类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采暖期间,建成区内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进一步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设施设备的投入,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并积极推进城市容貌示范街道、保洁示范街道的创建。城区道路扬尘治理情况:不断加大城区道路清洁频次,除雨天天气外,对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每日至少洒水2次,遇雾霾、高温、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对城市主次道路实行湿式机械化清扫,其他道路鼓励采取湿式机械化清扫。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城市道路保洁应达到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路面干净无积泥砂石。对环卫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全部实行密闭化或苫盖,防止洒漏等二次污染。对洒漏、乱倒的渣土,及时的进行了清理,保证了道路清洁畅通,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违规车辆。我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积极完善渣土运输管理制度,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严格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对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处置实行申请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居民)、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或建筑垃圾清运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需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同时强化施工工地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车辆带泥、抛洒、扬尘巡查管理,严禁未采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出场。抽调了精兵强将,建立了巡查执法队伍,建立了巡查台帐,开展全天24小时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雇佣的11辆农用垃圾清洁车,在运输过程中,严格要求遮盖蓬布,严禁抛洒和裸露运输。我市建成区在建施工工地共有16家,经督促检查,已全部按环保“六个百分百”要求整改完毕。采暖期间,建成区内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二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不断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查处未采取必要措施发生扬尘抛撒行为。截止11月24日已出动执法车辆206辆次,人员618人次,检查车辆累计5040辆次,扬尘抛撒立案43个,行政处罚58000元。针对车辆行驶病害公路导致发主颠菠出现抛撒行为,加大了排查病害公路力度。累计出动400人次、机械36台班次、清扫7条县乡道路190公里,巡排查公路79次,消除病害公路56处。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并要求拉运途中进行苫盖蓬布,停止非道路运输机械使用作业。执法队七中队30次在白停线338将军大挢附近巡查,对4辆次蓬布苫盖不严,造成扬撒行为的车辆,分别立案5个,行政处罚共计14000元。同时安排专人研究城区周边支路硬化方案,以及支路与干线公路连接处硬化措施。三是在全市范围内以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开展清理专项行动,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整治,对无照无证的行为从严查处,该改的改,该罚的罚,该关的关,有力的促进了扬尘污染治理。我市于2019年1月开始开展降尘监测工作,监测点位布设在原平市环境监测站办公楼顶,每月结束后将监测结果报送至忻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降尘排名情况由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外发布。2020年每月监测结果表明,我市降尘未超标,都在规定值内。四是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了环卫队,配备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30辆,两轮巡逻车4辆,进行持续保洁;园区交警中队对超限、超载车辆加强管控,确保园区人居环境良好;要求在建项目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五是积极推进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103家企业进行了煤棚、料棚建设及路面硬化工作,其中,35家企业完工,对12家企业实施了断电整改;五是积极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淘汰工作。截止目前,36家企业的工业炉窑完成了深度治理,9家企业正在治理;18座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已全部淘汰。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原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1日,共五天。
受理部门:原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京原南路瑞德公司院内
原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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