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采样项目服务类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采样项目服务类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采样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00]DCGC[CS]*******、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采样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采样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5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0]DCGC[CS]*******
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2021年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采样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磋商保证金:25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10299-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1(项) | 否 | 一、项目概况为更好完成2021年水质监测,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南平站)将2021年南平市主要河流、湖泊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小流域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以及部分现场监测项目测试任务,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面向市场采购服务。采购需求中的监测断面(点位)信息最终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二、采购需求与内容2.1采购需求2.1.1南平市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水质监测2.1.1.1监测断面(点位)信息南平市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水质监测断面(点位)信息见表1。表1 南平市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水质监测断面(点位)信息表序号 断面名称 所在水体 水体类型 经度 纬度 备注1 花竹 闽江 河流 118.0578 26.5842 2 洋坑 闽江 河流 118.3297 26.5498 3 刘家大桥 闽江 河流 118.4060 26.4213 4 武夷山曹墩桥 九曲溪 河流 117.8333 27.6452 5 武夷山公馆桥 崇阳溪 河流 117.9828 27.6309 6 建阳洪尾 崇阳溪 河流 118.1157 27.2859 7 松溪梅口 松溪 河流 118.6935 27.4111 8 建瓯东溪口桥 松溪 河流 118.3837 27.0711 9 建瓯房村 建溪 河流 118.2508 26.8190 10 邵武和顺 富屯溪 河流 117.3929 27.4740 11 黄塘甲电站 南浦溪 河流 118.2753 27.2838 12 邵武大竹桥 富屯溪 河流 117.5811 27.1945 13 漫水桥 仁寿溪 河流 117.7786 26.9289 14 杉口尾 吉溪/迪口溪 河流 118.3503 26.6903 15 溪口大桥 武步溪 河流 118.5050 26.4247 16 北溪(富屯溪)口 北溪(富屯溪) 河流 117.3384 27.5515 17 垄上中桥 高阳溪 河流 118.1594 26.9700 18 回龙潭 西溪(富屯溪) 河流 117.3397 27.5449 19 东溪水库库心 崇阳溪 湖库 118.1007 27.7919 20 仁墩村 高阳溪 河流 118.2345 26.8263 21 下山坪 七星溪 河流 118.8811 27.3705 22 锦城村 临江溪 河流 118.4724 27.8053 23 畲村尾 仁寿溪 河流 117.8853 27.0686 24 吉溪大桥 吉溪/迪口溪 河流 118.3152 26.5691 25 邹家 北溪(富屯溪) 河流 117.3977 27.6836 26 竹洲村 麻阳溪 河流 117.8803 27.3752 27 下坊中桥 西溪(富屯溪) 河流 117.1868 27.2575 28 南浦大桥 南浦溪 河流 118.5224 27.9030 29 洪门 松溪 河流 118.7377 27.4902 30 奎金山 武步溪 河流 118.6000 26.6045 2.1.1.2监测任务时间与频次:(1)29条主要河流、1个主要湖泊水库(1条监测垂线,上层、中层、下层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水质逢单月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6次。每次要求两天内完成采样。(2)根据招标人采样计划在每月份进行主要河流复测采样,总条数为20条(按照总数的10%预估)。2.1.1.3水样采集项目包括:主要河流:1、7月: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3、5、9、11月: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等21项。主要湖泊水库:1、7月: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叶绿素a。3、5、9、11月: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叶绿素a和粪大肠菌群等22项。2.1.1.4现场监测项目包括:主要河流: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共5项。主要湖泊水库加测透明度,共6项。2.1.2南平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2.1.2.1监测断面(点位)信息南平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断面(点位)信息见表2。表2 南平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信息表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性质 点位级别 取水点经度 取水点纬度 备注1 南平市新建水厂照溪(五星桥水库)取水口 湖库 市级 118.0709 26.7659 2 南平市武夷新区水厂雷公口水库取水口 湖库 市级 117.6240 27.5486 3 顺昌县派溪水厂院尾水库取水口 湖库 县级 117.6989 26.6642 4 浦城县东区水厂南浦溪取水口 河流 县级 118.5514 27.9319 5 浦城县西区水厂东风水库取水口 湖库 县级 118.4687 27.9353 6 光泽县自来水厂西关水坝取水口 河流 县级 117.3225 27.5322 7 松溪县杉溪水厂杉溪取水口 河流 县级 118.7192 27.5586 8 松溪县来龙水厂钱园桥水库取水口 湖库 县级 118.7626 27.5538 9 政和县珠山水厂宝岭水库取水口 湖库 县级 118.8944 27.2931 10 邵武市熙春水厂大乾水库取水口 湖库 县级 117.4211 27.5183 11 武夷山市石雄水厂西溪取水口 河流 县级 118.0011 27.7688 12 武夷山市三菇水厂崇阳溪取水口 河流 县级 117.9733 27.6578 13 建瓯市东门水厂松溪取水口 河流 县级 118.3606 27.0473 14 建瓯市新区水厂七里街水库取水口 湖库 县级 118.2722 27.0123 2.1.2.2监测任务时间与频次:(1)市级饮用水源地(雷公口水库、五星桥水库)每月上、中、下旬各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36次。县级饮用水源地每月上旬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12次。市级饮用水源地(雷公口水库、五星桥水库)全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安排在6-7月进行。(2)根据招标人采样计划在每月份进行复测采样,总点位数为20个(按照总数的10%预估)。2.1.2.3水样采集项目包括:(1)市级饮用水源地上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21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59项。其中,湖库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加测叶绿素a,共60项。中、下旬:氨氮、总磷(有可能抽测个别指定项目)。水质全分析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除水温、pH、溶解氧外的106项。其中,湖库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加测叶绿素a,共107项。(2)县级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单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21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59项。其中,湖库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加测叶绿素a,共60项。双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21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6项。其中,湖库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加测叶绿素a,共27项。2.1.2.4现场监测项目包括:市级、县级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上旬、市级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分析: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共5项。湖库型水源地加测透明度,共6项。市级饮用水源地中、下旬:水温、浊度。2.1.3南平市小流域水质监测2.1.3.1监测断面(点位)信息南平市小流域水质监测断面(点位)信息见表3。表3 南平市小流域水质监测断面(点位)信息表序号 断面名称 所在河流 经度 纬度 备注1 西坑 当溪 119.0736 27.1334 2 大里峰 汉溪 117.3473 27.6256 3 清溪口 清溪 117.3939 27.6667 4 茶富村 儒茶溪 117.4119 27.7066 5 岭下溪口 岭下溪 117.4693 27.5443 6 大乾溪口 大乾溪 117.3958 27.4965 7 大竹溪口 大竹溪 117.5811 27.1855 8 埂尾中桥 高阜溪 117.9990 26.7257 9 故县河口 故县河 117.5205 27.3330 10 元宝桥 路兹溪 117.9454 26.7989 11 麻溪桥 麻溪 117.9340 26.7990 12 沙坪溪口 沙坪溪 117.3353 27.5582 13 晒口溪口 晒口溪 117.5608 27.3073 14 宜坊村 水口寨溪 117.6933 26.9742 15 莆坪 同青河 117.5206 27.2997 16 下林桥 王台溪 117.9654 26.6341 17 照溪双溪桥 照溪 118.0247 26.7314 18 蛟溪电站小桥 蛟溪 117.7146 26.7839 19 洋坊桥 娄杉溪 117.6714 26.8263 20 炼石小桥 派溪 117.7851 26.7961 21 芹口村 后崇溪 118.0884 27.4539 22 崇雒 后崇溪 118.1794 27.4833 23 黄柏溪口 黄柏溪 117.9884 27.6886 24 宅墩村 吉阳溪 118.1501 27.1396 25 梅溪(崇阳溪)口 梅溪(崇阳溪) 118.0099 27.6719 26 潭溪口 潭溪 118.0817 27.5309 27 西贯 潭溪 118.2003 27.6026 28 汀浒溪口 汀浒溪 118.0688 27.5032 29 汀浒桥 汀浒溪 117.9287 27.5100 30 西溪(崇阳溪)口 西溪(崇阳溪) 118.0301 27.7683 31 宸前村 徐宸溪 118.1175 27.2445 32 游溪河口 游溪河 118.1229 27.3336 33 桂美村 桂美溪 118.2516 27.0636 34 吉阳溪口 吉阳溪 118.2072 27.2080 35 小桥溪口 小桥溪 118.3016 26.9144 36 大桥桥 小桥溪 118.4557 26.9509 37 小松溪口 小松溪 118.3057 27.0658 38 街尾 小松溪 118.3852 27.1674 39 长际溪口 长际溪 118.8822 27.2937 40 书莒溪口 书莒溪 117.9477 27.3653 41 书坊乡 书莒溪 117.8387 27.3066 42 澄溪口 澄溪 118.3969 27.5518 43 后垄 澄溪 118.3323 27.5969 44 过村 富岭溪 118.6303 27.8957 45 富岭溪口 富岭溪 118.5509 27.8402 46 官田溪口 官田溪 118.5584 28.0405 47 下叶 濠村河 118.4559 27.5890 48 马莲河口 马莲河 118.5208 27.9223 49 仁山溪口 仁山溪 118.3348 27.4248 50 旧馆桥 石波溪 118.4005 27.6569 51 尹宅村 下墘溪 118.2786 27.3225 52 岩鼻溪口 岩鼻溪 118.5838 27.7082 53 长源 漳溪 118.5602 27.5065 54 漳墩村 漳溪 118.4533 27.4762 55 林屯 龙潭溪(建溪) 118.8576 27.3450 56 稻香桥 梅龙溪 118.8859 27.3759 57 铁山 梅龙溪 118.9202 27.3916 58 大源溪口 大源溪 118.7472 27.1469 59 洋屯 安溪 119.0208 27.4664 60 后山溪口 后山溪 118.7006 27.2420 61 坤口桥 坤口溪 118.5371 27.1322 62 七里溪口 七里溪 118.7851 27.5239 63 官路村 七里溪 118.8351 27.4821 64 杉溪口 杉溪(松溪) 118.7328 27.5108 65 张屯村 水源溪 118.7193 27.1642 66 渭田溪口 渭田溪 118.8542 27.6057 67 渭田尾 渭田溪 118.8032 27.6998 68 下洋坪 溪东溪 118.5789 27.0949 69 溪屯溪口 溪屯溪 118.6284 27.1471 70 新铺溪口 新铺溪 118.7017 27.4191 71 高洲桥 高洲溪 118.6433 26.3385 72 太平桥 南坪溪 118.3860 26.4660 73 五星桥 西芹溪 118.1156 26.5750 74 斜溪桥 斜溪 118.3074 26.5257 75 新岭溪口 新岭溪 118.5144 26.3886 76 龙景桥 徐洋溪 118.2664 26.5731 77 赤门村 岳溪 118.4510 26.5446 78 下坑桥 归宗溪 118.2918 27.1373 2.1.3.2监测任务时间与频次:南平市小流域水质监测具体任务如下:(1)78个水质监测断面双月必测,每次要求3天内完成采样;单月选测(10个断面左右),每次要求1天内完成采样。(2)根据招标人采样计划在每个监测月进行小流域复测采样,全年总条数为80条。2.1.3.3水样采集项目包括: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3项。2.1.3.4现场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溶解氧、浊度等4项。2.1.4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2.1.4.1监测断面(点位)信息南平市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断面(点位)见表3。表4 南平市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断面(点位)信息表序号 地区 县(市、区) 村庄 经度 纬度 备注1 南平市 武夷山市 曹墩村 117.8333 27.6452 2.1.4.2监测任务时间与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2.1.4.3水样采集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19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4项。2.1.4.4现场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共5项。2.2监测数据和信息报送时间(1)采样原始记录和影像资料监测当日提交至招标人。(2)现场测试项目须加盖CMA章的监测报告和质量控制报告(纸质和电子件)每月15日前报送给招标人,纸质文件以邮戳日期为准。(3)监测活动的质量管理记录、监测技术记录,包括监测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制成电子媒介,与监测报告一并寄送给招标人。三、监测任务技术要求3.1所有监测任务须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采样技术导则》、《地表水总磷现场前处理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水字﹝2019﹞603号)、《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GB/T 14581-9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 52-199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及招标人规定的技术要求执行。3.2 中标响应3.2.1 提交《附加体系文件》投标人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附加体系文件》,通过招标人审核后,进行信息备案,《附加体系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款:(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2)组织结构示意图;(3)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和职责;(4)质量体系要素要求的岗位职能分配表;(5)参加本项目人员及持证情况一览表;(6)与本项目相关的现场监测能力表;(7)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8)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9)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性和管理性支持文件(如:受控记录表格、现场监测作业指导书和管理制度等)。3.2.2 提交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投标人中标后10日内,须根据所中包件的实际情况提交详细可行的监测任务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交接、现场监测和样品运输的具体方案,以及针对样品采集过程、样品保存、样品交接、样品运输过程和现场监测项目监测数据的内部质量控制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包括: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交接、现场监测和样品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遭遇恶劣天气等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有效预防和补救措施。招标人发现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不完善时,将及时反馈,中标人必须予以完善,通过招标人审核后才能实施。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将作为合同附件。3.2.3 提交响应文件投标人中标15日内,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将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交接、现场监测和样品运输等过程所需的人员、仪器设备(含检定/校准报告)、化学试剂、采样器材、装样容器及车辆准备情况以文件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3.4样品采集与保存3.4.1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下达的采样计划后,需48小时内完成当月的具体采样方案(实施计划),并将确认的采样方案(实施计划)发至招标人指定平台,经招标人审核并添加采样质控计划。方案(实施计划)应包括分组情况、每组采样负责人、联系方式、具体实施采样的日期、采样点位及线路等信息。采样前,及时打印采样计划,并根据采样方案(实施计划)做好采样的前期准备工作。3.4.2主要河流、湖泊水库、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小流域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每个断面(点位)设置一条采样垂线(中泓),其中武夷山东溪水库库心设置1条采样垂线(上层、中层、下层)。3.4.3中标人按表5和表6的要求新购符合要求的采样瓶,采样瓶数量按照采样点进行统计,采样瓶总数须考虑15%采样质控要求。每个采样点监测指标最优化采样瓶组合及各指标采样瓶种类要求详见表5,各类采样瓶材质要求详见表6。中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采样瓶配置清单,包含种类、规格说明、数量及合格供应商相关证明。表5 地表水各监测指标最优化采样瓶组合及采样瓶种类、固定剂添加要求清单序号 指标 样品瓶种类 是否避光 最小采样体积mL 固定剂及用量1 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总氮 棕G 是 1000 加入浓硫酸,调节样品pH≤22 总磷 G 否 50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棕G 是 1000 实心塞,无气泡4 铜、铅、锌、镉、铁、锰 P 否 250 加入浓硝酸,使硝酸含量达到1%5 汞、砷、硒 P 否 500 加入2.5mL浓盐酸6 六价铬 G 否 250 加氢氧化钠,调节pH约为87 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 棕P 是 250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G 否 250 /9 挥发酚 G 否 1000 加磷酸调pH值约为4,加适量硫酸铜,使样品中硫酸铜质量浓度约为1g/L10 石油类 G 否 500 HCL,使水样pH≤211 硫化物 棕G 是 250 1L水样中加入NaOH(4g/100ml)1ml,ZN(AC)2(50g乙酸锌和12.5g乙酸钠溶于1000ml水中)2ml12 氰化物 P 否 500 1L水样中加0.5g固体NaOH,使水样pH>1213 粪大肠菌群 灭菌G/无菌袋 否 500(80%) /14 叶绿素a 棕G 是 500 加入1%碳酸镁悬浮液0.5ml15 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铊 P 否 250 现场经0.45μm过滤后,加入浓硝酸含量达1%16 挥发性有机物 G(吹扫捕集瓶) 是 2×40(须采满) 低温保存,加入抗坏血酸0.01~0.02g除去残余氯,见备注(4)17 半挥发性有机物 棕G 是 2500(须采满) 见备注(4)18 阿特拉津、苯并(а)芘 棕G 是 2500(须采满) /备注 (1)表中G表示硬质玻璃瓶、P表示聚乙烯塑料瓶;(2)表中所有样品瓶均应按0~5℃冷藏运输;(3)涉及重金属项目的装样容器不得重复使用。(4)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过程禁止接触塑料制品表6 采样瓶材质采样瓶种类 容量类型(mL) 要求硬质玻璃瓶(G) 250、500、1000、2500 棕色或透明硬质玻璃吹扫捕集瓶(G) 40 棕色硬质玻璃瓶,具有硅橡胶聚四氟乙烯衬垫螺旋盖塑料瓶(P) 250、500 带螺旋帽,聚乙烯(PE)材料灭菌瓶(G)/灭菌袋 500 500ml带螺旋帽或磨口塞的广口玻璃瓶3.4.4每种材料不同规格的样品瓶每月至少抽测1%的比例,保证空样品瓶干燥清洁、空白本底测试结果符合质控要求,抽测记录列入每月质控报告,记录归档备查。样品瓶空白本底测试具体要求如下:每月进行样品瓶残留测试(1年内覆盖全项目),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分析,检测结果小于方法检出限算合格,中标人不具备资质的项目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相关分析测试报告。3.4.5每个采样断面(点位)须以招标人提供的定位信息为准,不得更改采样位置。采样人员到达采样点位时,应第一时间使用手机奥维互动地图(APP),定位后截图与点位名称一同发送至微信工作群内接受监督,定位信息应在“1:500比例尺”下进行截图,不得离开点位后再发送。3.4.6每次采样任务开展期间,招标人可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随机对各组采样开展监督。3.4.7遇河流断流(断面干涸无水或冰层下无水)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采样或现场监测,应及时报告招标人,并对现场及周边环境实际情况进行拍照留证,待招标人核实同意后方可暂停该点位采样监测工作。3.4.8每个断面采样至少由2名采样员(不含驾驶员)参加。3.4.9采样人员须对断面/点位现场及周边情况进行拍照记录,包括:现场采样监测实况图,断面上、下游图。3.4.10采样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要点”章节内容及本章“3.1”中相关技术规范、方法标准的具体要求开展样品采集工作。3.4.11中标人需摄录样品采集的全过程。摄录内容应包含采样人员在采水、分样、添加固定剂、装瓶、封口、贴标签等现场各项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断面环境必须同时出现在视频中。3.4.12采集的水样严格按照“表5各监测指标最优化采样瓶组合及采样瓶种类、固定剂添加要求清单”的要求对样品进行保存。3.4.13中标人需为本项目配置具有防震、冷藏、避光等功能的样品保存箱。(投标人须提供箱子规格、功能等产品说明及产品彩页,列入响应文件中)3.4.14保存剂必须使用“优级纯”级别,现场使用一次性滴管(特殊要求除外),须使用pH试纸、pH笔或pH计来确定保存剂的加入量。3.4.15采样前,中标人须对所用的保存剂进行试剂空白检验,各项指标不得检出,结果列入每月提交的质控报告中。3.4.16采样完成后,采样人员须在样品交接完成第二日将现场测试记录、断面/点位的现场照片和采样摄录视频采用电子媒介保存交至招标人,逾期按采样任务未完成认定。3.4.17严格按照本章“3.1”中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运输与交接等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特别应注意采集样品的规范性,包括样品瓶使用是否符合规范、采样量是否满足要求、固定剂是否规范添加、所有样品标签信息是否完整、采样记录是否填写完整等。3.4.18所有记录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附录的表格要求认真、及时填写。3.4.19采样人员在送样时须将现场采样记录、样品流转单交给招标人指定的接样人员。3.4.20每次计划安排及实施期间,因遭遇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等原因造成的无法完成监测任务,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临时调整的,必须立即向招标人报告,保存好相关记录备查。3.4.21 中标人开展采样工作期间应严格保密,不得与采样断面所在地相关部门开展同步采样,不得提前向其告知采样计划,否则按违约处理。3.4.22中标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采样时人身安全。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人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与招标人无关。3.5样品混合与运输3.5.1所有样品采集完成后必须立即将样品冷藏(0~5℃)保存,且在后续运输过程中全程保障样品冷藏温度。3.5.2中标人按照采样点数量准备冷藏避震箱。每个冷藏避震箱容积至少能容纳一个断面所有样品,需放置或配备温度记录仪(选择非水银温度计),确保运输全过程能满足样品0~5℃冷藏保存要求。温度记录仪应放置在样品瓶周围。冷藏避震箱应贴上有“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水质监测专用”字样的封条或胶带密封。冷藏避震箱在外观、体积、材质等各方面完全一致,没有明显区别。3.5.3各组样品箱运送至集中点混合后统一送样。3.5.4运输车技术要求:(1)运输车辆应具备足够的存放空间和避震设施。(2)每辆车牌号码应向招标人备案。如中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为自有,须提供车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车牌号、品牌、车型、购车年限等)、行驶证、保险及车辆年检等证明材料;如非中标人自有,须提供合作周期不少于本项目服务周期的车辆使用合同(租用或委托等合作模式)或合作意向书。全部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中标人公章的复印件。3.5.5运输车须在采样当日内送至招标人所在地。招标人接收样品时间:冬令时:当日15:00PM前;夏令时:当日15:30PM前。3.6样品交接3.6.1中标人交样人员提前联系招标人指定的接样人员,与接样人员完成交接。3.6.2样品交接时,中标人交样人员与招标人指定的接样人员现场填写交接记录,并确认完成。3.6.3接样人员打开冷藏箱,确认温度记录仪显示的温度是否在0-5℃范围;样品瓶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在有效期内,确认无误后接收样品。如出现以下情况,可直接退回样品:(1)冷藏箱内温度记录仪显示的温度明显高于室温,退回该断面样品重新采集。(2)如无特殊原因(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影响),从样品采集完成到接样时超过规定的样品接收时间,招标人可拒收样品,所涉及断面择日重新采样。(3)样品瓶破裂或发生漏液,退回破损样品所在断面的全部水样,该断面样品全部重新采集。(4)样品瓶标签出现错贴、漏贴和看不清等现象,所涉及断面重新采集。(5)样品采样量未达到要求,所涉及断面重新采集。(6)样品箱或样品瓶数量不对、密封条不合格、样品箱破损,所涉及断面重新采集。3.6.4招标人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出现全程序空白检出、固定剂添加错误等现象,经招标人确认核实后,该断面样品全部退回,所涉及断面重新采集。3.6.5 样品被退回本次采样任务按未完成认定,中标人须立即组织重新采样,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7现场监测3.7.1各现场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和《水质浊度的测定浊度计法(HJ1075-2019)》的有关要求进行。3.7.2现场监测的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校准日期内使用。3.7.3现场监测仪器在现场必须经校准后,方可用于测定。3.7.4现场监测的校准过程以及测试过程必须全程摄像。3.7.5现场监测的项目填写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附录的现场监测记录表格。3.7.6一旦发现数据异常,立即报告招标人。3.8现场监测数据报送3.8.1中标人对现场监测数据负责。3.8.2现场监测数据原始记录是监测活动的重要凭证,应在现场监测记录表格对各栏目认真填写。3.8.3如现场监测数据原始记录上数据有误需要改正时,应在错误的数据之处划斜线或框线,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并在右下方签名(或盖章)。不得在现场监测原始记录上涂改或撕页。3.8.4监测数据原始记录应及时记录,不得补记。每次报出数据前,原始记录上必须有现场测试人和校核人签名。3.8.5计算均值数据时,进舍规则执行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①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小于5,则舍去,保留其余各位数字不变。②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大于5,则进一,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③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是5,且其后有非0数字时进1,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④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为5,且其后无数字或皆为0,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奇数(1,3,5,7,9)则进一,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偶数(0,2,4,6,8),则舍去。3.8.6报送现场监测数据时,除了水温外,其它项目不允许填写“0”值。因断流等原因未监测的断面,所有项目填写“-1”。3.9现场监测报告报送3.9.1现场监测报告应包含有采样计划、现场采样原始记录、现场监测分析记录、样品交接记录以及拍摄的相关照片记录等。3.9.2 中标人现场监测报告中采样人员、送样人员、校核人等均应如实填写。3.9.3 现场监测报告在送样时由送样人员交给招标人指定的接样人员。3.10 投标人中标后须出具承诺函,承诺中标后10日内,配齐采样设备、一次性采样瓶、冷藏箱、固定剂放置箱、运输车及现场监测设备等仪器设备和符合要求的化学试剂,能够按照“三、监测任务技术要求”完成监测任务,承诺函列入响应文件中。四、监测任务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4.1中标人开展每次采样及现场监测任务时应编制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内容应包括具体的控制措施、控制环节、评价方法、质量评价指标和标准、实施部门和人员等。监测任务完成后,编写内部质量控制总结报告,归档并于现场监测报告一起报给招标人。4.2内部质量控制报告,包括:人员、设备、标准方法、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控制方法、质量控制结果分析和评价等内容。4.3样品采集和保存、样品交接、现场监测、数据处理及报送、内部质控工作全过程必须按照本章“3.1”中技术规范及招标人相关要求,开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五、对投标人要求5.1投标人按照采购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监测任务实施方案(必须包含参与本项目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地点,实验室资质,人员持证上岗,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情况以及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和手段措施)。5.2 资产与管理要求5.2.1投标人资金保证充足,具有独立财务账户或财务独立核算。5.2.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监测任务的资源和能力,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5.2.3本项目要求的现场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表2及叶绿素-a项目,须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资质认定即CMA认定,所需要的仪器设备需经过计量检定。5.2.4在合同约束范围内中标人拥有管理自主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外包合同规定的监测任务。5.3人员管理要求5.3.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及人员分工(包括采样人员,现场监测数据上报员、数据审核人、报告编制人、授权签字人、质量控制人员等)做出说明,同时做出落实承诺的有效保证。★5.3.2投标人至少指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此项目监测计划和沟通协调。服务期内未得到招标人允许,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更换。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列入响应文件。5.3.3 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需至少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须提供职称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响应文件。5.3.4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与招标人对接每月的采样实施计划,协调处理安排具体的采样工作。在每月采样计划安排及实施期间,该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招标人能随时与之取得联系。5.3.5本项目所有技术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5.3.6合同期间,本项目所有技术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20%。(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并列入响应文件)★5.3.7合同期间,投标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监测活动中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投标人自愿放弃对招标人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5.3.8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全部采样人员在合同签定前须经过采样技术培训,熟悉采样程序和操作规程。(2)数据上报人员熟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明确委托的内容和要求等。(3)数据审核人员必须由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能够判断数据合理性和方法有效性。(4)报告编制人熟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明确委托的内容和要求。(5)报告审核人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担任,能够判断数据合理性和方法有效性。(6)授权签字人签发数据和报告,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监测方法和数据质量评价方法,熟悉监测报告审核签发程序,具有对监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5.4技术与装备要求5.4.1车辆要求,采样所需车辆均由投标人提供。5.4.2监测实施和环境要求,投标人应拥有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固定的监测活动场所,满足监测仪器设备放置、开展监测活动所需的条件要求。5.4.3仪器设备要求,投标人应配备数量充足、技术指标符合相关监测方法要求的各类监测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与采样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相关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量值溯源,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进行监测。5.5外部质量监督要求,投标人要接受招标人对项目相关监测活动及数据质量的控制,接受招标人制定的质量监督计划,当数据出现异常时,必须配合招标人开展核查工作。5.5.1招标人不定期对投标人监测活动(现场采样、内部质量体系运行、分析方法、技术规范等的执行落实情况等)进行飞行检查,不合格项要求限时整改;合格率低于70%的,终止合同。5.5.2上述检查中,按断面检查情况累积,如果以下行为出现2次以上5次以下(含5次),进行通报;出现5次以上,终止合同:(1)应该使用船只采样,没有使用的;(2)样品运输过程或接样时未达到冷藏要求;(3)除车辆故障、事故、极端天气及其他不可抗力外,样品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4)样品采集、保存、运输过程出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行为被质疑成功的;(5)现场监测项目监测数据出现重大数据质量问题;(6)非本项目人员开展监测任务。5.6严禁出现数据弄虚造假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利益单位贿赂或在监测任务全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严格执行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被发现一次透露采样计划给招标人以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的情况,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与赔偿,并将通报投标人行为,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执行项目过程,要严格按照相关方法标准开展现场监测工作,不得出现追记、错报、漏报或未经分析填报监测数据,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水样进行替换,如运输环节发生的样品瓶破损、遗失,及时报告招标人并重新采样。 5.7其他(1)投标人的报价和工作范围将被认为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一切货物和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和内容,若有漏项均由投标人承担。(2)对于招标人提出的采购需求范围内的要求,中标人有义务积极配合,且不得要求增加费用;如招标人提出采购需求外的要求或采购内容,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签署补充协议。六、数据归属及保密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及报告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无权使用监测数据或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报告发送和保管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为招标人保密。七、考核方法与付费原则7.1 考核方法按月对每个断面(点位)单独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委托方对中标人每次提供的测试结果和质量控制结果的评价,每次监测报告和质量控制报告的评价,以及报送的记录档案。7.2 评价原则7.2.1 考核结果与付费按月进行考核,考核期内监测的所有断面为统计基础,断面数按次累计。(1)考核期内出现3%的断面的样品被招标人退回或未完成样品采集任务;每次监测计划安排及实施期间,招标人在6h内联系不上技术负责人;出现1次未按时报送数据、报告、记录档案;在外部质量监督检查中,合格率低于80%,高于70%的;满足以上三条中一条,即为初级警告,扣除当年费用的10%,并责令整改。(2)考核期内出现6%的断面的样品被招标人退回或未完成样品采集任务;每次监测计划安排及实施期间,招标人在6h内联系不上技术负责人;出现2次未按时报送数据、报告、记录档案;在外部质量监督检查中,合格率低于70%,高于60%的;在外部质量监督检查中,被通报的;满足以上四条中一条,即为二级警告,扣除当年费用的30%,并责令整改;(3)考核期内出现10%的断面的样品被招标人退回或未完成样品采集任务;每次监测计划安排及实施期间,招标人在6h内联系不上技术负责人;出现3次未按时报送数据、报告、记录档案;在外部质量监督检查中,终止合同的;满足以上三条中一条,取消合同,并罚款合同额的两倍。(4)监测任务执行过程,因投标人过失导致的分析结果受干扰或出现异常,经核查确认后,责令整改并扣除当月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重新采样和实验室分析费用。(5)样品交接时,如出现本章“3.6.3”和“3.6.4”所述的现象时,发现一次扣除所涉断面当月采样监测费用,退样后产生的重新采样和实验室分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无特殊不可抗力原因,未向投标人报告经其同意,超过本章“3.5.5”规定的送样时间达到的,按违约处理,出现一次扣除当月费用的5%。(6)监测任务开展时,如出现“5.6”任一行为,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投标人需按合同额的两倍赔偿招标人。(7)项目根据考核结果分四次付费,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按合同款的25%支付。7.2.2 如果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或队伍发生重大变更,无法按时开展监测任务,或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提前取消合同。八、技术规范和标准8.1《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8.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2002)8.3《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8.4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8.5《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4-20098.6《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HJ/T52-19998.7 关于印发《地表水总磷现场前处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总站水字【2019】603号 | *******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按监测任务规定时间执行 )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18 09:36至2020-12-23 09:4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25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智街142号赤岸统建房D区24栋1单元2203室
六、开启
时间:2020-12-2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智街142号赤岸统建房D区24栋1单元220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132号
联系方式:181*****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
联系方式:181*****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慧
电 话:181*****53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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