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14.98%股权(对应75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
[常州市]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14.98%股权(对应75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14.98%股权(对应75万元出资额) | ||
项目编号 | GQZZCQ********09536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2-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1-2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天宁区博爱路121号金桥大厦402室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平 | ||||||||||||||||||||||||||||||||||||||||||||||||||||||||||||
成立时间 | 2003/04/02 | 注册资本 (万元) | 501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0L | 所属行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集成、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及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及系统软、硬件、机械电子类技术及电子产品的开发、转让、制造、销售;网络设备及通讯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电器设备、教学仪器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2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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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是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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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53.02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19-12-31 | ||||||||||||||||||||||||||||||||||||||||||||||||||||||||||||||
评估机构 | 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常州市财政局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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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常州市常工院科技实业总公司 | |||||||||||||||||||||||||||||||||||||||||||||||||||||||||||||
注册号 | *************** | ||||||||||||||||||||||||||||||||||||||||||||||||||||||||||||||
注册地(住所) | 常澄路3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联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4.98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4.9800%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决定 | ||||||||||||||||||||||||||||||||||||||||||||||||||||||||||||||
转让方承诺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常州市常工院科技实业总公司股东决定》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张建平等11位自然人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苏新大陆资估字(2020)第028号评估报告中对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1)根据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中瑞会审(2020)第086-1号审计报告,分红情况为: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至2019年上交款合计*******.84元,历年分红款合计*******元,常州市常工院科技实业总公司未参加公司分红,常州市常工院科技实业总公司出资额占实收资本比例为14.98%,常州市常工院科技实业总公司应分得股利28.34万元。此全部都是在本次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之前发生,特此披露。 (2)根据《常州工学院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年第20号和《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常州工学院拟按照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14.98%的股权评估值253.02万元扣除上缴款及并加上未分红款项等以128.36万元进行挂牌转让,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 (3)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货币资金为工行牡丹信用卡,户名为张建平。该账户账面余额119719.80元,对账单余额为6057.91元,差异113661.89元,根据企业提供的说明,差异部分为未开票的费用发票,本次评估按核实无误后的对账单余额作为评估值。本次评估将其他货币资金纳入评估范围,未考虑产权瑕疵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由于企业无法提供实时库存,故评估人员未能对存货进行盘点,本次评估数量按被评估单位账面数确认。 (5)企业账面的红旗汽车未见实物,本次评估值为零。 (6)截止评估基准日,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委评资产不存在抵(质)押、担保等或有事项;我们通过履行访谈、勘查等评估程序也未发现存在抵(质)押、担保等或有事项。同时我们也未发现评估基准日至报告出具日存在对评估结果有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 (7)常州市常工院科技实业总公司持有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14.98%的股权,为审计后的数据,而公开网站查询常州市常工院科技实业总公司持有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14.9701%的股权,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 4.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5.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常州产权交易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8.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9.客户如有保证金或成交款融资需求,可申请保函产品-交E融或贷款产品-产权贷,详情请咨询:唐先生181*****577。 10.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常州产权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 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常中瑞会审(2020)第086-1号); (2)资产评估报告书(苏新大陆资估字(2020)第028号); (3)法律意见书; (4)标的企业2020年10月财务报表; (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 (6)关于职工安置情况及债权债务情况的说明。 (7)《关于常州市常工院科技实业总公司转让常州蓝联科技有限公司14.98%股权的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00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系统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标的交割 |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服务费均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常州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常州产权交易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8日17:00(节假日除外); 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1108室。 | ||||
交易方式 |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常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须按公告规则参与项目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行权方式如下: (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延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12-17 08:30:00至2021-01-28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1年1月28日17:00前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常州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13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竞买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1.如采取直接签约方式成交,缴纳服务费3568元; 2.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缴纳服务费13836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 3.交易双方须在常州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保密承诺.doc 产权受让申请书.doc 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常女士 |
咨询电话 | 158*****227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8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1108室 | |
技术支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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