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哈尔滨进出口集团公司转让按份共有的绥芬河东辰商场一年经营权交易公告

[牡丹江市]哈尔滨进出口集团公司转让按份共有的绥芬河东辰商场一年经营权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哈尔滨进出口集团公司转让按份共有的绥芬河东辰商场一年经营权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12月1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0年12月23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绥芬河市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经营权转让

所在层数

以现场展示为准

房产面积

3539.53平方米

转让期限

1年

支付方式

年付(一次性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双方合同约定

转让押金(元)

5000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绥绥芬河东辰商场坐落于绥芬河市三合林小区,规划设计用途为商服。

其他情况

1、哈尔滨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郭福茄、吴英共同拥有绥芬河东辰商场产权,共有情况为按份共有。本标的为哈尔滨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持有的绥芬河东辰商场的3处房产的一年经营权,其中(1)三合林小区 3#楼 1-2 层1, 房产证号:绥公字第1999-01565号,建筑面积1924.18m;(2)、三合林小区2#楼1层南,房产证号:绥公字第 1999-01562号,建筑面积656.31m2;(3)三合林小区 2#楼二层南,房产证号:绥公字第 1999-01561号,建筑面积 959.04m2,以上房产证载建筑面积合计3539.53m2,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哈尔滨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2、根据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关于调整企业管理层级的通知要求,转让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处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19年11月27日

评估机构

哈尔滨同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租金底价

10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进出口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8K
注册地: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发桥街23号
法定代表人: 孙香川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哈尔滨古铁市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 2020.8.26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哈尔滨古铁市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 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3、 转让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 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严格履行交易合同中的条款。

5、 转让标的在交付于受让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时,交易合同自动终止,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受让方已支付的价款、受让履约保证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6、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转让标的在交付于受让方后,其他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受让履约保证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

2、 在经营期限内,转让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包烧费(供暖费)、物业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门前三包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与受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将履约保证金(押金)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转让方提供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139*****544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项目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3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6时,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12月17日10:00-2020年12月24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9.docx">网络动态报价须知.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张先生:****-******** 位女士:****-********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经营权 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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