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项目(2020-2023年度)(项目编号:YFAJ-ZB-20009)招标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项目(2020-2023年度)(项目编号:YFAJ-ZB-20009)招标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项目(2020-2023年度)(项目编号:YFAJ-ZB-20009)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项目(2020-2023年度)“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空气呼吸器维保检测项目(2020-2023年度)
1.2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25座地下车站、西乡塘停车场、屯里车辆段、秋屋主所、万力主所,2号线16座地下车站、安吉车辆段、秀灵主所、朋云主所,3号线23座地下车站、心圩车辆段、荔园主所,OCC控制中心。
1.3项目规模:南宁轨道交通目前运营线路有3条,1号线从火车东站至石埠站,设25个地下车站、一个停车场、一个车辆段;2号线从西津站至玉洞站,设16个地下车站、一个车辆段,与1号线在火车站、朝阳广场站换乘;3号线从科园大道站至平良立交站,设23个地下车站、一个车辆段,与1号线在金湖广场站换乘、与2号线在安吉客运站换乘。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空气呼吸器共225台(1号线66台,2号线44台,3号线52台,工程移交63台),分别放置于运营线路的车站及停车场、车辆段、主变电站(所)、控制中心。
1.4系统概况:空气呼吸器是一种自给开放式空呼吸器,供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毒气、蒸汽或缺氧等各种环境下安全有效地进行灭火,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空气呼吸器属于消防器材及紧急救援装备,是在紧急状况下使用,在使用时必须保证可以向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保护,以便能够处理突发事故。消防器材、装备的定期维保是保证消防器材正常投入的最大保障。本项维保设备主要包含放置于运营线路车站、停车场、车辆段、主变电站(所)、控制中心内的空气呼吸器。
1.5招标范围:对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不包含2号线东延线及新村停车场)各站点及停车场、车辆段、主变电站(所)、控制中心内共225台空气呼吸器进行常规检查、应急维修、气瓶检测、培训、售后服务及零部件更换等,常规检查包括月检、半年检、年检,内容通常是观察设备的外观、运行状况而判断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维修。对员工通知的关于本项目的消防器材突发故障进行响应、处理、修复。南宁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空气呼吸器共225台(1号线66台,2号线44台,3号线52台,工程移交63台),设备数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6本项目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00元。其中,维保与检测部分(不含备品备件)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00元;备品备件部分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30000.00元,其中备品备件清单中带“△”备件所报单价不能超过备品备件单价控制价汇总表所列相应备件的不含税单价控制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维保清单(招标控制价)。
1.7服务期:合同期3年,共36个月,合同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交通行业(如城市轨道交通、机场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消防物资维保业绩。
同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或维保清单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须是其自身的,不能是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与个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不接受分包或转包的合同业绩。
2.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如有),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01月 07日 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3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4投标文件的递交
5.4.1采用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2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502号, 接收人:袁柳林 联系电话:151*****036、****-*******。
5.4.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5.4.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制作记录。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ecrrc.com(中国e车网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502号 |
邮编:530029 | 邮编:530200 |
联 系 人:曾祥勇、熊丹萍 | 联 系 人:滕权江、袁柳林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ngdjd@163.com |
网址:www.nngdjt.com | 网址:www.gdebidding.com |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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