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韵商务广场综合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塔韵商务广场综合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塔韵商务广场综合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苏州天鸿伟业置地有限公司的塔韵商务广场综合维修养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二、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和吴山街交叉口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内容涉及基本包括室内维护保养、室外环境整修、及建筑物外幕墙维护整修等。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
四、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0001 |
标段内容 | 塔韵商务广场综合维修养护工程 |
合同估算价(元) | 约226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7)本工程采用2020年开发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单位-房屋建筑类承包商名录。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8.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8.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8.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9)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含加固),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7年12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相关业绩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备案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或提供的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路径查询不到的业绩不予认可。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三)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③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吴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4日每天9:00--16:00
(2)获取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3)工本费:300元;
(4)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A、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最新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B、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C、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
D、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代表具备资格条件,将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月4日14:00
开标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溪江路2号(开发区管委会)西塔楼六楼
八、其它事项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2.本工程执行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的通知”。
3. 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19]50号文,招投标失信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的扣分标准以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最新文件为准。
4.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件和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0]2号文件。
5. 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20]40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并启用2020年第三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6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邓蔚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联系人:陈工、何磊 联系电话:****-******** 传真:****-********
2、建设单位:苏州天鸿伟业置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十、本项目公告期: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24日
十一、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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