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政务服务高拍仪招标公告
村(社区)政务服务高拍仪招标公告
嘉禾县村(社区)政务服务高拍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8日
嘉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嘉禾县村(社区)政务服务高拍仪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嘉财采计(2020)119号,委托代理编号:HNRC(CZ2020)CG50)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邀请公告方式征集供应商,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嘉禾县村(社区)政务服务高拍仪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嘉财采计【2020】11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RC(CZ2020)CG005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合计) |
1 | 嘉禾县村(社区)政务服务高拍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表) | 一批 | 460247.2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询价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要求供应商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5、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
6、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1项和2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亿枫翠城6栋13A01)。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询价通知书售价:400.00元 /套。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2020年12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嘉禾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9年12月25日17时3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嘉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 系 人:曹伟舟
联系电话:136*****551
地 址:嘉禾县珠泉镇体育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187*****716
地址:郴州市亿枫翠城6栋13A01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询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代理的询价采购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我公司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询价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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