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项目评估机构名录库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更新项目评估机构名录库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连政办[2019]79号文件规定,项目评估机构名册原则上两年一更新审核,现有名录库至2020年12月31日满两年,为进一步完善项目评估程序,更科学、严谨地进行项目评估工作,我中心遵循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拟对原有项目评估机构名录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录库的管理
项目评估机构名录库,根据被评估标的物的类别具体细分为资产、房地产、土地价格评估三类子名册,评估机构可根据自身工作条件与能力申请加入一个或多个评估名册。名册原则上实行每两年一更新(本次更新后的服务期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止,以评估基准日为准),原有名录库内成员及报名新增成员均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审核,逾期视为放弃退出。入库后,与我中心签订《评估框架协议》,在服务期内,对于我县范围内的委托评估项目具有普遍约束力。因违反《评估框架协议》约定,评估机构被清退出名录库的,原则上两年内不再录用。
二、入库基本要求
申请入库的评估机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类型的评估资质;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内,且在福州市内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应保证有足够的工作人员来接受项目评估委托工作,并接受我县相关文件的约束。若评估机构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出现严重事故被行业通报的、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不予入库。
三、提交材料须知
原有库内评估机构及新增申请入库的评估机构均应及时提交《报名表》(附表)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相应的资质证书证明、本年度企业审计报告、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进行备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材料提交时间: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材料审核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2号土地发展中心;
3.联系人:滕飞,联系电话:****-********。
五、名录库更新结果公布
根据报名及审核情况,将适时在本公告的网站发布更新后的名录库名单。
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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